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 彼處與此處 三十年之後……

回首自己在三十或三十多年以前寫的東西可不是一件有益於身心的事。作為作家,我的活力促使我朝前看,覺得自己正在開始,此時此刻真的正在開始,這使得我很難遏制對於當初那個名副其實初出茅廬的寫作者的不耐煩的心情。

《反對闡釋》是我的第二本書,1966年出版,但是其中有些篇章是1961年動筆的。當時我仍在撰寫《恩人》。我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期來到紐約——並非想創造一個新我,而是打算讓我自青少年時代就立志要當的那個作家開始幹活兒。我對作家的設想是:一個對「萬事萬物」都感興趣的人。我一直有五花八門的興趣,如此理解作家的職業便很自然。同樣很自然,我認為在大都市裡這般的寫作熱忱將有更大的發揮空間,其他任何地方的生活,包括我曾經就讀的那些出類拔萃的大學,都無法與之比肩。讓人奇怪的只是沒有更多的人和我想法相同。

我知道《反對闡釋》一書被人們看作是代表六十年代的示範文本之一,而且如今那段歲月已經成了傳奇的年代。其實我並不願意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之類的標籤。把自己的生活以及自己時代的生活以十年為單元打包是時下的通行做法,然而我對此並不熱衷。當初人們並不稱它為六十年代。對我來說那首先是我寫頭兩部小說的年月,也是我開始派發有關藝術、文化以及意識的功能等等想法的時辰,那時這些想法不斷襲擾我,使我不能專註於小說寫作。我心裡充溢著傳播福音的狂熱。

移居紐約使我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那意味著我不安於當學者,我將在無比安全的誘人的大學世界之外紮下自己的營帳。毫無疑問在當時空氣中瀰漫著新的寬容,舊的等級秩序已經爛熟,正等著被人推翻。然而我對此缺乏認識,至少在完成那些文章(1961到1965年)之前對此尚未覺悟。我所信奉的自由,我所倡導的熱情,在我看來——今天我仍然這樣看——是非常傳統的。我把自己看作是參與一場老戰鬥的新兵士:反對市儈思想,反對道德上以及美學上的淺薄和冷漠。我在漫長的學術學徒期(在伯克利、芝加哥和哈佛)之後來到紐約生活,並且開始每年夏季去巴黎,天天泡電影資料館。可是我萬萬未曾想到紐約和巴黎都正在經歷一個獨特的創新時期——這一時期後來被公認是如此——的最初陣痛。它們,紐約和巴黎,如我所想像——充滿著種種發現、靈感以及某種無所不能的感覺。我所推崇的那些藝術家表現出執著獻身、英勇無畏和不求私利的精神,在我看來是理所當然的。那時幾乎每個月都湧現出新的藝術傑作,特別是在電影和舞蹈領域中;在邊緣的戲劇界、在畫廊和臨時畫展、在某些詩人及其他一些不那麼容易歸類的散文作家的作品裡也是如此。我認為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大約我是際會風雲吧。我覺得自己在乘風飛翔,在高處鳥瞰,有時也俯衝下去看個究竟。

我心中充滿著讚歎:有那麼多值得頌揚的東西。我四下環顧,看到不少重要事物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也許由於我的書卷氣,由於我對歐洲的熱愛和我在藝術中得到的快樂,我特別適於注意那些被我發現的事物,適於理解那些被我領會的東西。人們認為我所發現的那些東西「新奇」(對我來說它們算不上怎樣新),認為我代表著前衛的感性,而且從我的第一篇文章問世之初就把我看作情趣(taste)締造者,對此起初我驚訝不已。當然了,我似乎是頭一個對我所寫的某些事物加以關注的人,這讓我十分興奮;這些事竟然在等待我來描述,有時我簡直沒法相信自己的好運氣。(多奇怪啊,我想,奧登竟沒有寫一篇類似我的《關於「坎普」的札記》的文章。)以我所見,我不過是把自己作為一名年輕的哲學和文學學生從尼采、佩特 、王爾德、奧爾特加 (作為《藝術的非人化》作者的奧爾特加)以及詹姆斯·喬伊斯那裡學到的一些美學觀點用到了一些新的資料上。

我是好爭鬥的審美者和幾乎從不避世的有道德的人。我原沒有打算寫那麼多宣言,但是我對於格言式的表達的喜愛是不可抑制的,這一嗜好與我堅定的對抗性目的結合,產生了某些我自己始料不及的後果。在《反對闡釋》一書的文章里,我最喜歡的就是這一點:堅定和簡潔(我想,應該在這裡說明我仍然贊同當年採取的大多數立場),以及在有關西蒙·韋伊 、加繆 、帕韋澤 和米歇爾·萊利斯 等人的文章中所表達的一系列心理的和道德的判斷。在有些段落中說教的衝動妨礙了文章的寫作,那是我不喜歡的章節。那些個條目羅列,那些推薦文字!我想它們也有用,但是它們現在讓我心煩。

