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抗日戰爭 第二、三次長沙會戰之檢討:

第二、三次長沙會戰,關於敵情、地形、敵我雙方兵力、敵我攻守方略,相同者甚多,故將兩次綜合檢討。

甲、敵方

1、二、三次長沙會戰,敵方每次總兵力約十二萬人左右,裝備相同。

2、用兵方略——以一部牽制贛北我軍,以主力強渡新牆河、汨羅河,沿平江、長沙大道直迫長沙。第二次會戰稍有不同,敵曾以傘兵降落第一線後方,企圖擾亂,結果被我殲滅,未收實效。

3、二、三次長沙會戰,敵軍勞師襲遠,屯兵堅城,進入我撈刀河、瀏陽河地形之袋形陣地,被我反包圍,平江方面後路為我完全截斷,補給困難。第三次會戰,敵攻城部隊曾以空投補給,因兵力過大,無濟於事。二、三次長沙會戰,敵主力遭我包圍,分段截擊、側擊、追擊,傷亡極大,兩次均遭同樣失敗。

4、二、三次會戰,敵軍兵力均同為十二萬人,我軍皆在十八萬人左右,數量上,我稍優於敵。敵因勞師遠攻,兵力有限,不能排除其左側伏兵之威脅。敵左翼為湘贛交界地,修水、銅鼓一帶皆崎嶇山地,且面積很大,其側面要地皆有我伏兵,無法排除,又不能保護此縱長交通線,故敵二、三兩次皆受我側擊,後方均為我截斷,因而補給不上。敵攻堅不下,遭我反包圍,其勢非退卻不可。中國古時兵法有云:「倍則分之,五則攻之,十則圍之。」今敵使用兵力較我為少,而距其鄂南基地又遼遠,故「千里懺糧,士有飢色。」敵違背此原則,故兩次會戰均告失敗。

5、假令敵增加三師團(合約九師團),於左側位置,仍由平江朝長沙前進,一面前進,一面修路,而以野砲、重砲、戰車跟進,穩紮穩打,不求速效,步、砲、空聯合攻擊長沙城,或較為有效。二、三次會戰,敵戰車、野砲因道路破壞不能前來,攻城利器無用武之地,僅以山砲攻城,破壞力不大,故長沙仍屹然不動,敵攻城部隊遭我內外夾擊,故兩次皆敗北。

乙、我軍

1、二、三次長沙會戰,其戰場佈置及作戰要領,均依第一次長沙會戰藍本,並無多大修改。

2、作戰部署——以一部於贛北牽制敵人,掩護主力右側背,以主力位置於湘北之新牆河以南撈刀河以北;於新牆河、泊羅河、撈刀河、瀏陽河佈置數線陣地,以守軍固守長沙為陣地核心,嶽麓山居高臨下,俯瞰長沙,為良好砲兵陣地,水陸洲為連繫中心,於長沙城構築複郭陣地,撈刀河、瀏陽河一帶地區構築袋形陣地,以備與敵決戰。

3、破路工作,兩次會戰均相當徹底,使敵戰車、牽引車、野砲、重砲均不能通行,敵軍只能以山砲攻城,破壞力不大,且被我嶽麓山重砲制壓,敵攻城不能奏效,其原因在此。

4、空室清野使敵不能沿途取得糧秣,其人馬均需攜帶糧秣,而攜帶工具僅有馬匹與民伕,數量有限。查第一次長沙會戰,由民國二十八年九月十八日,敵主力渡新牆河進攻起,至十月一日敵退卻止,為期共十三天(敵未攻城,知難而退)。第二次長沙會戰,敵主力於三十年九月十七日渡新牆河,至九月三十日退卻,共計十四天。第三次長沙會戰,由三十年十二月十九日敵主力渡新牆河起,至三十一年一月四日退卻止,共十七天。綜合三次長沙會戰,敵主力開戰起至退卻止,平均日數共約半個月,敵之攜帶糧彈已感缺乏,再加後路斷絕,不能補給,更因「空室清野」就地也無法取得補給,而空投有限,故其勢非退卻不可。我乘敵退卻,軍心慌亂之際,四面包圍追擊、截擊。第一次長沙會戰,敵由第十一軍司令官岡村寧次指揮,第二、三次則改由阿南惟畿領兵,岡村知己知彼,知難而退,保全了實力;而阿南則損兵折將,比之岡村稍遜一籌。

5、二、三次長沙會戰,守備長沙之官兵有堅定之決心。第三次會戰,嶽麓山以德製十五榴重砲支援,且制壓敵山砲,此亦制勝原因之一。二、三次長沙會戰,戰果輝煌,第一次長沙會戰,則精神致勝,此均為薛長官指揮若定,與羅、楊、王三副長官及其他官兵精誠團結、互助合作之功。

戰場雜記:

1、第一次長沙會戰,岡村至距長沙二十華里左右,警覺而退,當時我軍宣傳長沙大捷,而敵方則解釋為戰略退卻。平心而論,敵兵戰上雖未失敗,而心戰上則不可不承認失敗。今在台與日本教官談及此事,均贊成此說法。

2、第二、三次長沙會戰,鹵獲許多戰利品,此固由第九戰區全體官兵奮鬪之結果,而破路空室清野,得力於湘省民眾合作,故能徹底破路,使敵各種車輛、糧秣不能入湘,繼續補給,其勢非退卻不可,此為民眾莫大之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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