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袁世凱的獨裁統治(一九一二至一九一六) 第二節 俄、英侵略邊區,日本謀吞中國

一、俄、英割裂外蒙、西藏

俄國垂涎外蒙由來已久,日俄戰後,因在滿洲的擴張被阻,日本又承認了它在外蒙的特殊利益,窺伺愈力,清政府不得不變更以往的消極政策,允漢人出邊開墾,漢蒙通婚。至一九○九年,進入外蒙的漢人不下十萬人,同時興辦新政,添置了許多有名無實的機構,庫倫活佛三公的權利受到侵奪,蒙民的負荷為之加重,俄人從中煽惑,活佛王公陰圖反抗。俄國指中國對外蒙的措置,有礙睦誼,應即停止,否則將籌對付之方。武昌革命發生,清政府無力北顧,俄國認為是瓦解中國的機會,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活佛哲布尊丹八世實行獨立,十二月二十八日,自稱大蒙古帝國皇帝。俄國繼之要求中國不在外蒙駐兵、不殖民、不干涉內政,如有改革,須得俄國同意。

民國成立後,孫中山以民族平等,袁世凱就外蒙利害,分勸外蒙取消獨立,活佛請袁先與俄國相商。俄國並不欲於此時使外蒙與中國分離,但望排除中國的勢力。因為外蒙力量薄弱,如果獨立,或將成為俄國的負擔,如果坐視不問,中國對外蒙古的統治勢必加強,最好是使外蒙自治,由俄國獨佔經濟權益,顧慮的為日本、英國的態度。一九一二年,分別與日、英成立密約及諒解,劃分俄、日在內蒙古的勢力範圍,而以西藏為對英的交換條件。同年十一月三日,與外蒙簽訂所謂「俄蒙協約」,俄助外蒙自治,代為練兵,保持現有秩序,不準中國派兵移民。另訂一「商務專條」,俄人在外蒙享有自由居住、往來、免納出入口稅,開辦銀行、郵政,租購土地,經營工、商、林、礦,航行河流權。

經過長時間的交涉,一九一三年十一月五日,中俄換文,俄國承認中國在外蒙的宗主權,中國承認外蒙的自治權、不駐兵、不設官、不殖民,僅可任命大員及專員,分駐庫倫等地,其他問題另行協商。一九一四年九月,中、俄、蒙三方代表會於恰克圖,俄國多方刁難,袁世凱不敢強爭。一九一五年六月七日,中、俄、蒙成立協約,俄蒙商務專條繼續有效,活佛受中國冊封,外蒙設立自治官府,得與他國訂立有關工商事宜條約,限定中國駐庫倫大員及各地專員衛隊,中國對外蒙僅存宗主權的虛名。

英國對西藏的侵略,亦於辛亥革命之時,復行轉急。一九一一年十一月,駐拉薩的川軍譁變。達賴十三世得英國餉械之助,嗾使西藏僧番圍困川軍,擾及西康。一九一二年,袁世凱命四川、雲南派兵赴援,印度總督亦遣達賴自大吉嶺回藏。北京英國公使抗議中國進兵,要求不得干涉藏政,否則不承認民國政府,將以實力協助西藏獨立。袁的政權有賴英國支持,命西征軍停進,開復達賴名號,拉薩駐軍被迫繳械,第二年,達賴與庫倫活佛互認獨立。

英恐俄人利用蒙人插足西藏,勾結一向親俄的達賴,因之希望與中國早了藏事。一九一三年十一月,中英藏三方代表在印度西姆拉(Simla)會議,依英國代表麥克馬洪(A.H. McMahon)的要求,一九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訂一暫時草約,分西藏為內外二部,以青海南部及四川西部為內藏,其以南及其以西為外藏,劃為自治區。中國不在西藏駐兵、設官、殖民,僅可於拉薩派一大員,英國派一商務委員,各置衛隊,達賴由中國授以封號,但未得北京承認。七月二日,英國逕與西藏簽訂正約並換文,劃分藏、印東界,即所謂「麥克馬洪線」。是後達賴東犯,西康幾盡為所陷,事實上西藏等於脫離中國。

二、日本力圖南滿、東蒙與進兵山東

一九○七及一九一○年,日俄兩度訂立密約,視滿洲為己有。武昌革命軍起,日本恐波及滿洲,一面由外務省命駐俄大使與俄國共商應付,一面由軍部命川島浪速輩勾結宗社黨肅親王善耆,誘煽東三省總督趙爾巽,謀建立滿、蒙政權。因美、英、德反對,中國南北統一,所圖未成。一九一二年七月八日,日俄簽訂第三次密約,將兩國在南滿北滿的利益分界線展至外蒙邊境,劃內蒙為東西二部,東部包括熱河在內,為日本的勢力範圍,西部包括察哈爾以西,為俄國的勢力範圍。從此日本將南滿、東蒙合稱為滿蒙,力謀擴張鐵路,壟斷經濟利益。一九一三年初,要求減低朝鮮滿洲陸路通商關稅未遂,及袁世凱決心與國民黨一戰,五月二十九日,終於接受,與日本訂立「滿鮮國境通商稅約」,關稅減輕三分之一,日本在南滿貿易居於絕對優越有利地位。二次革命期間,國民黨曾得日本之助,失敗後紛去日本,繼續倒袁活動。袁希望日本勿與交往,尤盼承認他的政府,不惜再付出代價。日本乘機勒索,提出滿蒙鐵路問題,袁全部允諾。十月五日,中日訂立「滿蒙鐵路借款預約辦法大綱」,一稱「中日滿蒙五路換文」。五路為奉天四平街經鄭家屯至洮南線、吉林長春至洮南線、奉天開原至吉林海龍線、海龍至吉林省城永吉線、洮南至熱河承德線,合計約一千六百公里,均與南滿、安奉鐵路連接,將南滿、東蒙、朝鮮打成一片,形成一個鐵路網,阻止中國建築南滿及北滿、奉天至吉林的鐵路計劃。一九一四年六月,復宣布他國若在南滿東蒙經營鐵路,須得日本的許可,儼然以南滿東蒙的主人自居。

