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 小說家與道德考量——納丁·戈迪默講座

很久以前——那是十八世紀——文學和英語的一位偉大而古怪的捍衛者——那是約翰遜博士——在其《詞典》序言中寫道:「每個民族的主要光榮都來自其作家。」

我懷疑,這個立論哪怕是在當時,也是異常的。而現在就更異常了,儘管我認為依然是真理。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紀初。當然,我指的是永久的光榮,而不是轉瞬即逝的。

常常有人問我,可有些什麼是我認為作家應當做的,而在最近一次採訪中我聽見自己說:「有一些。愛文字,為句子搜腸刮肚。還有注意這世界。」

不用說,這些快活的話剛脫口,我便想到另一些培養作家品德的秘訣。

例如:「要嚴肅。」我的意思是: 永不要犬儒。而這並不排斥有趣。

還有……如果你允許我再加一些:「生在一個你肯定很有可能會被陀思妥耶夫斯基、托爾斯泰、屠格涅夫和契訶夫振奮和影響的時代,要多加小心。」

實際情況是,不管你對理想的作家有什麼話要說,總有更多話可說。所有這些描述如果沒有榜樣,則只是紙上談兵而已。因此,如果要求我舉出一位可作為作家的榜樣的健在的作家的名字,我會立即想到納丁·戈迪默。

一位偉大的小說家既創造——通過想像力的行為,通過使人覺得無可替代的語言,通過生動的形式——一個新世界,一個獨特、個人的世界,也回應一個世界,也即作家與其他人分享、但不為更多局限於自己的世界的人所知或為他們所誤知的世界: 就說它是歷史、社會吧,隨便你。

納丁·戈迪默廣泛、動人地雄辯和極其多樣的作品,首先是描寫人類種種處境的寶藏,這些處境就是一個個由人物推動的故事。她的著作把她的想像力帶給我們,這想像力如今已成為她在各地的很多讀者的想像力的一部分。尤其是帶給我們這些不是南非人的讀者一幅關於世界那一部分地區的廣闊、廣闊的畫面。她是南非的本土人,並給予那地方如此細心、負責任的關注。

她在南非爭取正義與平等的數十年革命性鬥爭中所持的堪稱典範的、有影響力的態度,她對世界其他地方一場場類似的鬥爭產生的自然而然的同情——這些,已受到恰如其分的讚揚。當今的第一流作家,極少能夠像納丁·戈迪默那樣,如此全心全意、如此精力充沛、如此勇敢無畏地完成一位有良知和具備非凡才智的作家可以承擔的繁重的倫理任務。

但是,一位作家的主要任務當然是寫得好。(以及繼續寫得好。既不枯竭也不賣光。)最終——即是說,從文學的觀點看——納丁·戈迪默並不是任何人或任何東西的代表,而只是她自己的代表。此外,就是文學的高貴事業。

不可讓全心奉獻的行動分子喧賓奪主,蓋過全心奉獻的文學僕人——無可匹敵的講故事者。

寫作即是知道一些事情。而閱讀一位知道很多事情的作家,是何等的樂事。(如今,這已不是一種普通經驗了……)文學,我寧願說,就是知識——儘管即使在它最偉大的時候,也是不完美的知識。就像一切知識。

不過,即使是現在,即使是現在,文學也依然是我們的主要理解方式之一。而納丁·戈迪默對私人生活的理解——對家庭紐帶、家庭感情、愛欲力量的理解——以及對公共領域的鬥爭向一位嚴肅作家提出的種種互相衝突的要求的理解,是十分深刻的。

我們這墮落的文化中的每一個人,都要求我們去簡化現實,去鄙視智慧。納丁·戈迪默的作品中蘊含很多智慧。她闡述了一種令人欽佩的駁雜觀點: 關於人心,關於生活在文學中和歷史中的固有的種種矛盾。

能夠成為納丁·戈迪默講座的第一位講者,以及有機會——這個難得的機會——對她的作品給予我、給予我們大家的教益致敬,乃是一種無上的光榮。她的作品明白易懂,充滿激情,雄辯滔滔,忠於作家對文學和社會的責任這一理念。

我所說的文學,是指規範意義上的文學,也即體現和捍衛高標準的文學。我所說的社會,也是指規範意義上的社會——這意味著一位偉大的小說作家,在忠實地描寫她或他生活其中的社會時,不能不求助於我們有權(有些人會說有責任)在我們生活其中的那些必然是不完美的社會裡爭取的更好的公正和忠實的標準(即使它們不是顯而易見的)。

