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憂患中的自強運動(下)(一八七四至一八九三) 第二節 中法戰爭與西南危機

一、法侵北圻

十九世紀的七十年代,可說是中國四境多事的十年,除了俄據伊犁,日犯台灣、兼併琉球、進圖朝鮮,英國窺伺雲南、逼訂煙台條約外,法國亦加緊對越南侵略,卒至演成近代中國第三次的對外戰爭,其嚴重性遠過於俄、日、英在此一時期所加諸中國的威脅。

自西元前二世紀以降的一千一百年間,越南始終為中國的郡縣,此後為中國的屬邦,其間(十五世紀初)又一度成為明的郡縣,文化制度,完全華化。法人之來越南南部(南圻)傳教通商,始於十七世紀。十八世紀中期,法人在印度的勢力為英人摧毀,謀取償於越南。時越南南北對峙,黎氏據河內(東京),阮氏據順化。一七七七年,另一阮氏(新阮)奪取順化,繼有河內。順化阮氏(舊阮)透過法國教士,乞援於法。法允以武力助其復國,而以割地及許法人往來居住,獨佔商務為條件。一八○二年順化阮氏王朝再興,統有全部越南,並未得法國實際的援助,仍臣屬中國。

法國革命後,對越南的經營復趨積極,越南態度改變,雙方關係惡化。一八五八年拿破崙三世一面追隨英國與中國開戰,一面聯合西班牙,向越南壓迫,先後佔領西貢等城。一八六二年越南乞和,允割地賠款,北圻開港,湄公河通航。其後越南謀收回失地不成,南圻反全為法有,時為一八六七年。

法人經營越南的進一步企圖為打開中國西南的陸上門戶。一八六六至一八六八年間,法人安鄴(Francis Garnier)率探測隊由西貢溯湄公河北上,深入雲南、四川,知道湄公河不適於航行,滇、越交通孔道實為紅江(富良江),法人的注意力遂移至北圻。法國商人塗普義一心自上海至雲南販賣軍火,巡撫岑毓英、提督馬如龍許其往來紅江。一八七二年塗普義得西貢法總督之助,強行通過河內,取道紅江,直駛雲南,再滿載銅錫而去。塗普義為圖長期利益,擬運越鹽入滇。鹽為越南政府一大收入,自所不許。一八七三年十一月,西貢法總督派安鄴率軍北來,襲奪河內,連陷附近各城,勾結盤踞桂越邊境河陽的「黃旗軍」,大事滋擾。越南亦召與黃旗軍素不相能的「黑旗軍」來援。黑旗軍為廣西天地會的餘黨,由劉永福統率,據有紅江上游保勝,恃耕牧、私販及徵收過往船隻稅捐為生,深惡塗普義,率部疾趨河內,大敗法軍,陣斃安鄴。

時距普法戰爭不過三年,法國元氣未復,河內法軍一時非黑旗軍之敵。如繼續用兵,勢將引起與中國的衝突,因於軍事失利後,出以外交應付。一八七四年,先與越南協議,允退出河內。旋訂「西貢條約」(法越和平同盟條約),承認越南為獨立國,代弭外患內亂,開河內等處為通商口岸,法船可航駛紅江,以越南為保護國。不僅否定中越關係,並決心進向雲南。

中國對法人在越南的行動,似不甚了了,未加註意。及塗普義強航紅江爭執發生,廣西巡撫劉長佑主助越南平亂,北京但令派兵警戒越邊。安鄴奪據河內,劉長佑聲明華軍僅為堵剿越境各匪,與法兵絕不相干,亦即不過問法、越之事。一八七五年,中、英滇案方急,法使乘機將西貢條約通知總署,要求華軍不得進入越境,開雲南一處為通商門岸。總署答以「越南自昔為中國藩屬」,中國派兵乃應越南國王之請,隱含否認法越條約之意,並拒雲南通商。法方將「自昔」二字譯為「昔」字,曲解為中國自行放棄對越南的宗主權。中國為履行對藩屬義務,扶助越南振復,派軍赴援,剿平黃旗軍。越南亦虔修屬邦之禮。一八七九年,已革廣西總兵李揚才叛變,侵入北圻,越南乞援,中國再度為之定亂,越南貢使復一再前來。

法國對於越南之向中國入貢乞援,及中國之代越平亂,大為不懌。一八八○年一月,法外長雖向中國公使曾紀澤否認對越有任何企圖,中法不至發生衝突,但暗中則準備出兵北圻。德國頗望將法國的注意力轉移於遠東,表示不反對法國在越南的擴張。不久,醉心於殖民主義的茹費禮(Jules FC Ferry)任法國總理,對越政策強硬。十一月曾紀澤質問法外部曾否發兵越南,重申越南為中國屬邦。法外部覆以法、越關係,已由西貢條約規定,法有維持越南和賓士安之責。並令駐在北京之法使,不承認中國在越南的宗主權。欲先有越南,再圖雲南,其伎倆一如日本之對朝鮮。

