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憂患中的自強運動(下)(一八七四至一八九三) 第一節 洋務的再度推動

一、慈禧繼續當政

慈禧嚴刻寡情,對同治甚少假以詞色,動輒呵斥,使其唯命是從。同治頗有小慧,性好嬉戲,母子之間遂生隔閡。一八七二年,同治年十七歲,舉行大婚,次年二月親政,慈禧驟感寂寞。復以不喜她的兒媳皇后,同治夫婦生活受到干涉,鬱鬱不樂,左右嬖倖乘機媚誘,微服出入市廛,涉足酒肆青樓。一八七三年十一月,同治為逢迎慈禧,博其歡心,宣布重修圓明園。以西北軍事需餉孔殷,大婚用費已近二千萬兩,府庫支絀,言官奏請從緩,恭親王、醇親王、軍機大臣等同以為言。同治不許,並以察看園工為名,一再出宮。

一八七四年七月,同治的師傅李鴻藻等相繼上疏,或勸讀書、勤政,或請節用、愛人,或言焚毀圓明園之人尚在,「安能禁其後之不復為?」凡此皆非同治所願聞。

時中日交涉正急,恭親王等聯名規諫,列舉六事:一曰洋人盤踞都城,患在心腹,日本滋擾台灣,恐生不測,應加倍修省;二曰每日按時召對臣工,務崇儉樸;三曰傳聞時與太監等演唱,且數至圓明園觀遊,言動不可不慎;四曰摺奏往往留中不發,將開拒諫之風;五曰內廷用款浩繁,圓明園往事,言之痛心,何忍復至其地?即以工程而論,非一二千萬兩不辦,又何從得此巨款?應即停止;六曰學問必須講求,每日仍至書房,既可收斂身心,又可通達治理。以上所陳,無異訓誡,同治因羞成怒,責恭親王離間母子,把持政事。恭親王反覆指論,不為稍讓。同治指其朋比脅制,謀為不軌,予以革職貶爵的嚴重處分,並擬盡黜進諫的王大臣。事為慈禧所聞,第二日(九月十一日)悉行賞還,命停園工,謂恭親王輔政以來,不無勞勳。最大原因,仍與一八六一年同,一是恐王大臣寒心,二是對外仍需要恭親王肆應,特別是目前的日本問題。她雖亦不滿恭親王,惟尚無人可以取代。

同治素來孱羸,近年復耽於冶遊,染上了惡疾。這幕政治風暴平息不久,同治即病,對外說是天花。慈禧藉口同治不能躬親裁決摺奏,仍須由她與慈安權為披覽辦理。十二月十八日,二次垂簾。一八七五年一月十二日,同治卒,無後,慈禧以醇親王之子,同治的從弟,年甫四齡的載湉承繼咸豐為子,並為嗣皇帝,年號光緒。表面的理由是「幼者乃可教育」,真正用意則在繼續執政,何況醇親王福晉又是她的胞妹,不惟親近,亦易控馭。醇親王懼遭慈禧之忌,自行引退。同治皇后亦知為慈禧不容,今生難見天日,只好自裁。

二、海軍初建與陸師訓練

阿思本兵輪為中國建立海軍的嘗試,結果完全失敗。左宗棠之主張自造輪船,主要目的為整理水師,此為福州船廠的中心使命,亦為江南製造局的任務之一。截至一八七四年,除廣東自國外購置的小型兵輪七艘、福州購置的二艘外,共有輪船十九艘,約二萬二千噸,成本高、機器舊,不僅無法與歐、美相比,亦不及後起的日本,因之對於台灣事件,不得不委屈言和。事後恭親王痛陳以往自強新政之毫無實際,對於小國日本已備禦無策,倘西洋各國一朝猝發,弭救更無所憑。目前所最不宜緩者,惟防日本為亟。日人習慣食言,不能保其必無後患,至時雖欲將就,亦恐不能。李鴻章早已說過日禍之可慮。今則「其勢日張,其志不小」,其所恃以侵凌中國者,為其新式兵船。文祥亦謂日本「新習西洋兵法,僅購有鐵甲二隻,竟敢藉端發難,(我)若再因循洩沓,而不急求整頓,一旦變生,更形棘手」,應趕緊購買鐵甲船、砲船及應用軍械等件,無論如何為難,務須設法辦妥。一八七四年十二月,詔命李鴻章籌款購置。

一八七五年四月,總署採赫德之議,集中購船,統一指揮,先向英國訂砲船四艘。五月,授沈葆楨為兩江總督、南洋大臣,與李分別管辦南、北洋海防,此為中國興治新式海軍的肇始。一八七六年,四砲船由英國軍官率領相繼到華,最為新式,李鴻章極感滿意。一八七八年,囑赫德續購快船(巡洋艦)、砲船各兩艘【註※】。

※註:此四砲船為「龍驤」、「虎威」、「飛艇」、「策電」,即Alpha ,Beta,Gamma,Delta,前兩船排水量各三百三十噸,後兩船各四百四十噸,均係駐英海關稅務司金登幹(James Duncan Campbell)經購,阿姆斯壯鐵廠(Armstrong and Co.)承造,經費出自關稅。續購兩快船為「超勇」、「揚威」,兩砲船為「鎮邊」、「鎮中」,一八八一年到華。

