Ⅴ 事件劇:一種極端並置的藝術

近來,在紐約,出現了一種新的、仍局限於小圈子的觀賞體裁。乍看起來,這些事件明顯是畫展和戲劇表演之間的某種交叉,被起了一個恰如其分的、但多少帶點嘲弄意味的名稱——「事件劇」 。這些事件發生在樓廂、小畫廊、後院、小劇場里,其觀眾平均在三十到一百人之間。要向沒有觀看過事件劇的人描述事件劇,就意味著要詳細解釋什麼不是事件劇。它們並不發生在通常所理解的舞台上,而是發生在堆滿雜物的擁擠的場景中,這種場景可以是被製作出來的,或被攏集起來的,或被尋找到的,或三者兼而有之。在這種場景中,一些參與者,不是演員,輪流或一起表演著動作、操作著物體,伴以(有時)說詞、無詞的聲音、音樂、忽閃忽閃的燈光以及氣味。事件劇沒有情節,儘管它是一個行動,或更可以說是一系列的行動和事件。它同樣也迴避持續的理性的話語,儘管它或許包含一些單詞短語,諸如「救命!」、「我要一杯水」、「愛我」、「車」、「一、二、三……」等。言語因彼此的不相干而被純化和濃縮(只說必須說的話),隨後又被徒勞性和那些表演事件劇的人之間的關係的缺乏所擴展。

那些在紐約從事事件劇的人——但事件劇並非只是紐約的現象,相似的活動據報也出現在大阪、斯德哥爾摩、科隆、米蘭和巴黎,從事這些活動的團體之間互無聯繫——都是年輕人,年齡在二十好幾,或三十齣頭。他們大多是畫家(阿倫·卡普羅、吉姆·戴恩、勒德·格魯姆斯、羅伯特·惠特曼、克蕾斯·奧登貝格、阿爾·漢森、喬治·布萊希特、小野洋子、卡羅利·希里曼),還有少數音樂家(狄克·希金斯、菲利普·柯勒、拉蒙特·揚)。在闡述和創立這一體裁時,阿倫·卡普羅的功勞比任何其他人都大,他是他們中間惟一的學院派人士,最初在拉特格斯大學教藝術和藝術史,現在執教於位於長島的紐約州立大學。卡普羅既是一位畫家,又是約翰·凱奇的一個弟子(從師一年),自一九五七年起,他放棄了繪畫,開始從事事件劇;事件劇,正如他所表述的,正是他的繪畫所成為的那種東西。但對其他大多數人來說,情形並不相同;他們繼續從事繪畫或者作曲,只是時不時附帶地創作一下事件劇,或客串一下某位朋友創作的事件劇。

第一次公開演出的事件劇,是阿倫·卡普羅的《六部分組成的十八個偶發事件》,於一九五九年十月在由卡普羅等人協助建立的魯本畫廊的門廳演出。數年裡,魯本畫廊、雅德遜畫廊以及後來的格林畫廊,是卡普羅、勒德·格魯姆斯、吉姆·戴恩、羅伯特·惠特曼以及其他一些人的紐約事件劇主要的亮相場所;在近些年裡,只出現了克蕾絲·奧登貝格的一系列事件劇,每個周末在他位於東二街的「儲室」的三間小後房裡演出。自事件劇第一次公開演出後的五年里,該團體已經擴大,不再局限於以前的密友圈子,而成員們之間的觀念也發生了分歧;有關作為一種體裁的事件劇之為何物的聲明,不再為所有現在從事事件劇的人所接受。有些事件劇顯得更稀鬆,另一些則顯得更密實,充滿事件;有些顯得狂熱,另一些顯得機智;有些看起來像是俳句,另一些則像是史詩;有些是小插曲,另一些則更有戲劇性。然而,要辨識種種事件劇在形式上的基本一致性,要就事件劇與繪畫和戲劇藝術的相關性得出某種結論,不是不可能的。順便說一句,卡普羅本人就事件劇及其在當代藝術場景語境中的總體意義、尤其是自他以來的演變狀況所寫的那篇文章,是至今有關這一話題的最好的文章,該文章發表於一九六一年五月的《藝術新聞》上,讀者可參閱該文,對實際「偶發」了什麼,從該文中可獲得比拙文中更完整的描述。

事件劇最引人注目的特點,或許是其對待(只可用這個詞來描述)觀眾的方式。事件似乎是為嘲弄和虐待觀眾而特意設計出來的。表演者可能會朝觀眾噴水,朝他們拋硬幣,或朝他們撒除垢粉,使他們打噴嚏。某個表演者或許會猛敲一隻汽油桶,發出震耳欲聾的噪音,或朝觀眾的視線方向揮舞一支乙炔火焊槍。幾台收音機會同時打開播音。觀眾會被迫不舒服地站立在一個擁擠的房間里,或站在搭放在幾英寸深水面上的木板上,為爭得立足之地而擠來擠去。不去迎合觀眾的那種想看到一切的慾望。實際上,倒常常故意地讓觀眾摸不清頭腦,採取的方式是在半明半暗的光線中表演一部分事件,或同時讓幾個事件在不同的房間里進行。在阿倫·卡普羅一九六一年三月於魯本畫廊上演的《春天的一個偶發事件》中,觀眾被限制在一個類似運牛卡車的長盒形的木板圍欄里,木板牆上鑿了一些窺孔,觀眾吃力地透過這些窺孔觀看外面發生的事件;當這場事件劇結束後,木板牆便塌了下來,觀眾被一個手推電動剪草機的人趕了出來。

