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力衝擊(下)(一八五○至一八六○) 第三節 中國境遇的再變

一、戰火重燃

上海會議之後,咸豐再三諭知桂良等,使臣駐京等四事,如能轉圜,其餘可照天津及上海所定各款辦理,不準夷船再來天津。桂良等以為欲罷議四事,非口舌能爭,必用兵不可。用兵宜先操必勝之權,而以時勢來看,應待時而動。咸豐則有意先發制人。及知額爾金已實行入江,重行申明,不能再聽前往,不準使臣駐京,如至天津,駐軍即先開砲。認定英船入江是勾結叛逆,使臣駐京是心懷叵測。一八五九年一月,又命桂良等,將四事另立專條,津約在滬互換,以何桂清代兩廣總督黃宗漢為欽差大臣,雖係由額爾金不滿黃在粵出示招勇,亦是準備在上海換約。額爾金回國之前,再知照桂良,新任公使不日可到,進京換約,「如以禮相待,按約進行」,即在他處擇地居住,以後有事進京。咸豐勉強同意,人數限定十名,不得攜帶軍械,到京後,不得坐轎擺隊,換約後即行離去,與額爾金所說,基本原則無大出入,不同的是「不得坐轎擺隊」與「依禮相待」的解釋,雙方似可獲致協議。其終於不免決裂之故,不全是清廷缺乏誠意,新任英使卜魯斯的傲慢輕率,實為主因。

卜魯斯於去年攜天津條約回國。一八五九年二月,英政府給他的指示是必須進京,停留久暫不拘。三月的訓令,則堅持在北京設立使館,隨帶充分軍隊,有權通過白河。卜魯斯路過錫蘭與額爾金相遇,得知英國砲艦已向上海集結,作為新公使的護衛。四月下旬,行抵香港,續知大沽已經設防,認為必須武力對付。法國公使仍為布爾布隆,美國改為華若翰(John Ward),於五月經香港來上海。六月初,卜魯斯、布爾布隆續至,上海已有英兵船二十隻。卜魯斯到後第二天,接桂良照會,勸勿逕赴天津,請允行商議。中國並非不允在京換約,惟須讓他回京有準備的時間。卜魯斯拒與相晤,責桂良推辭耽延,條約各款毫不可減,如中國自隳和約,惟中國是問。法國亦決用槍砲迫中國將條約全部實施。桂良遂趕返北京,以便應付。

自一八五八年八月起,大沽一帶的營壘砲台重行修建,由僧格林沁主持,於十一月完成,以防英、法兵艦再行闖入。沿牆修蓋土窖,密布炮門砲眼,堤外開挖壕溝,豎置木柵。附近的北塘等地,亦設砲位,增加兵額。一八五九年三月,北京知英、法使仍將北來,命僧嚴防海口,「勿令片帆駛入,謀定後戰」,如英船膽敢開砲,即可觀釁而動,懾以兵威,係應戰而非求戰。同一天,又諭桂良,在規定條件之下,允入京換約。及聞英、法船與使臣已自上海北來,命桂良星夜回京,另諭僧格林沁與直隸總督恆福,知照英、法兵船勿逕入大沽,使臣可由北塘上岸,候派人護送進京,當依禮相待,天津、北京均已為預備官舍。凡此足可證明清廷絕非要戰,一切已依英、法要求,不同之點,僅是要他們自大沽的北塘行走,不可通過大沽。參與決策的大臣為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瑞華、尚書肅順、軍機大臣彭蘊章等。

六月十七日,英海軍提督何伯(James Hope)率艦抵大沽口外,發現海口為木筏所阻,要求於三日內開放,俾公使通過,前往天津。第二天,英艦直迫砲台,破壞工事。二十日,恆福派員通知,請暫候數日,以待前來商議。何伯聲稱本日必進河內,欄河木筏鐵戧若不撤去,即自行拔除。是日英、法使到達,卜魯斯命何伯武力掃清海口障礙物。二十二日,北京再諭恆福開導英、法,將兵船移泊北塘口外,以待桂良到京。翌日,恆福照會卜魯斯,請自北塘上岸,再去北京。此三日內,英人不斷窺伺大沽砲台,「營牆不露一人,各炮門俱有炮簾遮擋,白晝不見旗幟,夜間不聞更聲」。因而不知虛實。僧格林沁並不欲決裂,催桂良兼程北來,並將北塘駐軍後撤,以示讓英、法使由該處進口誠意。

卜魯斯定要通過大沾,不走北塘。六月二十四日,何伯發出最後通牒。二十五日上午十時,英艦十三艘,官兵一千二百人,開始進攻砲台,陸戰隊蜂擁上岸。下午二時,守軍槍砲連環齊發,戰至夜晚,英艦五隻沉沒,六隻重傷,二隻被俘,死傷五百餘人,何伯腿部受傷。是役僧格林沁親自督戰,直隸提督史榮椿以下三十二人戰歿。經此慘敗,卜魯斯、布爾布隆及殘餘艦隊只得南去上海。

決裂的直接原因,是英艦強行通過白河,前往天津。白河是中國的內河,天津並非條約口岸,英艦絕無此權。卜魯斯、何伯蔑視中國的一切,復以為奪取大沽為輕而易舉之事,不料竟受到挫敗,中國設防並非存心挑釁,事先再三勸說,不可擅自闖入,卜魯斯不理。一位外交使者,率同大批砲艦,侵入他國內河,已是難以令人容忍之事,何況又首先開砲。

