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滿清傾覆前夕的內外情勢(一九○一至一九一一) 第二節 反動後的新政

一、強顏變法

慈禧扼殺了戊戌變法,造成了一場幾乎使國家毀滅的滔天大禍。等到洋兵進入北京,倉皇出奔,有同喪家之犬,知道今後她的命運繫於外人的喜怒,迭下罪己詔、保薦人才詔,最後竟亦宣布變法,動機實為對外獻媚。擁護慈禧政權的張之洞曾說:「變法則事事開通,各國商務必然日加旺盛。」「非變西法不能化中國仇視外國之見,不能化各國仇視朝廷之見。」新授軍機大臣鹿傳霖與張為郎舅,當權的榮祿亦想藉變法表示開明,慈禧終覺由她來宣布變法不好啟齒。有人說:「變法自變法,康有為謀逆自謀逆。」她認為頗可解嘲,於是有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命內外大臣督撫條陳改革朝章、國政、吏治、民生、學校、科舉、兵政的上諭。一九○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再以光緒的名義,正式頒布變法詔,首謂:世無一成不變的治法,「近數十年積習相仍,因循粉飾,以致成此大釁。現正議和,一切政事,尤須切實整頓。……取外國之長乃可補中國之短,懲前事之失,乃可作後事之師」。這是表示振作,取法洋人。次謂:「康逆(有為)之談新法,乃亂法也,非變法也。……皇太后何嘗不想更新,朕何嘗概行除舊?……今者恭承慈命,一意振興,嚴禁新舊之名,渾融中外之跡。」這是為慈禧洗刷戊戌政變罪名,表示她亦非頑固者。又云:「中國之弱,在於習氣太深。……誤國家者在一私字,禍天下者在一例字。近之學西法者,語言、文字、製造、器械而已,此西藝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居上寬,臨下簡,言必行,行必果,我往聖之遺訓,即西人富強之始基。」這是檢討中法之弊與為政之原則。最後是徵詢各方的具體意見。

上諭提示的變法的主旨,與張之洞的《勸學篇》如出一轍。戊戌變法是康有為與光緒的合作,康為推動人,這次是張之洞與慈禧的合作,張為推動人。七月間,張與劉坤一連上變法三摺,稿出張手。第一摺重在興學育才,包括設文武學堂,改文科,停武科,獎遊學。第二摺論整頓中法,列舉治、富、強三原則,及辦法十二端。第三摺論採行西法,凡十三端,如派遊歷,練外國操,廣軍實,修農政,勸工藝,定礦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用銀元,行印花稅,推行郵政,官收洋藥,譯書。

一九○一年四月,添置督辦政務處,主持者為榮祿,輔佐者有鹿傳霖及稍後加入的瞿鴻璣,列名的有奕劻、李鴻章、崑岡、王文韶、劉坤一、張之洞及袁世凱。李卒於一九○一年十一月,劉卒於一九○二年十月,榮祿卒於一九○三年四月。繼榮祿的奕劻,根本不知變法為何事。督撫中的柱石為袁、張,張年將七旬,而袁四十餘,春秋方盛,取代了甲午前李鴻章的地位。

見於文字的變法上諭大抵與戊戌年相似,不過非集中頒布,而係於數年內為之。涉及的事項,也與戊戌年無大出入,僅新機構的添置較多。四十年來,總署統司一切洋務新政,職位淆雜而少專官,一九○一年七月,因各國要求,改為外務部。主動設立的為一九○三年九月的商部,一九○五年十月的巡警部,十二月的學部及練兵處。其他部、處,以後隨時說明。裁撤的衙署,中央有詹事府、通政司,地方有河東河道總督、湖北、雲南巡撫、廣東漕運總督。

督辦政務處設置之初,頒布了一些支離的紙上興革。如一九○二年准滿、漢通婚,勸漢人婦女除纏足積習。過了兩年,規定陸軍官製得兼用漢人,旗民一律用新刑章,滿籍御史一體考試。一九○五年命議訂劃除滿漢成見辦法,這是有鑑於革命排滿空氣瀰漫,準備立憲時所採取的撫綏政策,但均無實際。張之洞失望地說:「京朝門戶已成,廢弛如故,蒙蔽如故,秀才派如故,窮益加窮,弱益加弱,……餉竭債重,民愈怒。」

比較可觀的新政,一為北洋警察。聯軍佔領北京期間,多於所管區置「安民所」,日本招華人為巡捕,以維持治安,修繕街道。日後清延襲用其法,設京師工巡總局。袁世凱亦於天津、保定舉辦警察,主其事者為趙秉鈞。一九○二年詔命各省仿行,結果是為善不足,擾民有餘。

二為禁煙,光緒年間,每年進口鴉片多達十餘萬擔,內地所產倍之,最多時為四十萬擔。鄉村嗜食者十之六,城市十之九,吏役兵丁幾乎無人不吸。一九○六年九月,詔定十年禁絕。繼與英國協議,自一九○八年起,英國允將印度輸入鴉片,每年遞減十之一,但必須中國禁絕自種。一九○九年二月,由美總統塔夫脫(WH Taft)建議,在上海舉行萬國禁煙會議,對於中國禁煙成就,頗致讚許。至民國初年,除僻遺地區外,幾無種者。其後軍閥橫行,視鴉片為利藪,私種及洋商偷運進口之風又起。