伊犁條約改訂後,中國聲威增高。一八八一年,曾紀澤一再警告法國,不得妨礙中國在越南權利,否認法越條約,中國有保護越南決心。法方謂總署對西貢條約並無異議,法對越有自由處置之權,中越完屬關係為過去之事。曾紀澤請總署加撥兵船南下,使法有所顧慮。恭親王、李鴻章均不以為然,只求法國不兼併北圻,並無定要不承認西貢條約之意。一八八二年四月,法軍二次奪佔河內。曾紀澤立即抗議,申述中國有過問越事之權,措詞十分犀利,法方延宕七十餘日,謂越事已由法使與總署商妥。

二、中法談判

以「清流黨」為中堅的輿論,對外素主強硬,至是更趨激昂。伊犁的收回,自亦有關係。侍講學士陳寶琛、張佩綸,山西巡撫張之洞(一八三七至一九○九),力主存越固邊,大集水陸各師,必要時立劉永福為越南國王,派李鴻章或左宗棠赴越督辦。原較持重的恭親王亦謂法若盡佔北圻,後患將無窮期:「環伺而起者不止一法國,相逼而處者不只一越南,此不特邊疆之患,抑亦大局之憂。」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雲貴總督劉長佑同請及時部署,聯絡劉永福。詔如所議,用意只在對法嚇阻,並不欲開釁。

法國的越南政策為不使中國干預。巴黎談判不協,改由駐華公使寶海(FA Bourée)與總署交涉。此時因援韓成功,各方意氣方盛,但以韓、越問題同起,不能不審慎將事。寶海質詢總署,華軍是否前進;抑或後撤。總署僅雲,華軍係會剿土匪,目前未議前進,亦不能遽撤。一八八二年十一月,寶海與李鴻章會於天津,主彼此不提宗主權或保護權,專議邊界與商務,惟中國應先撤兵,以免不必要的衝突,李認為可行。第二天(十一月二十七日),草約商就,十二月二十日簽訂備忘錄,中國撤回北圻駐軍,法不侵佔越地,亦不損礙越南主權,定雲南保勝為口岸,驅逐匪徒,於滇、桂、紅江之間劃界,北歸中國巡查保護,南歸法國。此為中法關於越南的第一次協議。

兩個月後,法國政局變動,茹費禮二次組閣,不滿李、寶草約,將寶海撤任。滇、桂督撫亦指摘草約種種不當。法國既然變議,北京令滇、桂軍停止後撤,派李鴻章往廣東督辦越事,左宗棠籌劃江南防務。劉永福得雲貴總督岑毓英的支援,及萬里請纓的吏部主事唐景崧的激勵,二次進至河內附近。一八八三年五月,再度獲捷,斃法國大佐李威利(H. Riviére)。六月,法援兵反攻,滇軍假黑旗軍旗號截擊,中法戰爭已實際開始。八月,另支法軍進攻順化,迫越南政府簽訂順化條約,越南正式受法國保護,北圻由法官管理,紅江由法軍駐守。九月,黑旗軍、越南軍俱敗,潰退山西,滇軍亦向後撤。

法國一面進兵,一面派駐日本公使德理固(A. Tricou)為來華特使,繼續談判,並偵察中國備戰實情。李鴻章之被遣赴粵,或係主戰派迫他走向同一道路。李謂法人志在通商紅江,非欲吞併全越,中國「稍一進兵,勢必惹禍上身」。六月,他與德理固在上海相見。德理固故示驕蹇,聲言決對越用兵,即與中國開戰,亦所不惜,要求保證不再管越事。李接曾紀澤電,如讓法得手,則有進無止,主持之以嚴,或竟不理,遂斷然拒絕。德理固的態度果然轉趨緩和,謂法無併北圻之意,僅欲驅逐黑旗軍,通商雲南,中國如不阻撓,法亦不犯中國邊境,中法劃分疆界。李早認黑旗軍為中國之累,中國海防絕不可恃,對於德理固的方案大致同意。

李、寶協議無效,曾紀澤再與法外長沙美拉庫(Challeme-Lecour)商談,沙美拉庫否認越南為中國屬邦。曾紀澤以法國議論未定,且與英、德不睦,力主備戰,暗助越軍及黑旗軍,最後不妨歸之於各國通商紅江,中、法分有北圻。萬一法方不肯,即堅持續戰,與之長期周旋,法國實不易如願。沙美拉庫促中國撤兵,曾紀澤要求法越停戰,黑旗軍歸中國處理,法國承認中越關係,不再兼併越北,俟法軍退出北圻,再商紅江下游開放。沙美拉庫拒絕討論,但不欲決裂。及黑旗軍戰敗,沙美拉庫又建議劃接近廣西之地為中立區,主將中立區移至紅江流域,彼此條件距離甚遠。

時德理固挾法軍戰勝黑旗軍及越軍之威,北來天津,向李鴻章提議,由北圻海岸至滇邊劃一直線,線以北定為中立區,李堅持中、法以河內為分界起點。總署聲明,法軍如侵入華軍防地,惟有開仗。德理固警告李鴻章法有保護越南全責,俟法兵到齊,即將北圻境內持有武器者一律掃清,不論是否華軍,均以匪論,遂無法續商。

中國內外當局對於越事,皆不願用兵,主和的恭親王、李鴻章如此,被視為主戰派的曾紀澤同樣希望和平解決,出兵北圻只在防禦,使法國知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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