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更多思考 6.g 停止自卑

每個人都有一個「願望中的自己」,同時還有一個「感覺中的自己」。

「願望中的自己」= 「真實的自己」= 「感覺中的自己」

貌似是最佳狀態。然而,通常的情況遠非如此。其實,很多的時候,一個人如果處於

「願望中的自己」≈「真實的自己」≈「感覺中的自己」

的狀態,已經是相對非常幸福快樂的了。更多的人,在某些方面,更可能處於這種狀態:

「願望中的自己」≠ 「真實的自己」≠「感覺中的自己」

於是,生活中就充滿了或者這樣或者那樣的,甚至無比古怪的扭曲。而這種扭曲,往往會是我們做出莫名其妙的違背理性的決定或者選擇,而時間才不管誰的選擇或者決定是否理性呢,無論怎樣,它都一如既往地流逝。

所有可能的扭曲幾乎全部來自於那個實際上最不可靠的,但是我們又必須依賴的所謂「感覺」。我們的「感覺」是非常不準確的,並且是特別容易受到影響的,甚至還最可能被誤導的。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我們所喜歡的神奇的魔術。所有的魔術都是通過並利用我們感覺的缺陷或者盲區才達到神奇的效果的。

外表,即,相貌與身材是一個人最容易對自己產生感知扭曲的一方面。其原因也簡單,人與人之間的差別最容易分辨的就是外表。可是,感覺上卻沒那麼容易獲得真實。因為,在外表審美的過程中,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受到「補償心理」的影響。比如,一個胖男人往往會更可能喜歡所謂的骨感美女,一個瘦女人往往會更容易對體格粗壯的男人產生好感。這種扭曲直接產生的有趣現象之一是,在明星圈子裡,那些被普遍認為是相貌出眾的人之間所謂「美」與「丑」之間的差異並不比所謂普通人之間的差異小,甚至還可能差異更大。

如果一個人真的帥,而他自己又覺得自己帥,那麼,在他「感覺中的自己」等於或者誤差很小地約等於「真實的自己」的時候,人們可能會說他很自信,他自己也會覺得非常自信。然而,如果,他「感覺中的自己」遠遠超過「真實的自己」的時候,人們會評價他「自負」,而他則可能因為這種感覺上的誤差在其他的地方或多或少會付出一些他想不到的代價。

在這個人的相貌超出平均水準的時候,通常情況下,這個人不太容易因此自卑,而他「願望中的自己」就算可能超出「真實的自己」,但是,往往並不會差於「感覺中的自己」。

但是,如果這個人的相貌低於平均水準,通常情況下,這個人很可能會因此自卑,而他 「願望中的自己」就更可能遠遠超出「真實的自己」。而「真實的自己」總是會通過各種方式糾正「感覺中的自己」--儘管他自己可能會有意無意地拒絕這種糾正。於是,「感覺中的自己」是受限制的,「願望中的自己」是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二者之間的差異就會形成一個非常大的負值--自卑形成了。

要是僅僅這麼簡單就好了。

首先,作為整個社會的一員,大多數人並沒有意識到有些時候,整個社會向他灌輸的觀念可能是錯誤的--事實上往往是錯誤的。道理也特別簡單:每個人都是通過自己的感覺感知這個世界;而剛才就提到過「感覺」本身又是非常不準確的,並且是特別容易受到影響的,甚至還最可能被誤導的。顯而易見,整個社會的觀念只不過是絕大多數人的觀念的組合,不可能不包含著未矯正過的、粗糙並扭曲的所謂「真實的感覺」。

在幾乎所有的社會裡,對每一個個體的心理健康最不利的,來自於整個社會的,也許就是對「自卑」的定義了。古今中外,幾乎所有的社會裡,「自卑」被都定義為是負面的,「自信」才是健康的,而「自負」也是負面的。其實,假想一下,在一個「感覺」自然就是準確的社會裡,所有的「自卑」、「自信」、「自負」 都是沒有必要存在的概念了。然而現實卻是我們生活在一個因「感覺」的本性而自然扭曲的世界。

為了自己的心理健康,很多的時候我們確實有必要漠視甚至忽略整個社會灌輸給我們的觀念--因為很多的時候那不過是「整個社會的扭曲的感覺」而已。所以,我在課堂上無數次提到自卑不是缺點。該自卑的時候就要自卑,這才是正常的。如果在所有該自卑的時候竟然從不自卑,那你就有一個活化石參照物--芙蓉姐姐。

其次,我在多年教學中與學生的大量交流中反覆發現同一個現象:越是優秀的人越容易自卑。只不過,這些人恰恰因為自己在另外一些方面優秀所以才更不願意表露出來,而其他人同樣因為他們在另外一些方面優秀所以認為他們肯定非常自信才對。