不用說,我把寫長篇小說、短篇小說和戲劇的作家視為一種道德力量。實際上,這個關於作家的概念,是納丁·戈迪默的文學理念與我的文學理念之間的眾多聯繫之一。在我看來——而我相信納丁·戈迪默也這麼認為——一位堅守文學崗位的小說作家必然是一個思考道德問題的人: 思考什麼是公正和不公正,什麼是更好或更壞,什麼是令人討厭和令人欣賞的,什麼是可悲的和什麼是激發歡樂和讚許的。這並不是說需要在任何直接或粗魯的意義上進行道德說教。嚴肅的小說作家是實實在在地思考道德問題的。他們講故事。他們敘述。他們在我們可以認同的敘述作品中喚起我們的共同人性,儘管那些生命可能遠離我們自己的生命。他們刺激我們的想像力。他們講的故事擴大並複雜化——因此也改善——我們的同情。他們培養我們的道德判斷力。

當我說小說作家敘述,我是指故事有其形狀: 有開始、有中間(被貼切地稱為發展)和有結尾或解答。每一位小說作家都想講很多故事,但我們知道我們不可能講所有故事——肯定不能同時講。我們知道我們必須挑一個故事,應該說,一個中心故事;我們必須精心選擇。作家的藝術是在那故事中、在那次序中……在那時間中(故事的活動時間表)、在那空間中(故事的具體地理)尋找儘可能多的東西。「有那麼多故事可講,」我最近的小說《在美國》開篇的獨白中的第二自我的聲音如此沉思道。「有那麼多故事可講,很難說為什麼是這個而不是另一個,一定是因為你覺得你可以用這個故事講很多故事,覺得其中有其必然性;我知道我的解釋很拙劣……一定是類似某種戀愛。不管你怎樣解釋你選擇的故事……你都解釋不夠。一個故事,我是說一個長篇故事,一部長篇小說,就像一次八十天環遊世界: 你剛要回憶開始,它就結束了。」

就是說,小說家是帶你去旅行的人。穿越空間的旅行。穿越時間的旅行。小說家帶領讀者躍過一個豁口,使事情在無法前進的地方前進。

我總是想像某個哲學研究生(就像我自己曾經是的那樣),他一直在刻苦研讀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中那些他似懂非懂的關於時間和空間範疇的抽象論述。某個深夜,他老是被一個念頭糾纏著: 他覺得這一切都可以用更簡單的方式做到。

它可歸結為:

「時間之所以存在,是為了使一切不至於同時發生……空間之所以存在,是為了使一切不至於都發生在你身上。」

依這個標準,則小說就是空間和時間的一個理想載體。小說向我們展示時間: 即是說,一切不同時發生。(它是一個次序,是一條線索。)小說向我們展示空間: 即是說,所發生的事情不是只發生在一個人身上。

換句話說,一部小說不只是創造一個聲音,而是創造一個世界。我們親身體驗在時間中生活、在世界上居住,並試圖使我們的體驗變得有意義,而小說模擬我們的體驗的基本結構。但小說做到生命(被經歷過的生命)所不能提供——除了在生命結束之後才能提供——的東西。小說把意義或感覺賦予一個生命,以及收回一個生命的意義或感覺。這之所以有可能,是因為敘述有可能,是因為存在著敘述的準則,這些準則對思想、感情和經驗之重要,就如同康德所闡述的空間和時間的精神範疇。

以空曠的方式設想人類的行動,是小說家的想像力的一個固有特點,即使某部小說的重點恰恰是要申明不可能存在一個真正空曠的世界,例如在薩穆爾·貝克特 和托馬斯·貝恩哈德 那些幽閉恐怖症式的敘述作品中所顯示的。

相信我們在時間中的存在具有潛在的豐富性,也是小說家獨有的想像力的一個特點,即使小說家的重點——再次可以援引貝克特和貝恩哈德作例子——是要說明時間中的行動是徒勞和重複的。就像我們實際生活的世界一樣,小說家創造的一個個世界也都擁有歷史和地理。如果它們不擁有,它們就不會是小說了。

換句話說——並且再次地——小說講故事。我的意思不只是指故事是小說的內容,然後這內容被根據不同的形式理念納入文學敘述。我指的是,有故事可講是小說形式上的主要資產,而小說家——不管他或她的手段是多麼複雜——則受到講故事的基本邏輯的約束(和解放)。

講故事的基本樣式是線性的(即使故事是倒敘的)。它的過程是從「以前」(或:「最初」)到「中間」到「最後」或「之後」。但這並非只是因果關係的次序,就像生活中的時間——它隨著感情膨脹並隨著感情的減弱而收縮——不是劃一的、時鐘的時間。小說家的工作是使時間有生氣,如同他的工作使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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