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 彼處與此處 向哈里伯頓致敬

未曾上路,先讀遊記——至少,在我的人生經驗中情形如此。遊記告訴你世界遼闊廣大但又是可以遍訪周遊的。有許許多多的目的地。

我最早讀的那些旅行書是理查德·哈里伯頓寫的,它們無疑可列入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書籍。1940年,也就是我七歲的時候,我讀了他的《奇觀錄》。哈里伯頓,那個出生在田納西州布朗斯維爾鎮的俊朗而文雅的美國青年,為自己設計了一種永遠年輕、永在行走的人生。人之初,我所能想像的最高人一等的生活就是那樣的作家生涯:有無窮的好奇心、無限的精力以及無盡的熱情。做旅行者和當作家——在我稚嫩的頭腦里這二者兩位一體,開始生根發芽。

當然啦,那稚嫩的頭腦中早具備了很多東西促使我愛上永遠不知足的旅行。直到我六歲,父母大多數時間都在國外——父親在中國北方做皮貨生意——而姐姐和我則留在美國由親戚照料。從最早能記事的時候起我就在熱切地做著訪游異邦的美夢。不過,父母在地球另一側的難以想像的生活引起的是一些過於明確而又無望實現的旅行渴望。而哈里伯頓的書則告訴我世界上有許多奇妙的事物。不僅僅只有中國的長城。

是的,他曾在中國的長城上行走,還爬上了馬特峰 、埃特納火山 、波波卡特佩特火山 、富士山和奧林浦斯山 ;他拜訪過美國的大峽谷和金門橋(在1938年那本書出版的時候,該橋被認為是最新的世界奇觀);他曾划船進入布盧格羅托灣 並游泳穿過整個巴拿馬運河;他到過卡爾卡松 、巴勒貝克 、佩特拉 、拉薩、沙特爾 、德爾斐 、阿罕布拉宮 、廷巴克圖 、印度的泰姬陵、義大利的龐貝古城遺址以及維多利亞瀑布 、里奧海灣 、奇琴伊察 、伊斯法罕 的藍清真寺、柬埔寨的吳哥窟,以及等等,等等。哈里伯頓把它們稱為「奇觀」,這豈不就是我與「傑作」觀念的最早的接觸?重要的是:遙遠的世界裡充滿著奇異的景點和樓闕,有一天我也將能夠見到它們並了解與它們相關的故事。回首往事,我意識到《奇觀錄》是我最初始的啟蒙書,喚起了我的熱忱和渴念。

在我閱讀《奇觀錄》之前一年,哈里伯頓冒險搭乘一艘典型的中國船隻——舢板——從香港出發前往舊金山,結果在太平洋中部的某個地方無影無蹤地消失了。那時他三十九歲。我讀他的書的時候是否知道他已經死了?可能不知道。當時我甚至不大能理解自己的年約三十三歲的父親在天津死去的事。關於父親的死我大約是在1939年母親徹底地從中國回家以後聽說的。

閱讀哈里伯頓,我學到的是勇氣和熱忱,他的悲慘結局並沒有使那些心得黯然失色。那些書——從他1925年出版的第一本書《萬里探勝》到最後一本《奇觀錄》,我最終把它們都一一覽讀了——向我描述出純粹的至福境界。還有成功的意願。你思念著某地某物。你想像它。你為之孜孜準備。你向之進發。然後你便看到了它。沒有失望;它實際上可能比你想像的更攝人心魄。

哈里伯頓的書以最率直而純樸——也就是說並不時髦——的方式傳達著旅行的「傳奇」。如今,旅行的激情也許不會被表達得如此令人目眩,但是我相信,去尋找陌生或美麗或是既陌生又美麗的事物,仍然像當初那樣其樂無窮,讓人慾罷不能。在我來說肯定是如此。當初閱讀那些書時我尚是那般年幼未鑿,故印象至深,因此,我成年後的比較令人羨慕的觀光活動——大部分是機會或責任的副產品,而不是專門的朝拜——仍然帶著哈里伯頓的烙印。最終,我走上了長城,乘船划進了布盧格羅托,在泰姬陵遭遇猴子屎的襲擊,在吳哥窟的廢墟里自在徜徉,千方百計求得准許在佩特拉的紅色石岩上鑽進睡袋過了一夜,還曾在天亮前偷偷爬上吉薩的大金字塔 ,在那些時刻我想:我做到了。它們都在他開的單子上。事實是,雖然舊金山對我來說是個常來常往的地方,但我每次駕車通過金門橋的時候都不由自主想起它在哈里伯頓書中出現的地方。甚至於我認為不太重要也從未到訪過的安道爾也仍然留在我心中的地圖上——只因為他曾經去過那個地方。而每當馬丘比丘要塞城 、巴爾米拉 、拉薩或富士山飄進腦海,我就會想,我還沒去過呢,到目前為止。

對青春的崇拜使哈里伯頓的書生氣勃勃,對此,一個七歲的孩子恐怕很難領會。而在今天,正是這種將旅行和青年時代、和美好青春聯繫起來的做法顯得最為過時。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之後,在普林斯頓大學讀書的哈里伯頓被《道連·格雷的畫像》 迷住了。在他短暫一生中,心目中的完美典範一直是魯伯特·布魯克 ,他夢想著有一天為布魯克寫傳記。比這些都更古舊的是他自以為是在給讀者提供新聞,他以為是他的文字——而不是書中那些大都不過是些隨手拍下的照片,比如作者站在泰姬陵前之類——將吸引並抓住讀者。如今,旅行的慾望主要由或靜或動的影像喚起,我們期待景象自己說明問題,而其中許多我們實在太熟悉了。確實,在我們親臨拜訪那些著名景觀之前,早已目睹過那些名景的彩色圖像徐徐展現。

哈里伯頓的旅行故事中充滿了各式各樣的人:導遊,幫工,江湖藝人,以及其他的當地人。他逢遇的那個忙碌的世界佔據著他的思想。如今人們能夠獨自長驅進入空幻之境,而不必當真上路。唐·德利羅 的小說《肢體藝術家》中那位神迷智亂的女主人公在閑暇之時將電腦聯網,觀看科特卡 城外一條兩車道馬路邊傳來的即時連續錄像,在那裡有一隻網路攝像機時時刻刻對著柏油路面。「這使她的頭腦中空空如也,感受到異地的深邃的寂寥。」

對我來說,旅行是充實頭腦的過程。不過,旅行也意味著把我從自身拋出,從而也就淘空了我的頭腦:我發現在旅行的時候幾乎無法寫作。如果要想寫作我必須呆著不動。實際的旅行會和精神的旅行競爭。(而作家若不是精神旅行者又是什麼呢?)此刻,我回想起在最初的讀書生涯中哈里伯頓的書對自己曾是多麼重要,於是意識到「旅行者」的觀念曾怎樣滲透進、熏染著、砥礪著我的初生的作家夢。當我向自己說我對萬事萬物都感興趣時,我實際上是在說我想走遍天南地北。就像理查德·哈里伯頓。

2001

(黃梅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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