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福爾摩沙的少年 五十九 衛兵變俘虜

我找到了比爾。八十多歲了,住在澳洲雪梨。寫了一個電郵給他,一個小時以後,比爾的回郵就在我的電腦上出現。

他說,並非每一個俘虜營都是地獄,也並非每一個監視員都是魔鬼。被送到古晉俘虜營時,比爾受傷,還有福爾摩沙監視員幫他受傷的手臂細心地做了一個吊帶,以免他接受審訊時傷勢變得更嚴重。

當俘虜營的每日配給定糧降到零的時候——因為日軍自己都沒得吃了,傳染病就像風吹一樣,輕輕一掃,就讓一個人倒地死亡。俘虜們每天都在抬戰友的屍體,挖坑、掩埋,然後用一塊殘破的木板,插進土裡,寫上名字和生死年月。那是一個巨大的亂葬崗。

比爾在山打根作戰俘時,台中的周慶豐是山打根的監視員。幾乎和比爾同年,現在也是八十多歲的周慶豐,住在老家台中。他記得,「阿督(白種人)病亡時,並排躺在地上,以軍用毛毯包裹,夥伴站在身旁,面對面,十分親近。一陣低頭禱告後,失聲痛哭——。」

一九四五年終戰以後,人們才逐漸、逐漸知道,光是山打根比爾所屬的一千五百名澳洲戰俘,三分之一的人受凌虐而死。

東京戰犯審判結果所透露的是,盟軍在日軍俘虜營中總共有三十五萬人,每一百個俘虜中有二十七個人死亡,是盟軍在德國和義大利的戰俘營中死亡率的七倍。高出這麼多,令人驚駭,但是,在日軍戰俘營中的中國人,死亡率比白人要高出更多、更多。

戰爭結束,倖存的比爾,還有堪薩斯農場小黛的爸爸和夥伴們都回家了,福爾摩沙的監視員,走上了他們青春結伴出發時作夢也想不到的命運。在戰後的對日本的審判中,一百七十三個台灣兵被起訴,其中二十六人被判死刑。

翻開台籍監視員起訴書上的「起訴理由概要」,讀來血跡斑斑,怵目驚心:

——昭和十八年(一九四三)三月三日於拉包爾的丸木附近,將中國俘虜二十四名驅入坑中後以火器殺之。又在三月十一日於同地,以同樣方式殺害中國俘虜五名。

——昭和十九年(一九四四)於拉包爾謊稱帶三名中國勞動者住院醫療,結果卻將其斬殺。

——昭和二十年(一九四五)七月四、五日間於拉腦,澳洲俘虜XX在前往作業途中病倒,遭被告踢頭、腹、睪丸,於翌日死亡。

——昭和二十年八月一日於英領北婆羅洲的拉腦附近,非法殺害姓名不詳俘虜約十七名。

二十二歲的的柯景星和其他六個台灣青年同列被告,起訴理由是:

於北婆羅洲的美里及其附近,射殺及刺殺四十六名俘虜。

這七個人一審判決死刑,一個月後再審,改判十年徒刑。

幾個月後,一九四六年初,這些判了刑的台灣青年被送到了新幾內亞的拉包爾。

拉包爾,戰爭時是日軍囤兵重鎮,因此也是盟軍轟炸標的,戰爭後,是太平洋戰區的審訊中心。當盟軍俘虜被解救,一艘一艘船艦來到拉包爾碼頭把他們接走的同時,本來監視俘虜的台灣兵自己一夜之間變成了俘虜,像羊群一樣送進了原來囚禁盟軍的俘虜營。俘虜營的設施他多麼熟悉啊,一切如舊,只是現在俘虜變成了衛兵,衛兵變成了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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