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福爾摩沙的少年 六十 三更燈火五更雞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台灣彰化縣美和鎮柯景星家

柯景星:八十九歲

大正九年,就是一九二○年,柯景星出生在這個傳統的閩南三合院裡,紅磚房子,圍著一圈茂密的竹林,竹林外是大片水光漣漣的稻田。二十二歲時離開這個家,再回來已是十年後。我來看他時,他已是九十歲的老人。三合院已經倒塌,正廳的屋頂陷落,一地的殘瓦斷磚,壓不住黃花怒放的野草。雨漬斑駁的土牆上,還掛著一個木牌,毛筆墨汁寫著家族的名字。「是祭祀用的,」他說。

木牌腐朽,鐵釘也鏽得只剩下半截。柯景星看著木牌上模糊的名字,指著其中兩字,說,「這是我爸爸。」

半晌,又說,「我爸爸常教我念的一首詩,我還記得兩句:三更燈火五更雞,正是男兒立志時。」

柯景星的記憶在時光的沖洗下有點像曝光過度的黑白照片,這裡一條線,那裡一道光,時隱時現,但是,輪廓和靈魂,真的都在。

龍:你跟我說一下那四十六個人是怎麼回事?

柯:隊長杉田鶴雄就命令我們殺人,那把軍刀上還有天皇的菊花。不服從命令,我們就要被殺。

龍:你們殺俘虜的時候,俘虜站在哪裡,你在哪裡,長官在哪裡?

柯:四、五十個俘虜,我們把他們圍起來。杉田鶴雄就喊說,「上子彈!」然後就通通用刺刀刺死;之前有教我們刺槍術。教我們刺槍術的教練是在日本天皇前面表演第一名的。

龍:四、五十個俘虜被圍起來,有多少個台灣監視員在那裡?

柯:十幾個人。

龍:你是說,你們殺這四、五十個俘虜,不是開槍,全用刺刀?

柯:開槍危險,開槍怕打到自己人。都用刺的,一個一個刺死,我站在比較遠的旁邊,有一個印度兵逃來我的腳邊,我跟他說,「這是天要殺你,不是我要殺你。」我就刺了他一刀。還有一個在喊救命,是個英國兵。一個清水人叫我殺他,我說你比較高你怎麼不殺他,你比較高才刺得到啊。那個英國兵躲在水溝裡喊救命。他如果不喊救命就沒有人知道他躲在那裡。我說,清水人你比較高,你去殺他。

龍:人都殺完之後,四、五十個屍體怎麼處理?

柯:我們就挖一個大洞,全部放進去。

龍:然後你們怎麼湮滅殺人的證據?

柯:人的頭骨多脆、多大,你知道嗎?

龍:把這四、五十個人殺了之後,你去哪裡?

柯:有個人挑水來,我們把它喝光。繼續住在那裡。

龍:現在俘虜營都空了,盟軍馬上要到,你們還住在那裡在等什麼?

柯:我們也走了,想要回古晉,可是到不了,那時候——太久了,忘了。

龍:請描寫一下審判的過程。

柯:一群人坐在椅子上,都是台灣兵。旁邊有旁聽席。一個耳光換五年。

龍:澳洲俘虜出庭指證你們打他們耳光?

柯:打耳光就是在白河訓練的時候學的。

龍:當場被宣判死刑,那時感覺?

柯:感覺是——我真的要死了嗎?死了還沒人哭啊。第二天改判十年,很高興。

龍:被判十年,最後坐了七年半的監牢,你覺得這懲罰公平嗎?

柯:既然我有殺死一個人,我說是「天要殺你、不是我要殺你」。

龍:那你覺得七年半是應該的還是怎樣?

柯:七年半是英皇登基所以被特赦。

龍:我知道,但你覺得自己判刑是冤枉還是罪有應得?

柯:那時候也沒想什麼,有殺死人被關也是應該的。

龍:家裡的人知道你的遭遇嗎?

柯:都不知道。不能通信。我要是知道我父親那時已經死了,我就不回台灣了。我就在日本入贅。

龍:釋放後最後終於回到台灣,看到基隆港,心裡在想什麼——有哭嗎?

柯:沒有。

龍:你一個人從基隆搭火車到了故鄉彰化——有人到車站來接你嗎?

柯:沒有。到彰化車站後用走路的,一直走一直走,走回來老家。

龍:家裡還有什麼人呢?

柯:只剩下我的母親。

龍:十年不見兒子,母親看你第一眼,說什麼?

柯:什麼都沒有說。只說:你住二房,二房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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