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抗日戰爭 抗日 丙、對日作戰之準備

一、整編軍隊

二十年「九一八」事變後,中央知日本侵華乃不可避免之事,於二十一年擬定第一期國防計劃,準備至二十七年止,整編六十個調整師。二十六年盧溝橋事變發生,緊隨著爆發「八一三」淞滬抗戰,我方未及完成該計劃,中日戰爭便全面爆發。(按該計劃原定自二十三年開始徵兵,二十五年起至二十七年止,每年整編二十個師。)八年抗戰獲得最後勝利,固然依賴蔣委員長英明之領導,與全國軍民之同心協力,然而此一國防計劃,使戰前有所準備,於最後勝利不可謂之無關。二十三年以前,國軍裝備不一,槍枝配備或多或少;武器種類繁多;戰術思想,戰鬥動作極不一致,或學德、日,或效英、美,而紛雜不一。編制有一軍由二師編成者,有三師編成者;或一師有二旅者,或三團者不等。再加以地方色彩,個人主義瀰漫於軍隊之中。中央見兵多而不能作戰,將多而不能聽命,為應對日本侵華之驟變,在二十三年開始整編軍隊,其所以選擇二十三年者,因為自這一年起至抗戰軍興,是國家安定而統一的時期。整軍的步驟可以分下列數點:

(一)國軍之整備。統一編制,各軍、師、旅、團中之編制務必一致。

(二)充實裝備。在此之前,國軍之裝備甚為複雜,本國所製之槍械有漢陽、上海、太原、瀋陽、洛陽、鞏縣等兵工廠之出品,與各省土製的槍枝及日製之村田式。經此次整軍,各部隊使用之槍枝多能配合,並有一定之制式。

(三)精兵主義。減少大單位,充實小單位。過去番號多,但是兵源不足,結果一師人,缺額有一千,或二千不等。實行精兵主義,充實小單位,預定廿五年至廿七年裝備六十個調整師為基礎,另建立特種部隊,尤其機械化部隊等。二十六年盧溝橋事變,六十個調整師雖尚未完成,然而規模已具,此外尚有騎兵十師,輕炮兵三十團,重炮五團,高射炮七團,戰車二團,裝甲汽車二團,工兵三團,化學兵五團,通信兵五團,交通兵四團,鐵道兵一團,鐵甲車五個大隊等。

二、實行徵兵制度。徵兵制度為現代國家國防所必須,也是促進全國皆兵之優良制度。中國古代所謂文武合一,兵民不分,孔子以六藝教學即禮、樂、射、御、書、數,六藝中的射、御便是對學生講求軍事訓練。徵兵制度之優點乃在於平時國家勿須負擔巨額之軍備,戰時全國皆是兵源。現代之科學戰爭,因為武器厲害,兵不只要多,還更要精,如果要達成這項目的,便只有實行徵兵制度。我國至宋代,因宋太祖重文輕武,中央集權,內重外輕,杯酒釋兵權解除了邊疆將領的兵權,而且廢除了徵兵制度,以致金兵入侵,不能抵抗。可見徵兵制對國防之重要性。

北伐完成以後,中央見募兵制度所召集之兵員良莠不齊,不能適應現代戰爭之需要,遂於二十二年公布兵役法(廣西於二十三年便遵照兵役按實施徵兵制度),二十五年三月一日開始徵調。預定自二十五年至二十九年五年當中,全國設置調整師師管區六十個,各配一調整師。

三、建築國防工事。於全國重要戰略要點建築國防工事,加強力量,中央組織國防工事建築委員會指導在沿海建立要點與要塞。

四、江防要塞。整理南京、鎮江、江陰、福州、廈門、虎門等江防要塞,設置炮位,重修要塞之建築物。

五、實行國民軍訓

(一)壯丁訓練。派軍官至各縣召集壯丁,以備兵源補充,因為徵兵制度實施不久,尚不敷實際之需要。

(二)學校軍訓。徵兵制度實施後,軍隊編制擴大,各軍官學校畢業生派充軍隊之基層幹部,不敷應用,乃實施學校軍訓,以補軍事學校訓練之不足。

六、軍需工業。擴充兵工廠之設備。當時,國內之兵工廠能大量製造步槍、輕、重機槍、迫擊炮、山野炮、一千公斤以內之炸彈,各種信管與化學防毒面具等。

七、經濟動員準備。詳細調查工、農、礦各業之狀況,以制定戰爭時期發展經濟之計劃。

八、交通、通訊之整建。建立東南、西南、西北各省之交通線與通訊網,與各省之長途電話線,以利作戰時之指揮。計劃中所以不包括華北省,因為該地已為日方勢力所控制。

九、防空建設。成立防空學校,訓練防空人材,購置高射炮、昭一明器材。當時防空學校校長為黃鎮球將軍,黃將軍曾留學德國,專攻防空。抗戰時期,他批評全國之防空設備,以廣西為第一,因為第一、廣西各鄉鎮間設有通訊網,傳達消息方便,各鄉鎮長受過軍事訓練富有防空常識;第二、空、地聯絡良好;第三、我購置德製七五口徑之高射炮。當時,全國劃分九個防空區,組織防空情報網,至二十六年春各區情報網可以相互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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