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中國大陸政權的改變(一九四五至一九五○) 第二節 馬歇爾使華

一、停戰令、政治協商會議、軍隊整編與統編方案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五日,馬歇爾離華盛頓來華,杜魯門發表聲明,闡述對華政策。第一,希望國民政府與中共軍隊停止衝突,由主要政治分子代表共同參加之全國性會議,促成統一(即國共停戰,召開政治協商會議)。第二,承認國民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如其基礎擴大,容納其他政治分子,必能促進中國之和平統一與民主改革,一黨訓政,似須修改(即改組國民黨政府為聯合政府)。第三,共產黨自主軍隊的存在,實與中國政治團結,背道而馳,在廣泛代議制的政府建立之際,所有武裝部隊,應歸編國軍(即共軍改編為國軍)。第四,中國按照上述途徑向和平之道邁進之際,美國即協助國民政府從事建設,改善經濟,建立軍事體制(即美國給中國以經濟援助)。第五,重申有關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中俄同盟條約,將東北歸還中國,清除日本在華勢力。在華北之美國陸戰隊為協助國民政府解除收復區內之日軍武裝,並促使其撤退(即東北應交還中國)。第二項非國民黨所願,第三項非中共所能無條件同意,第四、第五兩項,最為蘇俄所忌。

十二月二十五日,馬歇爾抵重慶,兩天後,政府與中共會談恢復。一九四六年一月五日,決定由政府代表張群,中共代表周恩來與馬歇爾組成軍事三人小組,商討停止衝突,恢復交通辦法。一月十日,議定如下:

一、國軍及共產黨領導下之部隊,立即停止一切戰鬥行動(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除另外規定者外,軍事調動一律停止。

三、破壞與阻礙一切交通線之行動必須停止,所有阻礙交通線之障礙物應即拆除。

四、為實行停戰協定,由政府、中共、美國代表各一人在北平組成一軍事調處執行部。所有訓令及命令應由三方一致同意,以國民政府主席名義經軍事調處執行部發布之。

五、下開規定……亦經政府與中共代表同意:第一節對於政府軍隊之開入東北或在東北境內調動,並不影響,惟每日通知軍事調處執行部。

以上辦法當日分由國民政府蔣主席、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毛澤東下令所屬遵行。

政府與中共先已同意的政治協商會議在停戰令發布的同一天開幕,參加的包括各黨各派及無黨無派代表三十八人【註:一月六日,國民政府公告召開政治會議辦法,蔣主席聘請之代表計國民黨八人,中共七人,中國青年黨五人,村治派一人,第三黨一人,無黨無派(即社會賢達)九人,按青年黨時已與民主同盟分離,村治派與第三黨仍各自保持其組織,故屬民主同盟者共七人】。蔣主席致詞,希望會議樹立民主楷模,宣布政府決定實施人民享有各種自由,各政黨一律平等,實行普選,釋放政治犯。周恩來致詞,謂應痛下決心,永遠使中國不再發生內戰,歡迎蔣主席關於保證人民權利的四項公佈,青年黨、民主同盟及無黨無派代表亦有相同表示。實際上所謂政治協商會議不過是有第三者參預的國、共談判。第三者的立場亦不盡同,青年黨及三分之二的無黨無派代表大致站在國民黨方面,民主同盟(國家社會黨、救國會等)及三分之一的無黨無派代表與中共一致。一月十日至十九日,經過九次會議,重大議案討論完畢,未了之事,分組續商,憲法草案及軍事兩組首先達成協議,繼為施政綱領、政府組織、國民大會三組。二十七日,周恩來飛返延安報告,三十日復來重慶。三十一日,政治協商會議舉行第十次會議,通過下列決議後,即行閉幕。

一、政府改組:(1)國民政府委員為四十人,半數由國民黨員充任,餘由國民黨以外人士充任。涉及變更施政綱領之議案,須獲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贊成。(2)行政院各部會長官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中之七至八人(即兩者總額之半數),請國民黨以外人士充任。中央及地方行政機關用人,不得有黨派歧見。

二、和平施政綱領:(1)尊奉三民主義為建國之最高原則。(2)在蔣主席領導下,建設統一、自由、民主的新中國。(3)確認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黨派平等合法,為達到和平建國之途徑。(4)用政治方法,解決政治糾紛。

三、軍事問題:(1)軍隊屬於國家。(2)軍黨分立,軍民分治,以政治軍,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利用軍隊為政爭工具。(3)改組軍事委員會為國防部,內設建軍委員會,由各方人士參加。(4)軍事三人小組應即商定軍隊整編及共軍編入國軍辦法。

