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安內與攘外(一九二八至一九三六) 第四節 日本進圖華北

一、緩和中日關係的嘗試

對日本來說,塘沽協定不過是割裂華北的初步,尚未能使其與中國完全脫離。對中國來說,總算暫時滯延了日本的侵略,得以繼續進行安內工作,並力圖爭取外援。一九三三年六七月間,行政院副院長宋子文僕僕風塵,歷訪美、英、法、義、德及國際聯盟,出席世界經濟會議,顯著的收穫為中美棉麥借款五千萬美元的成立。英國允以庚子賠款四百七十萬鎊用於完成粵漢鐵路,義、德與中國的關係,漸臻密切,國際聯盟設置對華技術合作委員會,派專人駐紮中國。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日本一再指摘國際聯盟對華合作及中美棉麥借款,助長歐、美派宋子文之以夷制夷主義,勢將釀成類似瀋陽或上海事變。列強對華援助為破壞東亞和平,如不改變態度,日本將講求適當的應付手段。

國民政府為緩和對日關係,七月二十八日,蔣中正、汪兆銘聯名宣布,將以全力謀國內和平,國際安定,消除「匪」(共)患,充實國力,不簽訂割讓或承認條約,需求國際同情與協助,但不縱橫捭闔。八月,汪自兼外交部長,以熟悉日情的唐有壬為次長。日本外務省發表談話,中國如誠意容納日本主張,確謀與日本親善,日本可考慮一切。此時日本所要求的為華北與東北通車(北寧鐵路)、通商、通郵、通航(航空聯絡),長城各口由日本警備,造成中國承認滿洲國、以長城為界的事實。九月初,蔣、汪再度決定,絕不承認滿洲國割據東北四省,其他次要問題,仍可與日本周旋,並避免刺激日方的行為言論。終以對長城各口日軍無可如何,十一月,予以承認。但日本定欲置中國與滿洲國於其領導之下,使華北脫離南京。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七日,美國蘇俄復交,一九三四年一月,義大利首相墨索里尼為文論遠東情勢,謂美俄諒解為對日本警告,遠東文明前途大半視中國在本世紀之行動如何。二月,莫斯科發表遠東特別紅軍總司令白魯傑演說詞,謂遠東如有軍事衝突,紅軍必予以重大打擊。同月,英俄商約簽字。三月,中國軍官考察團到莫斯科,中俄大有軍事合作可能。德國前國防部長薩克德(H. von Seeckt)於是年來華,任軍事顧問團長【註:關於德國顧問團事,見第十七章第五節】,義大利海空軍顧問亦先後而至。於是有四月十七日日本外務省發言人天羽英二(Amau Eiji)的聲明,謂日本對中國關係特殊,維持東亞和平與秩序乃日本的使命,中國如利用他國勢力以排斥日本之任何企圖與行動,均必加以排擊。各國如對中國採共同行動,縱令為財政或技術援助,日本亦表示反對。最近對中國售賣飛機,建築機場,教練飛行技術,派遣軍事顧問,供給政治借款,日本定必反對。日本駐華盛頓大使復稱,中國商人與外國商人訂立任何契約,須先與日本相商,中國購買飛機必須制止。

天羽聲明為對中國的警告,亦為對列強的警告,率直的揭示獨佔中國的野心。中國的公開反應為外交部發言人的聲明,不承認某一國家在任何地方獨負維持和平責任。中國有提倡國際合作的義務,無中傷他國及擾亂東亞和平意念。他國對中國苟無野心,對於中國與他國合作、力謀建設及安全之政策,不必過慮。中日間之真正永久和平,須建立於善意與互相諒解之基礎上,並應糾正現有之不平事態。數日後,二次聲明,中國主權與獨立國格,不容任何國家稍予損害,中國與他國關係,不容任何國家稍予干涉。對內努力肅清「匪患」及生產建設,對外致力於國際安全保障,維護國聯盟約、九國公約。

英、美、法、德、義、俄輿論對日本紛紛譴責,英國正式照會,聲明維護九國公約,不容任何國家破壞,美國亦稱中美關係有條約規定,非經合法手續不得修正或廢止。任何一國未經關係國同意,不得一意獨斷而涉及他國的正當權利義務,盼日本尊重美國權益。