(因缺乏別的東西,虐待性地把觀眾卷進來,似乎為事件劇提供了戲劇性的支柱。當事件劇是更純粹的觀賞物、而觀眾只不過是觀賞者時,如阿倫·卡普羅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在「文藝復興之家」上演的《後院》中的情形,事件就顯得不那麼緊張,不那麼令人感興趣。)

事件劇的另一個令人注目的特點,是其對待時間的方式。事件劇的時間長度不可預測;它可以是十到四十五分鐘之間的任何一個時段;平均的時長約為半個小時。在過去兩年間我參與過不少事件劇,我注意到事件劇的觀眾們,那些忠實、有鑒賞力而且其中大多數頗有經驗的觀眾,經常不知道事件劇在什麼時候算是演完了,他們在什麼時候要被告知得離開演出場地。由於事實上在觀眾中反覆看到的大多是相同的面孔,因此不能將這種狀況歸結為觀眾對此種形式的不熟悉。每一出事件劇的不可預測的時間長度和內容,對該事件劇的效果來說頗為關鍵。這是因為事件劇沒有情節,沒有故事,因而也就沒有懸念因素(這會產生一種對懸念的滿足感)。

事件劇的運作,靠的是創造一種沒有高潮或者結局的不對稱的意外事件網路;此乃夢的非邏輯,而不是大多數藝術的那種邏輯。夢沒有時間感。事件劇也沒有。它既缺乏情節和連續的理性話語,又沒有過去。正如事件劇的名稱本身所示,事件劇常常是現在時態的。如果其中有言語的話,那也是相同的言語的翻來覆去;言語被減縮到斷斷續續的言詞。同樣,在一個事件劇中,相同的行為也一再重複——這是一種斷斷續續的動作,有時做得慢慢吞吞,以傳達一種時間停滯的感覺。有時,整出事件劇採取一種循環的形式,開場與結尾都是同一個行為或動作。

事件劇用來表示自身不受制於時間的一種方式,是其刻意的短暫性。一個製作偶生藝術的畫家或雕刻家並不製作任何可以被購買的東西。人們買不到偶生藝術品;人們只能支持它。它是在場所內消費的東西。這似乎使偶生藝術變成了一種戲劇形式,因為人們只可以參與一個戲劇表演,卻不能把它帶回家。但是在劇場里,有一個文本,一個印刷的供表演用的完整的「總譜」,它可以被購買、閱讀,有其獨立於表演之外的存在。如果我們說到戲劇時是指劇作,那麼事件劇也不是戲劇。但是,事件劇的確是在現場即興表演的(如事件劇的某些觀眾所猜想的那樣)。事件劇會經過一周到數月不等的精心綵排——儘管腳本或總譜短得不能再短,通常不超過一頁,提綱挈領地指導一下動作,描述一下道具。正式表演中所出現的大部分東西,都是表演者在綵排中自創的,或自己編排的;如果一出事件劇連續數晚演出,那麼極有可能,它的一次次表演之間會發生很大差異,遠甚於劇場中的演出。但這也並不是說,同一出事件劇在連續數夜表演後,就進入了可以被重複表演的保留輪演劇目。一出事件劇在表演過一次或數次後,就解散了,從此不再重演,不再表演。這部分地與事件劇所使用的那些刻意挑選的短暫道具有關——如紙張、木箱、易拉罐、粗麻袋、食物、臨時塗抹的牆壁——這些道具在表演過程中實際上常常被消耗掉了,或被毀壞了。

事件劇中最重要的東西,是道具——以及這些道具的硬和軟、臟和潔的調整。對道具的這種注重,使事件劇看起來更像是繪畫,而不是戲劇,而對道具的注重也表現在把人物當作物質道具而不是「角色」加以使用或對待上。事件劇中的人物常常被處理得如同物體一般,如把他們蒙在粗麻袋裡、製作巧妙的紙袋裡、裹屍布里和面具里(或者,劇中人可以被當作靜物一樣使用,如阿倫·卡普羅一九六二年三月在梅德曼劇場的地下鍋爐房所上演的《無題之事件劇》中的情形,在該劇中,一個裸體女人躺在架設在事件劇發生的空間上方的一隻梯子上)。事件劇的許多行為,不管是否過激,都採用了這種把人當作道具的手法。表演者本人也大量地粗暴使用自己的身體(例如跳躍、摔倒),或互相使用對方的身體(如舉、追、拋、推、打、摔);有時則以稍慢的、更有感官色彩的方式(如撫摸、威嚇、凝視)使用自己的或彼此的身體。對人的利用的另一種方式,是發現或充滿激情地重複使用某些道具,但不是為了其通常之用,而是為了其感官方面的屬性:如把麵包片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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