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八年抗日戰爭(一九三七至一九四五) 第二節 內外危機

一、汪兆銘背叛

日本佔領北平、天津、太原後,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在北平製造一「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以王克敏為傀儡,名義上統轄華北,以維持佔領區的秩序,消滅國民政府的勢力,搜刮物資,「以戰養戰」,並施行親日教育。

德國的調解不成,日本的「速戰速和」的戰略失敗。一九三八年一月十日,聲稱將不以蔣中正為國民政府代表,而與各省政府主席簽訂和約。一月十六日,除再宣言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外,並希望真能與日本提攜的新政府成立與發展。為擴大「以戰養戰」的戰略,三月,又在南京製造一「維新政府」,以梁鴻志為傀儡,名義上統轄華東。近衛以戰爭結束無期,前途困難,五月,改組內閣,準備再向國民政府謀和。軍部認為與蔣已不能兩立,王克敏、梁鴻志為過時的腐敗官僚,人所不齒【註:王克敏屬舊直系,曾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梁鴻志屬舊安福系,曾任段祺瑞的執政政府秘書長】,決另覓較有分量的人物,如唐紹儀或汪兆銘。九月,唐在上海被刺而死,乃力圖與汪勾結。

一九三二年,汪兆銘任行政院長時,贊成對日抵抗。經過一九三三年長城之役,認為中國的武力不能與日本相戰,主張「一面交涉,一面抵抗」,人多指其親日,甚至詆為秦檜。汪對蔣的芥蒂始終未泯,更恨中共。西安事變發生,一九三七年一月,汪自歐洲趕回,傳說曾與德、義有所接觸。時國、共和解之局已定,中日戰爭,早晚不免。汪一再發表演說,對外願本兩利原則,與任何國家攜手,對內不許有兩種政府及軍隊,不可為共產黨共同禦侮的表示所動搖,仍應先安內,後攘外。迨蔣決定抗戰,表面上汪亦呼籲國人「一齊犧牲,不留傀儡種子,使人與地俱成灰燼」,即所謂「焦土抗戰」,他的內心則是能和即和。同此意見的,不只是汪。七月三十日,胡適告外交部亞洲司長高宗武,對日外交路線不可斷絕,應積極打通,由肯負責任的政治家擔此大任。第二天,復對蔣申述他的主張,並力薦高宗武【註:胡適說,中國為一中世紀的國家,斷不能抵抗近代國家的日本,必須認清戰爭後果】。八月四日,汪廣播謂「大家要說老實話,大家要負責任」,「不掩飾,不推諉,不作高調」,大有當仁不讓的氣概,附和者有「低調俱樂部」之稱。

八月六日,蔣又晤胡適。胡謂在中日大戰之前,作一次最大的和平努力,趁此尚可一戰之時,先謀恢復「七七」以前的疆土狀況,再謀調整中日關係,建立五十年的和平。上海戰爭爆發的次日,國防最高會議決定兩原則,一為對日不宣戰、不絕交,二為政府不遷移。汪目睹傷病官兵缺乏醫藥,說是「此仗如何能打下去!」胡要他勿太性急,勿太悲觀。九月初,蔣命胡適赴美國,蔣方震赴歐洲,旋又命陳公博赴義大利,高宗武則密去香港。陳公博與墨索里尼之婿、曾任駐華大使、現任外交部長的齊亞諾(G. Ciano)為舊識,齊亞諾提出中日和平建議,義大利駐華大使亦向汪遊說。一九三八年二月,德國承認滿洲國,四月,對中國禁運軍火,六月,召回駐中國大使,七月,撤退軍事顧問團,汪益感前途無望,與其待完全戰敗後言和,不若及早以圖。日本既聲言不以蔣為對手,他自是代替蔣的最有資格者【註:一九三八年一月,孔祥熙繼蔣為行政院長,三月,蔣任國民黨總裁,汪任副總裁,汪難免有不快之處】。

高宗武在香港與日方暗洽,開始於一九三八年二三月間。新任日本陸軍大臣坂垣徵四郎決心樹立一中國新中央政府,七月,約高宗武來東京會商。未幾倫敦傳出日本與汪進行和談消息。十月八日,蔣請羅斯福發起會議,謀致遠東的公正和平。羅斯福表示,盼基於真正平等標準,轉移衝突因素。胡適時己任駐美大使,認為美國不能以實力主持公正和平。廣州、武漢淪陷,汪更認為非和不可。否則日本如進攻重慶,政府惟有退往西北,將受中共、蘇俄控制。外電續傳汪與日本已談判到和平條件,華僑參政員陳嘉庚一再對汪警告。十月二十三日,汪說:「抵抗侵略與不拒和平,並非矛盾,和平條件如無害於中國獨立生存,何必拒絕?」又說:「侵略國家破壞和平,被侵略國家保障和平。」陳嘉庚斥其謬誤,參政會議決,敵人未出國土前,言和即為漢奸。蔣亦發表文告,堅定抗戰信念。十一月三日,近衛聲明繼續作戰,最終目的在建設能保東亞久安長治的新秩序。國民政府倘能拋棄從來錯誤政策,另由其他人從事更生的建樹,秩序的維持,日本亦不拒絕。十八日,答覆美國照會,歡迎正在中國形成的政權,參與重建東亞工作。