領事裁判權,因各國藉口中國司法不良,不肯放棄。一九○二年三月,命出使大臣查取各國律例,責成袁世凱、張之洞,保薦專家,以備開館編纂。五月,派沈家本、伍廷芳主持,開始修訂。沈諳於中律,伍曾習西律。是年中英及次年中美、中日商約均訂明各國允協助中國整頓律例,俟一切臻於妥善,願將領事裁判權取消。一九○五年四月,宣布刪除凌遲、梟首、戮屍,死刑至斬決止,並禁止刑訊拖累,變通笞杖辦法,清查監獄、羈所。新式審判廳於一九○七年初設於東三省,並先於直隸、江蘇、湖北試行,司法與行政逐步分離。

二、袁世凱與北洋新軍

中國陸軍之用洋槍、練洋操約已三十年,然徒有其表,舊習不改。甲午戰起,一敗塗地。於是有趕練新軍之議。一八九五年一月,首命長蘆鹽政胡燏棻督練五千人,號曰「定武軍」,復將以能戰知名的聶士成部改為「武毅軍」,均駐天津附近。同年,張之洞創「自強軍」及陸師學堂於江蘇,次年立「護軍營」及武備學堂於湖北,均以德人為教習。袁世凱深痛舊有各軍之腐窳,上書當道,縱論整頓軍伍的必要,主亟檢名將,優以事權,按中西營制律令,參酌改革。定武軍成軍將一年,效果不著,政府即將此項任務付諸袁世凱,定武軍及新募的二千餘人,悉歸督練,名日「新建陸軍」,諸事模仿德國、日本規制,以翰林徐世昌任督練處參謀,北洋武備學堂畢業生段祺瑞、馮國璋、王士珍分任步兵、砲兵、工程兵學堂總辦兼統帶,曹錕、李純等任隊官,此外有來自防勇的張勳、倪嗣衝等,洋教習以德人為多。李鴻章時代,武備學堂畢業生平時只任訓練,戰時則官弁調度,袁將訓練與指揮的權責合一,統兵者與練兵者為一人,此為新軍與淮軍最大不同處。袁本人亦無間寒暑,躬親考校。戊戌政變後,全軍增至一萬人,英國議員貝思福參觀後,印象至佳,於袁稱道不置。不久改編為「武衛右軍」。拳亂時期,武衛軍悉歸消滅,右軍以調往山東,不僅獨獲保全,並增編二十營,兵力擴大至二萬人,自強軍亦歸袁訓練節制。

辛丑和約定後,詔命擴充北洋、湖北武備學堂與袁的隨營學堂,裁汰綠營(練軍)、防勇(湘淮勇營),精選若干營分編為常備、後備軍及巡警營(憲兵)。常備軍每鎮萬餘人,因尚未施行徵兵,仍為招募而成。一九○二年,袁創設軍政司,所部改稱常備軍,置兵備、參謀、教練三處,由王世珍、段祺瑞、馮國璋主持,先編練兩鎮。詔命北方的河南、山東、山西,及南方的江蘇、安徽、江西、湖南各省,選派將弁分赴北洋、湖北學習,學成後回本省管帶新軍,每年由北洋、湖北派員校閱。張之洞為書生,興居無節,不諳軍旅,但能紙上空談。袁世凱久歷戎行,深知他之能有今日,由於他擁有一支精練的部隊。北洋為國防要衝,中樞復以大力支持,結果張無所成,袁一枝獨秀。

一九○三年,袁兼辦京旗練兵事宜,鐵良為會辦。中央設練兵處,各省設督練公所。奕劻任練兵處總理,袁為會辦,鐵良為襄辦,徐世昌任提調,劉永慶、段祺瑞、王世珍長軍政、軍令、軍學三司。一九○四年北洋三鎮成軍,其中一鎮為京旗。每鎮步兵兩協(每協兩標,即團),騎兵、砲兵各一標,工程兵、輜重兵各一營,計官兵共約一萬二千五百人。一九○五年,定各省新軍均名陸軍。九月,北洋陸軍於直隸河間秋操,一九○六年又於河南彰德舉行。北洋陸軍外,尚有湖北陸軍參加,兩次均由袁與鐵良任閱操大臣。此時北洋已有六鎮,湖北一鎮,江蘇一鎮。十一月,陸軍部成立,鐵良任尚書,北洋六鎮中的四鎮改歸陸軍部統轄。一九○七年,設軍諮處,馮國璋為正使,八月陸軍部定分省限年編練全國陸軍計劃,近畿四鎮,四川三鎮,直隸、江蘇、湖北、廣東、雲南、甘肅各二鎮,其餘諸省及江北、熱河各一鎮,大抵係依各地區在軍事上的重要性與財力為準。截至一九一一年,全國新軍計十六鎮,十六混成協(旅),訓練裝備以北洋六鎮為精,分駐直隸、山東、東北。袁任直隸總督、北洋大臣雖不及李鴻章之久,而實力過之。

關於軍事教育,除隨營學堂外,一九○二年,袁又開辦保定行營將弁學堂,一九○三年開辦武備小學、陸軍速成學堂。一九○六年,改陸軍速成學堂為保定軍官學堂,為最高教育機構。各省亦分設武備學堂、講武堂、陸軍速成學堂、預備學堂及小學,北京清河、江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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