蔣中正對天羽聲明的反應,為當時未曾發表的兩篇演講,一為四月二十三日在江西撫州對前線將士的講演,十年後必將日本逐出東北,收復台灣、朝鮮;一為七月二十四日,對廬山軍官訓練團講演,必須處處設防,隨時隨地準備抵抗,但根本方針則為先求國內和平、安定、統一、集中。不久江西軍事告一段落,紅軍雖仍待肅清,但政府處境已大改善。十一月二十七日,蔣對日本記者談話,主中日以道德、信義為基礎,解決糾紛。一九三五年一月八日,汪兆銘在國府紀念週演說,希望日本打開僵局。二十二日,日外相廣田對國會演說,中日懸案(通車、通郵)已漸解決【註:一九三四年七月八日,北平、瀋陽通車,一九三五年一月九日,關內外通郵】,仍期中國覺悟,共同促進此種傾向。二十九日,蔣接見日本武官鈴木美通,三十日,接見有吉明,二月一日,發表談話,中日須開誠相見,中國應改正反日情緒,日本應改正對華優越態度。同日發表《敵乎?友乎?》盼中、日從大處著想,相互提攜。中國應盡力消滅戰機,不應聽僵局延長,日本要認清事實,知道控制或消滅中國皆不可能。以往中國誤於虛驕,今後不計較一時榮辱,只要日本歸還東北四省,謀過去懸案的互利解決,彼此可直接談判。如中、日鬥爭,結果必將同歸於盡。日本必能明悉窺伺於國民黨之後者為何種勢力,此種勢力之抬頭與東亞將生如何之影響。二月十三日,國民政府明令敦睦中日邦交。次日,蔣告日本記者,要打破中日難局,首須恢復兩國正常關係。黃郛亦告土肥原,在滿洲國問題未解決前,日本應表示不再侵害中國領土及主權。二月二十日,汪兆銘在中央政治會議報告,願以誠意及和平方法,循正當途徑解決中日糾紛。同一天,國際法庭中國法官王寵惠開始與廣田及其他日本軍政要員會談,建議促進中日經濟提攜與互相融和。蔣再與汪兆銘通令,嚴禁反日。三月一日,廣田在國會宣布,將一反以前地方當局交涉的政策,而與中央政府談判。五日,國民政府重下保護人民自由人權令,也就是不準抵制日貨,日方表示滿意。五月七日,中日公使升格為大使,此為中日嘗試和解的具體表現,亦為唯一成就。

二、加緊分割華北——河北、察哈爾事件

滿洲國出現後五個月,一九三二年八月,日本政府制訂的今後對華政策,為鼓吹分治,使各省反蔣、親日。攻奪熱河後一個月,一九三三年四月,又決定將中國與滿洲國並列,同歸日本領導,使華北成為日、俄作戰時的緩衝區。塘沽協定所劃的非武裝地帶,為此一計劃實行的開始,是後圖謀愈急,期消滅中國政府在華北權力。十月,華北部分將領,因日人構煽,倡議聯省自保,黃郛詳切懇勸,曉以對日、對共難題,事乃解息。十二月,日本內閣再議定對華分治方法,務令華北五省(河北、山東、山西,察哈爾、綏遠)脫離國民政府。一年多來,黃郛以內外煎迫,心力交瘁,日本的侵凌迄無止境,久欲引退。一九三五年一月,關東軍又向察哈爾尋釁,黃感難再為力,南去不返,駐平政務委員會名存實亡,日本認為消滅南京在華北權力的時機已至,於是有所謂河北事件。

一九三五年五月十一日,北平日本使館武官高橋坦藉口最近天津日租界兩報社長被人暗殺,與中國官廳有關【註:兩報社長為《振報》的白逾恆,《國權報》的胡恩溥,均親日而反國民黨,於五月三日被暗殺】,向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抗議,並發表談話,說是此係蔣對日二重外交的鐵證。二十一日,天津日本駐屯軍司令梅津美治郎嗾使日軍滋鬧河北省政府、天津市政府、市黨部,指省政府主席於學忠、市長張廷諤為暗殺主使人。二十九日,駐屯軍參謀長酒井隆與高橋面見何應欽,謂兩報社長之被暗殺、河北遵化縣長之庇護熱河義勇軍,皆為對日、滿的挑戰騷亂行為,破壞塘沽協定。又說蔣對日佯示親善、暗中準備抗日的政策,必須改變,要求罷免於學忠、張廷諤,撤退北平憲兵團、河北省黨部、軍事委員會政治訓練處、藍衣社【註※】,及河北境內的中央軍,否則即出以斷然處置。

※註:一九三二年初,部分黃埔軍校畢業生組成「三民主義力行社」,擁蔣反共反日,賀衷寒、桂永清、鄧文儀、曾擴情、戴笠及非黃埔軍校出身的劉健群為中堅,人稱藍衣社。旋於力行社之下,成立革命青年同志會、革命軍人同志會及軍事情報處。軍事情報處隸屬於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軍統」,戴笠主之。國民黨中央黨部另有調查統計局,簡稱「中統」,任務與「軍統」同,陳立夫、徐恩曾主之。一九三四年,力行社擴大為復興社。

截至六月十日,中國一一接受,於學忠部(東北軍)一併調離河北,由何應欽口頭答覆,即所謂「何梅協定」。高橋迫令書面承諾,南京不許,何離北平南下,終於七月八日照辦,從此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繼駐平政務委員會之後,同歸終了,國民政府失去了對河北省的統馭力。繼之而來的是察哈爾事件。

塘沽協定簽訂後,關東軍決進圖察哈爾,錫林果勒盟副盟長德王(德穆楚克棟普)暗與相通。一九三三年八月,蒙軍自熱河佔領多倫,設察東特別自治區。一九三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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