清廷有過去年大沽之役的教訓,復為內亂所困,自無意再挑起兵端,只是不滿意天津條約而已。前方主帥僧格林沁於英艦開始行動之後,雖痛恨其驕悖,初仍隱忍,直待英軍撲攻砲台,始行還擊。捷報至京,咸豐一面命恆福與英使接觸,如有轉機,仍允在京換約,並命移駐北塘,會晤美、法二使,試探他們能否斡旋;一面命何桂清在上海設法弭兵息爭。僧格林沁主張將決裂經過宣告中外,以示中國期望和好,特遣編修郭嵩燾入京面陳。郭一向認為洋務非戰能了,應循理而行,此次所陳,諒必相同,不過循理應為雙方的事。

華若翰於大沽決裂前達到,願遵照指示換約。中英砲戰之時,美艦曾搶救何伯脫險,且有一美人被俘,頗起中國猜疑。但恆福仍於七月八日與他會於北塘,予以相當隆重的接待,說明大沽事件曲直,願與英、法恢復舊好,華若翰允為代達。二十七日,華若翰抵京,以不肯跪拜,未曾覲見,國書由桂良接收,條約改在北塘互換,時為八月十六日。英人對華若翰此行,深不謂然,說他在京受了侮辱虐待,並非實事。如果卜魯斯亦照華若翰所行,當不致有大沽的事件。

二、英法大舉進兵

華若翰的調處,何桂清在上海的勸告,俱未生效。大沽決裂的消息一到倫敦,立即掀起政治上的風波,卜魯斯的報告,任情歪曲,認定事件是出於預謀,必須武力對付,力言白河為去京唯一的道路,所以必須通過大沽。國會議員,甚至若干閣員抨擊卜魯斯的鹵莽,當然也有人為他辯護,首相巴麥尊更是堅決地要派遣大隊海陸軍東來,以維持英國的威望。十月,外相羅素(John Russell)訓令卜魯斯繼續對華用兵,戰區限於華北,海軍自英國本土派出,先奪取大沽、天津,再看是否進軍北京。

清廷仍望妥協,責成何桂清繼續向英、法使勸說。一八六○年三月八日,卜魯斯發出照會,要求於三十日內,承認四事:一為對大沽事件道歉;二為公使由白河進京駐紮;三為全部履行天津條約;四為增賠兵費,送還英國炮械船隻。北京以大沽之役,係英國尋釁,將來如不帶兵船,可在北塘換約。卜魯斯與布爾布隆決定先封鎖渤海灣,佔領舟山,清廷雖亦聲言作戰,條約作罷,同時又要何桂清竭力挽回,除夷船入江、北京駐使外,餘均可准,惟須在上海定議,不得率行北來。五月初,太平軍再破江南大營,北京再命何桂清,斷不可與英、法決裂。六月初,何親訪卜魯斯,目的是想說動英、法助保江南,如此方可望清廷接受英、法的要求。

英政府因輿論對卜魯斯不利,一八六○年二月,復以額爾金為特使。法國亦重派葛羅東來。四月,羅素給額爾金的訓令,略與三月八日卜魯斯的要求相同,有權決定何時談判,何時決裂。六月,額爾金、葛羅至上海,七月,分抵英、法軍在華北的集中地大連與煙台。鑑於去年的慘敗,英、法軍決自北塘登陸,以拊大沽之背。北京再三令恆福勸英、法照美使之例,自北塘進京換約,但恆福已無能為力。

七月二十七日,英、法軍一萬七千七百餘人,運輸船一百四十三艘,軍艦四十艘,分抵北塘海外。駐軍早經後撤,僧格林沁的精銳部隊是蒙古馬隊,準備候敵人登陸後,以勁騎衝擊。八月一日,英、法軍在毫無抵抗之下上岸,北塘全鎮遭受洗劫。十二日,聯軍續進,僧部四千騎兵密集衝鋒,人馬相依,佔地多而且高,遂為眾矢之的,「如牆之隤,紛紛由馬上顛隕」,幾乎全軍覆沒。越二日,聯軍猛撲塘沽,槍砲連環,僧部再敗。恆福兩次照會,謂已派欽差大臣在北京等候面議。十五日,侍郎文俊,前粵海關監督恆祺奉命前來,準備伴送英、法使入京。恆福再請停戰,額爾金、葛羅要求先交出大沽砲台,拒不與文俊、恆祺相見。

塘沽失陷後,僧格林沁已說大沽砲台能否扼守,實無把握。恆福主張撤防,以示寬大,並曲從英、法所請。八月二十一日,英、法軍攻陷大沽北岸砲台,傷亡約四百人,直隸提督樂善以下死傷約二幹人。他們的英勇壯烈精神,頗得敵人讚佩。北岸砲台既失,僧格林沁在南岸豎起「免戰」白旗,當夜退走,英、法軍艦遂入白河,二十三日,佔領天津。

三、北京陷落

恆福乞和不成,八月二十四日,咸豐再命桂良赴津,與恆福均授為欽差大臣,請英、法使在天津靜候面議。此時額爾金、葛羅的條件為天津通商,增加賠款,先定善後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