一八七九年,因日本併吞琉球,情形叵測,命李與沈葆楨購鐵甲船、水雷。赫德條陳設海防衙門,自任海軍總查,五年即可有成。用意之一,是怕中國海軍落入德、美人之手。李、沈均持不可。南洋在英定製的四砲船到後【註:四砲船為「鎮東」、「鎮西」、「鎮南」、「鎮北」】,亦歸北洋差遣。復從李之請,添購快船。不久沈葆楨卒,詔命今後購船事宜,統由李經理,設水師營務處於天津【註:派曾在法國學習政法的馬建忠主持】。一八八○年,伊犁及琉球問題轉急,李改向德國訂購鐵甲船二艘,穹甲船一艘,即「定遠」、「鎮遠」、「濟遠」,由出使德國大臣李鳳苞經辦,以免赫德包攬。一八八一年,派丁汝昌為北洋海軍統領。翌年,北洋又向德國訂購魚雷艇四艘;一八八三年南洋向德國訂購巡洋艦二艘;一八八二及一八八四年,廣東向德國訂購雷艇十一艘。至於軍港的經營,李首建船塢於大沽,設魚雷營、屯煤所於旅順。

海軍人才與船艦同等重要。船艦的來源分自製與購置兩途,李鴻章側重購置,對於福州船廠雖仍支持,江南製造局的造船業務則幾同停頓。人才來源,亦分自行訓練與國外訓練。日本鐵甲船未到前,中日海軍的裝備在伯仲之間,中國自製的揚武船,性能在日本之上。中國之不及日本的為日本軍官多受歐洲教育,訓練、編制已經現代化,西人認為如中日發生戰爭,勝利可能屬於日本。最早主張海軍學生出洋留學的為沈葆楨,台灣事件結束,即派學生五人,隨日意格赴歐洲遊歷。一八七六年正式遴選十二名赴英,學習駕駛,十四名赴法,學習製造(另有藝徒七名),四名學習礦冶,二名學習律例。一八八一年續派十名。李鴻章負有海軍總責,福州船政學堂不在他的直接控制之下,一八八○年,別立水師學堂於天津,以第一批留英學生嚴宗光(復)為總教習,次年於大沽設水雷學堂。

購船之始,以海軍官生的歷練學藝不足,不得不借才異域。一八七九年,英國海軍大佐琅威理(William M. Lang)率領中國第二次在英所置兵船來華,李鴻章已有意留用。琅威理曾參與阿思本艦隊,不願聽命於李,希望諸事透過赫德,為李所拒。翌年,改延英人葛雷森(Cloyson)等三人為教習。美、德、法皆欲插足中國海軍,赫德再薦琅威理,李請駐英公使曾紀澤與洽。一八八二年十一月,琅威理受任北洋海軍總查,職司訓練,勤於任事,為海軍官弁所敬憚,軍容頓為整肅。統領丁汝昌出身淮軍騎兵,雖曾管帶長江師船,而於近代海軍所知甚少,一唯琅威理之言是從。

建設海軍需要巨額經費,初定南、北洋每年共四百萬兩,實得僅半數。一八七七年,復以山西、河南大饑,詔命借撥海防經費,以應賑恤之急。一八七八年,又有人主以全部海防經費充作京餉,最少被提用七十餘萬兩。翌年,李鴻章請撥足用款,僅解到四十餘萬。

截至一八八四年,統計北洋擁有兵船十四艘,八艘為購置,餘為自造;南洋十七艘,六艘為購置,餘為自造;福建十一艘,二艘為購置,餘為自造;廣東僅有雷艇,全為購置。此四支艦隊,不相統轄,而且速率不一、槍砲不一、編制不一。

陸師的改革先於海軍的興治。天津英軍尚未撤退之時,英國提督士迪佛立,曾代練京兵及津、沽防兵六百人。繼復於八旗漢軍中挑選三百六十名,一併交英人教練。為保衛上海,一八六二年士迪佛立及英海軍提督何伯又請撥兵三千代練,李鴻章予以半數。另以六百人撥交法人。其後廣州、福州相繼仿行,以英、法競爭,由兩國分任,可見內幕之不單純。

淮軍為最早用西法訓練而有成效的部隊。李鴻章之不願將華兵交洋將代練,是怕權力旁落,不受中國調遣,因募洋將教練,使居於客位。及李任直隸總督,主將現有兵勇選汰,一律改用洋槍、洋操。中樞雖未採行,然已命劃一訓練。英、俄、法對華各有企圖,英人已參與海軍,李不欲其過問陸軍。他認為德國近年軍政修明,與中國無邊界毗連,又無傳教與販賣鴉片之事,極應聯絡,以助軍謀。天津海關稅務司德人德璀琳(Gustav Detring)大事活動,因於一八七三年,聘德軍官李勱協(Lehmayer)為教習。一八七六年,派武弁七名赴德學習,回國後,任親兵教練,由德璀琳之婿漢訥根(Canstantin von Hannaken)督率。德璀琳是德國在中國的赫德,漢訥根在北洋陸軍的地位,有如琅威理之於北洋海軍。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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