四、國民大會:定於本年五月五日召開,制定憲法,舊代表外,增選台灣、東北代表,各黨派及社會賢達代表若干名【註:台灣、東北等新增區域及職業代表一百五十名,國民黨二百二十名,中共一百九十名,青年黨一百名,民主同盟一百二十名,社會賢達七十名,舊代表一千一百九十五名,大半為國民黨員,新舊合計為二千零五十名】。

五、憲法草案:組織審議委員會,於六個月內修正國民政府在抗戰前公佈之憲法草案。

二月九日,軍事三人小組開始集會,政府代表改為張治中,中共及美方代表仍為周恩來及馬歇爾。三月五日,議定「軍隊整編及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案」:

一、根據方案決定具體辦法,由軍事調處執行部執行,限十八個月完成。

二、最高統帥撤免中共軍官,應由中共代表提名之軍官補缺。

三、使用陸軍鎮壓國內騷亂,須經國民政府委員會同意。

四、在第一期十二個月內,政府軍整編為九十個師,中共軍整編為十八個師,在第二期六個月內,政府軍整編為五十個師,中共軍整編為十個師【註:第一期共編一百零八師,駐地分配,計東北政府軍十五個師,中共三個師;華北政府軍二十一個師,中共十二個師;華中政府軍二十七個師,中共軍三十師;西北五個師,華南十二個師均為政府軍。第二期共縮編為六十個師。東北政府軍十四個師,中共軍一個師;華北政府軍十一個師,中共七個師;華中政府軍十個師,中共二個師;西北九個師,華南六個師,均為政府軍。國軍、共軍始終保持五與一的比例】。

五、第一期統編四個集團軍,每一集團軍由政府軍與中共軍各一軍編成,第二期統編六個軍,每軍由政府軍與中共軍編成。

六、各省保安部隊以一萬五千人為限。

二、國共及中俄關係的惡化

政治協商會議有了結果,各方大都感到欣慰,甚至莫斯科亦說停戰令及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民主政治的第一步。中共尤為滿意,會議閉幕之日,周恩來代表毛澤東及中共中央向馬歇爾致謝,稱道他態度公正,面遞毛的書信。他(周)說,中共準備對地方性及全國性事務與美國合作,美國式的民主將在中國開始。目前中國尚未具備社會主義的必需條件,中共並不欲在最近的將來使之實現。中國應走美國的道路,致力於民主、科學,特別是農業改革,工業化,自由企業,發展個性,建立一個獨立、自由、繁榮的中國。並暗示毛澤東希望有機會訪問美國。二月一日,延安權威人士盛讚政治協商會議已獲得重大成果,一切決定於如何實施,各解放區舉行慶祝大會。

國民黨的表示似頗審慎。政治會議閉幕,蔣主席致詞,除盼望大家守信負責,遵行協議外,說是軍隊編整為最大需要,軍令、軍制必須統一。復告中外記者,甚願各黨派永遠合作,全國人民相信中共必能切實作到軍隊國家化。「中共若不能放棄私有軍隊,則政治協商會議之努力均歸無效。」可見他的重視點之所在,懷疑中共是否肯交出軍隊。

十餘年來,國民黨內派系之爭頗烈,而以CC系與政學系之間為甚。政學系原居政府要職者不少,勝利後收復的東北、台灣亦為所得,參加政治協商會議的國民黨代表,有的為政學系,有的為CC系,負責對俄交涉的幾盡為政學系【註:東北行營主任熊式輝、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嘉璈、台灣行政長官陳儀均被視為政學系。參加政治協商會議的代表有政學系的張群、吳鐵城、王世傑,CC系的陳立夫、張厲生、陳佈雷,無所屬的孫科、邵力子與政學系近】。政學系對中共問題傾向妥協,對俄不惜遷就,CC系則不願中共參加政權。

一九四六年二月四日,張嘉璈自長春抵重慶。蔣主席聽到他的報告,至為憤怒,謂「俄方不撤兵,吾方即不前進,亦不談經濟合作,任其擱置再說」。張謂今後俄美對峙,已為不易之事實,俄必利用中共在東北建立政權,東北全赤,華北亦赤。應重加考慮,決定方針。一為絕對不再與蘇俄討論經濟合作,一為再提答案,同時提出希望蘇俄履行條件。蔣允予考慮。次日得悉俄方擬藉故解除中國軍隊武裝,決定在瀋陽俄軍未盡撤前,不派兵赴長春。七日,最後讓步方案商就,一面由外交部通知俄大使,一面由張回長春交涉。

二月九日,美國分別照會中俄,聲稱有關滿洲經濟問題的協商,不得妨礙門戶開放及各國機會均等原則。國務卿貝納斯復謂,日人在滿洲財產的處置,應由同盟國遠東委員會決定。於是主張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