有些觀念,如某些等級排序(高/低)和兩極對立組合(形式/內容,思想/感情),有礙於恰當地理解我所讚賞的新作品,因而我向它們發起了挑戰。雖然我並非時時處處效忠於「現代」,但是在我看來,為新作特別是被忽視、埋沒或誤解的作品搖旗吶喊比就自己心愛的老作品喋喋不休更有好處。我就自己的發現寫文章時,實際上是承認舊時經典瑰寶的至高地位的。我為之喝彩的逾矩越界似乎總體來說確實是有益的:因為我認為古老禁忌的勢力仍毫髮未損。我稱讚一些當代作品(並且以它們為平台再次發布自己有關藝術製作和思想意識的各種想法),並沒使我更羨賞的經典傑作減色。一類被稱之為「事件劇」(Happenings)的表演顯示了粗魯無禮的生氣和機智,對它們的欣賞並不減少我對亞里士多德和莎士比亞的喜愛。我曾經——現在仍然——擁護多元的、形態多樣的文化。那麼,就沒有等級順序了?當然有。如果我必須在「大門」樂隊(the Doors) 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之間選擇——當然了——我會選擇陀思妥耶夫斯基。但是難道我一定非得兩者選一嗎?

對我來說最大的啟示來自電影:我覺得戈達爾和布雷松 的電影對我影響尤深。我的文章中有關電影的多於關於文學的,並不是因為我喜愛電影甚於小說,而是由於我所喜歡的新電影比新小說要多。那時我明確地認識到:在今天其他任何藝術形式都未能像電影這樣被廣泛使用,而且水平又這麼高。在撰寫後來收入《反對闡釋》的那些文章的時日里,我最幸運的成就之一就是每天至少看了一部電影,有時是兩到三部。多數是些「老」片子。沉浸於電影史的經歷加強了我對一些新影片的感激之心,我把它們(加上那些我最喜歡的無聲電影和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影片)看了一遍又一遍。它們的敘述方式是那麼自由不羈而又富於創意,它們的表達是那麼感性化,厚重而又美不勝收,這真是叫人興奮不已。

我寫那些文章的時候,電影是最具代表性的藝術活動,但其他藝術門類中也不乏令人驚嘆之作。到處吹拂著沁人的清風。藝術家又變得倨傲放肆,就如他們在一次大戰之後、法西斯崛起之前的那段時間。「現代」仍然是個生氣勃勃的概念。(彼時「後現代」觀念所包含的投降條款尚未形成。)我還沒有談當時的政治鬥爭,在我動筆寫那批文章中的最後幾篇之時,政治運動正山雨欲來——我指的是剛剛興起的反對美國對越南作戰的運動。從1965年到七十年代之初(七十年代初期仍然屬於「六十年代」,我想),這場鬥爭佔據了我大部分的時間。事後回想起來,這一切是多麼神奇。你多麼希望那時的勇敢精神、樂觀主義和對商業的鄙視或多或少被保留下來。懷舊情緒和烏托邦情結是典型現代情感的兩個極端。被貼上「六十年代」標籤的那個時期最有趣的特徵是它幾乎沒有懷舊情緒。在這個意義上它是烏托邦的時刻。

當初寫這些文章時我所存身的那個世界已經不復存在。

我們現今的這個時代非但不是烏托邦的時刻,相反被體驗為一切理想的終結——更確切地說,是剛剛終結以後的時期。(因而也就是一切文化的終結:因為如果沒有利他主義就不可能產生真正的文化。)也許只是一種終結的幻象——但是並不比三十年前自以為面臨文化和社會的偉大正面變革的信念更虛幻。不,我想並非是幻象。

情況並不僅僅是「六十年代」遭到了抨擊,非主流異見精神已經低落,已經被轉化成強烈懷舊的對象。日益甚囂塵上的消費資本主義價值觀在鼓吹——其實是強制推行——文化的混雜和倨傲的姿態以及對享樂的擁護,而我當年提倡這些是出於與此大不相同的原因。任何推薦都存在於特定的環境中。《反對闡釋》所推薦的東西、所傳達的熱忱如今已為許多人所擁有。事態的發展使這些邊緣的見解變得易於接受。對於這種演變我原不曾料到——而且,如果我對自己的時代理解得更為透徹,那個時代(如果你想的話,你就可以稱它為某某年代)本會讓我更謹慎一些的。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發生了某種滄海桑田的文化變遷和價值的重新定位——對於這一事態有很多說法。野蠻主義是對佔上風的新時髦的一種稱謂。還是讓我們用尼採的辭彙吧:我們進入了,實實在在地進入了,虛無主義的時代。

因此我不能不或多或少帶著反諷的心態看待《反對闡釋》中的那些文章。我仍然喜歡其中的大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