經過中日、日俄戰爭,日本每十年一戰,每戰必有所得。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以為時會又臨,準備加入戰團,奪取德國在東亞及太平洋的權益,聲言於必要時履行英日同盟義務。中國自知處境之危,八月三日,通告各國不得在中國領土、領海及租借地交戰,又三天,宣布中立。日本已決定進軍山東,攻奪青島(膠州灣),責中國不先與相商,即限制戰區。英國恐日本勢力增長,危及自己的地位,英使朱爾典勸中國自取青島。中國亦有此議,擬一面與德國磋商,一面派兵圍守,將青島收回,使日本失去對德國開戰口實。袁世凱畏首畏尾,不敢採行,反與日本密洽,如日本使國民黨人離境,可不反對日軍登陸山東。

八月十五日,日本對德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德軍艦退出中國海面,將青島交付日本。同日,知照中國,盼信任日本,倘中國發生內亂,願協助平定。青島問題,中國不宜自行處置,否則將引起嚴重後果。北京德使館以事機急迫,有意將青島交還,曾與北京商談,立遭日本詰問。中國駐德公使亦在柏林試談,德政府以日本既發出最後通牒,不容再作其他考慮。再者,青島的命運決定於歐洲戰場,確信最後勝利,必屬於德國。北京轉詢英、美態度,英以日本參戰成為定局,縱令德將青島交還中國,日本亦不承認,仍必出以戰爭。美以日本保證對華無領土企圖,將來青島可歸還中國,並聲明不損害美國在華利益,表示滿意。中國建議將青島暫交美國接管,日後再歸還中國。美國不欲另生枝節,說是無能為力。

八月二十三日,日本對德宣戰,要求中國劃黃河以南地區,供日、德軍交戰。九月二日日軍逕行登陸山東半島北部的龍口,佔領附近城池。中國無奈,允以龍口、萊州,與毗連膠州灣各地為日、英、德三交戰國軍隊行用之地。日本對德開戰,係以英、日同盟為藉口,實不成為理由,日外相加藤高明亦說,根據盟約,日本並無參戰義務,但應利用這個機會,升高日本的地位。首相大隈重信坦白表示,參戰是為伸張日本的權利。日俄戰爭是在中國境內進行,此次也是一樣。日軍登陸龍口之後,西南侵入不在戰區內的膠濟鐵路的濰縣車站,所至凌辱官民,掠取財物。中國責以破壞中立,日本指膠濟鐵路為膠州灣租借地的一部分,決全部佔有,中國須撤退沿路駐軍,否則如有衝突,即認為助德敵日。十月六日,濟南車站被佔。中國再三抗議,謂侵犯中立,已達極點。日本悍然覆稱,有此必要,英國亦謂日軍之佔據膠濟鐵路,乃正當防衛。各省當局請袁嚴切交涉,令日軍撤退,如再有意外行動,惟有最後對付,袁但命鎮靜以待。圍攻青島的日英陸海軍二萬餘人,德軍四千人抗拒四十日,至十一月六日,力屈而降。中國於戰爭結束後一個月,要求日本撤兵,又一月,取消山東特別行軍區域。日本指為未當,聲明日軍不受影響與約束。舉世震駭的二十一條,隨之提出。

三、二十一條要求

日本對德宣戰前後,日本報紙紛主照日、韓先例與中國締結協定,並刊載自製的「中日新議定書」。八月二十五日,駐華公使日置益建議外相加藤高明,與袁世凱交涉,袁如承認旅順、大連租期延長為九十九年,允日人在南滿、東蒙有居住營業自由,借用日款建造武昌至九江、南昌至杭州鐵路,日本可令中國革命黨人離境。

十月二十九日,黑龍會首領內田良平向內閣及元老提出「對華問題解決意見書」,更為狠毒周詳,說是對華行動,不當專注意於青島的攻佔,須重視更遠大的戰略,採取主動外交政策,以果決態度,使中國投入日本懷抱,與之訂立防禦同盟。具體事項;一為中國內亂或與他國交戰,日本給以兵力援助,負保全中國領土、維持治安之責。二為中國承認日本在南滿、內蒙的特殊地位,將統治權讓與日本。三為日本須取得德國在山東的所有權利,如鐵路、礦產。四為中國將福建要港讓與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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