第四編 抗日戰爭 第二期作戰敵我空軍概況

甲、敵空軍兵力

自武漢會戰後,敵佔地漸廣,兵力亦日增,至二十八年十月間,計有陸軍航空隊十個,戰鬪隊四個,獨立戰鬪中隊二十九個,各型飛機三百餘架。海軍航空隊有第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六,五個航空隊及加賀、龍驤、蒼龍三個航空母艦,能登呂、神威、番九丸、神州丸、千歲五個水上機母艦,計各型飛機三百餘架。

第二期敵空軍戰略,以政略轟炸為主,戰略襲擊為輔,對我重慶行都以及後方重要城市、文化商業中心,採取普遍轟炸政策,以打擊我國人抗戰意志。至二十九年秋,敵軍更突增至八百餘架以上,以其精銳猛炸四川我抗戰基地與國內運輸線,以打擊國民戰志與物資補給。迨三十年秋,敵為準備南進,將在華空軍一部抽調安南。至三十一年太平洋戰事爆發,敵在華精銳皆抽調一空,迄抗戰末期,敵在華空軍兵力僅有飛機三百餘架,除對重慶施行疲勞轟炸外,其餘均用於前線地區之防衛,未有積極之意圖。

乙、我空軍兵力

自淞滬會戰起,至武漢會戰止,我空軍以劣勢兵力屢對敵優勢空軍作戰,雖建立許多功績,惟損傷太大,實力銳減。至第二期作戰初期,除以一部在贛南、川東任防空警戒外,主力均調後方整訓。經二十八年整訓後,作戰部隊又編有七個大隊,一個獨立中隊,及四個蘇俄自願大隊。有飛機二一五架,軍區司令部仍為一個,路司令部仍為三個。至二十九年,除將第一軍區司令部改為第四路司令部,其他原有七個大隊及第一、二、三路司令部仍舊外,俄自願隊均予撒銷。是時計有飛機一六○架,用以保衛行都與重要交通線,並支援前線作戰。其後再經消耗,至二十九年底,僅剩飛機六十五架。三十年初,又自蘇聯補充轟炸機一百架,驅逐機一四八架,惟性能遠較日本為劣。三十年四月成立空軍總指揮部,專負作戰訓練之責,五月又成立第五路司令部於昆明。六月,由美國購到P—40驅逐機一百架。適美國陳納德將軍組織志願隊,此飛機即撥交其使用,我作戰部隊仍為七個大隊。至三十一年三月,美國補充新機漸次到達,各隊分派人員赴美及印度卡拉蚩受訓,七月以後,訓練完成,接收新機,迄年底共接收B—29轟炸機十九架,P—40驅逐機二十七架,P—43驅逐機四十一架,P—66驅逐機八十二架,總共三三七架。三十二年,仍保留五個路司令部,作戰部隊仍為七個大隊,即第一、二、十二大隊為轟炸大隊,第三、四、五、十一大隊為驅逐大隊,另有一個混合大隊,嗣復將第一、三、五,三個大隊編隸中美空軍混合團,本年空軍大部時間用於訓練新機,對於作戰,採機動集中原則,以打擊敵人。三十三年,我空軍作戰部隊僅有第一、二、三、四、五、十一等六個大隊(四驅逐二轟炸隊)。至三十四年抗戰結束前,第二路司令部取消,由張廷孟、徐康良、劉國運、晏玉琮分任第一、三、四、五路司令官,作戰部隊計有第一、二、三、四、五、八、十一等七個大隊及第十二直屬中隊。年來我空軍陸續接收美B—25,P—40,P—51等新式飛機,實力增強,裝備、速度、性能均較敵為優。同時,敵精銳調往太平洋,故制空權漸操我手。

(以上第四十三次訪問,五十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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