十一月二十日,高宗武與日本參謀本部謀略課長影佐禎昭簽訂《中日協議記錄》【註:影佐與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輝為日本陸軍大學同學,一九三五年一二月間,曾在南京與熊式輝及外交次長唐有壬會晤】。十二月六日,汪發表《積極建設淪陷區域》談話。在重慶言和為絕不許可的事,汪決定出來,先由其妻陳璧君洽得雲南主席龍雲的諒解。十六日,汪訪蔣,蔣未待他開口,即手指茶杯說:「假使和談成功,我們連喝口開水的自由都沒有了。」汪知無法再談,十八日,飛昆明,與龍雲會晤後,二十一日,轉河內。二十二日,近衛宣布「更生中國」的國交方針:一、徹底擊滅抗日的國民政府,而與新生政權提攜;二、日、滿、中共同防共,經濟合作;三、日本在華北、內蒙駐兵;四、中國應予日人在其領土內以居住、營業自由權;五、日本不索取領土、賠償,惟要求中國執行建立東亞新秩序的任務;六、日本願考慮取消在華治外法權,歸還租界。二十六日,蔣痛加駁斥,申明汪的行動與國民政府毫無關係。二十九日,汪致電國民黨中央黨部,請依近衛之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三點,與日本恢復和平。國民黨開除汪的黨籍,撤革所有職務,國民政府下令嚴緝民族叛徒。近衛初以汪為奇貨,可用以瓦解國民政府,結果汪的「和平運動」被視為賣國運動,始知作戰難,媾和亦難,日本前途可慮,不得不辭職而去。

一九三九年三月,汪在河內遇刺,未中,再宣布和平是中國獨立生存的要道,急於自立政府。坂垣定要使中國全部變為滿洲國,八月,汪在上海召開「國民黨代表大會」,眼看他的政權就要出現。日本政府以汪倡導和平以來,迄未得國內有力者的響應,和戰關鍵仍操之於蔣,汪如組織政府,反而斷了與蔣和談之路。坂垣一意孤行,以為中國有了新中央政府,不只可脅蔣言和,且可確定日本的特殊權益,切實控有佔領區。十二月三十日,日、汪簽訂《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參與其事的高宗武及陶希聖竟逃往香港,將全文披露,證明汪的賣國確據,日、汪大感狼狽。

一九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汪政權成立於南京,自任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長,陳公博、周佛海等分據要津,「維新政府」取消,北平「臨時政府」改名「華北政務委員會」,由日本直接控制,非汪的權力所及。十一月二十九日,日、汪正式訂立《中日關係基本條約》。汪希望重慶和他一致謀和,共同反共,縱令不克做到,至少可設法約束日本對佔領區的經濟壓榨。日本亦望與重慶議和,但不放鬆對佔領區人民的奴役、物資的搜刮。一九四四年汪病死,南京殘局由陳公博、周佛海維持【註:周佛海久與重慶情報人員暗通,他們亦樂於利用。陳公博代汪後,仍欲與重慶聯合防共、剿共,重慶不理】。

二、國共的明爭暗鬥

國、共兩黨為了相互為用,而有為期三年餘的第一次合作。終以立場不同,齟齬時生,雖曾共同北伐,未待完成,即全面破裂,成為死敵。經過十年廝殺,而有西安事變,雙方和解,中共雖然渡過了存亡關鍵,倘若不是七個月後盧溝橋事變發生,或再遲相當時日,彼此能否長期相安,仍是疑問。抗戰軍興,國民黨以為大敵當前,中共力量有限,可望從此就範;中共則認為良機已至,不惟不再憂懼國民黨的壓迫,且可於戰爭中組織農民,大事發展,國民黨自難容忍。第二期的合作不及二年,衝突復表面化,有如第一期合作的重演。

毛澤東篤信政權得之於馬上,一開始就建立自己的武力。史達林曾說,武裝的革命,反對武裝的革命,是中國革命的優點,離開了武裝鬥爭,中國就沒有共產黨的地位。國共和解之初,中共僅允將紅軍名義上改為國民革命軍,受國民政府指導,實際是獨立自主。中日戰爭爆發,毛澤東指示共軍,相機建立敵後根據地,取得地方武力的指導地位,並在政府軍中取得領導地位。

一九三七年十月,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陳紹禹抵延安,力主一切經過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擁護國民黨在政府及軍中的領導權,自是史達林的指示。毛澤東不以為然,要在抗戰中盡量擴充黨的武裝力量。上海失守,國民政府處境至為艱危。十一月十二日,毛指國民黨的抗戰為不要人民群眾參加的抗戰,希望國民黨改造,作為改造政府和改造軍隊的基礎。八路軍應在改造軍隊過程中起模範作用,本身應該擴大。他雖說必須堅持統一戰線,但必須實踐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的原則,由無產階級領導資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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