而事實上並非如此。讓我們假設某人--姑且稱他為A吧--非常優秀。那麼有一點是很容易想像的--A與所有的人一樣,不大可能是完美的。更可能的是A在某方面非常優秀,而其他方面並不是非常優秀的,或者是一般而已,甚至是低於平均水平。

可是問題在於,優秀的人往往對自己的標準過高,甚至想當然地認為自己在各個方面都應該相當優秀。於是, A所擁有的非常優秀的那方面(姑且假設100分制下可以打99分)相對於他所擁有的一般的那方面(65分)來看,差距太大--差距高達34分。

而另外一個沒那麼優秀的人--姑且稱他為B--在某個於他來說還算優秀的那方面(80分)相對於他所擁有的另外一個一般的那方面(60分)來看,差距僅有20分。於是,從自我滿意度來看,更優秀的A要比B承受更多的落差,如果只考慮落差本身的話,那麼更優秀的A會感受到更多的痛苦,儘管他無論在哪方面都實際上要比B更優秀。

從這個角度出發,反倒是資質在各方面都處於平均水平的人更不易自卑。通常來看,一個人差也差不到哪裡去,因為差到極致的難度絕不亞於強到極致的難度。所以,資質處於平均水平附近的人,從概率角度出發,幾乎沒有什麼可能性會遇到極大的落差。

於是,完全從自我感受角度出發,芙蓉姐姐是完全沒有理由自卑的。從客觀角度出發,芙蓉姐姐的自信抑或自負,其實與其他人也完全沒有任何關係。可問題在於,竟然引來了憤怒--那到底是誰在自卑呢?被芙蓉姐姐激怒的人們心裡可能是這麼想的--我都沒怎麼樣呢(我自認要比你強多了),你憑什麼跳出來?!

癥結就在這裡了:自信和自卑的衡量標準是在自己身上呢?還是要以別人為參照物呢?事實上,既不該在自己身上,也不該以別人為參照物。美與丑的分別、強與弱的不同、聰明愚蠢的差異,並不依附於個人想法而存在,也不會因為任何人獨自的看法就發生任何改變。

分析倒是清楚,解決方案呢?答案是,想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卑的健康狀態,要學會的第一件事兒就是:停止嘲弄他人。生活中我們很少真的會遇到他人的「弱」會影響我們的「強」的情況。更多的時候嘲弄別人「弱」只不過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強」,而真的「強」是不需要證明的,需要證明的「強」其實只不過是清楚地自證的「弱」。通過嘲弄他人而獲得的「強」的感覺必然是遠離「真實的自己」的,所得到的只不過是別人眼中的「自負」而已,而感覺到的「自信」只不過是扭曲而嚴重的幻覺。所以,從一個第三方的角度認真觀察,我們看到的結局總是:嘲弄他人帶來的最終只能是對自己的傷害--往往還是來自各個角度的全方位的傷害。

嘲弄他人的人最終必然被他人,或者他人之外的其他人,所嘲弄。這簡直就是一個惡毒的符咒。我自己的經歷中有一個與此非常類似的情況。上大學的時候,也不知道為什麼,男生宿舍里流行一種低級的遊戲,扒褲衩。動不動就有一群人用莫名其妙的理由對某個男生群起而攻之,令那男生最終下身赤裸,羞愧難當。那個時候(九十年代初),我們宿舍算我在內總計12個人,其中只有我一個人從來沒有參加過任何一次這種遊戲。甚至在他們所有的人,包括那個被扒光的,嬉笑一片的時候,我笑都笑不出來,也許是因為我實在是看不出這事兒好玩在哪裡罷。畢業之後,我突然有一天想到,整個宿舍里,只有我一個人從來沒有被扒光過,從來沒有誰對我有過那樣的企圖。除了我之外,所有的人都有被扒光的經歷。我們宿舍老三因為他最強壯,四年內從來都沒有「失身過」。然而,一晃四年到了最後一天,當然晚節不保--十個人集體把他圍了起來。十秒鐘之後,他說,「我自己來還不行么?」結果聽到的回答是「當然不行!」五分鐘之後,他被扒得精光之後,被鎖在宿舍門外。這個經歷讓我終生受益。沒有什麼比這個更能清楚地告訴我為什麼那個古老的訓誡是正確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另外一個比較技術一點的手段是:忘記自己的優點。這是個多少有點誇張的說法,因為很難做到忘記,尤其要忘記的還是優點。然而,這不僅是有道理的,還是有必要的。克服自卑的正確方式肯定不是「忘記缺點」,起碼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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