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西力衝擊(上)(一八三○至一八五○) 第三節 英國的砲艦政策

一、決定用兵

英人久有以實力打開中國門戶的議論,但尚不便為鴉片問題而斷然有所行動。當中國禁煙運動趨於緊張之時,英政府並無明確決策。一面警告英商,如因鴉片而蒙受損失,自行負責,政府不予保護;一面又命義律不得干涉英商的經營。一八三九年義律答應繳煙之後,在他四、五兩月致英國外相巴麥尊的報告中,一再建議採取迅速而堅強的行動,予中國以重大打擊,同時請印度總督加派軍艦東來。八月初,倫敦商人集會,討論對華問題。和中國有重大關係的英國公司組織的「印度與中國協會」(一八三六年成立),強調鴉片貿易對英利益,政府縱不再予保護,仍應發展正當商務,迫令中國賠償被沒收的鴉片,開放沿海及長江港口,中英商人直接交易,英人得攜眷居住,協議關稅;如中國不願加開港口,可割讓島嶼一處。並以為其時為對中國作戰的最好時機,武力可以收到意外效果。倫敦輿論為聳動聞聽,誇大英國官民在廣州受到暴力挾制,失去自由,飲食斷絕,幾乎餓斃,並以處死相威脅,英國國家同遭污辱。謂中國人之不許鴉片進口,是要自行種植,林則徐及其他官員,均從事這種經營。

九月下旬,巴麥尊接到義律的報告,認為必須用兵。自粵回英的菸商查頓,多方運用,大事鼓煽,提供情報,力主對華作戰。國內各大城市的商人,亦紛紛上書政府,要求速採有效辦法,保護英人在華利益。十月十八日,巴麥尊通知義律,即將令海軍來。查頓擬一具體方案,要求為派遣軍艦若干艘,弁兵七千人,佔領香港、廈門、舟山,封鎖重要港口,迫令中國謝罪,賠償煙價,訂立條約,廣州之外加開福州、寧波、上海、膠州為通商口岸。一八四○年一月,維多利亞女王在國會演說,謂正密切注意英人在華利益及國家尊嚴。這時英國人離開澳門以及穿鼻海戰的消息,相繼而至,英政府決命印度艦隊增援。二月,組織東方遠征軍,以好望角的海軍提督,義律的堂兄懿律(George Elliot)任海軍統帥兼正全權,義律為副全權。

英國政府的對華方案,大致見於一八四○年二月巴麥尊致中國宰相的照會及頒給兩全權的訓令。照會的前部,指斥中國行事不當,作為用兵的理由;一是廣州官憲為禁販鴉片,殘害英人,凌辱英國領事;二是關涉中外的法律,須不偏不倚,且不宜操之太急,廣州官憲一向包庇鴉片,北京政府明知不問,如要認真執行,應首治官憲之罪,今竟先來對付外人,而不預行知照英國政府。照會的後部,一是要求賠償沒收的煙價,昭雪領事的被辱;二是以後英國官員與中國官憲文移來往須待以文明國家之禮;三是讓與海島;四是賠償行商欠款。為早日達成以上事項,決定出動海陸軍「加力追討」,封鎖海口,扣留船隻,佔領地方,至圓滿解決為止,否則戰爭不停。英國已派全權,前往白河口,希望中國亦派欽差大臣淡判。至於此次所用軍費,須歸中國償付。訓令的要點為佔領舟山,進向白河口,投遞照會,如無滿意答覆,可決定進一步行動。如中國願訂條約,可放棄海島要求。這個條約須使英人生命財產獲得安全,英人在條約口岸得自由居住交易,不受公行限制,尊重領事,明定稅則。英人如夾帶違禁貨物,或走私漏稅,可予沒收,但不得侵害其身體,領事有審理英人之權。口岸以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宜。

當巴麥尊向國會報告對華用兵目的及軍費案時,支持政府的議員隨聲附和,謂中國污辱英國國旗,防害英國商務,劫奪英國財產,危及英人生命,須加膺懲。反對派抨擊政府不早日取締鴉片貿易,國旗應保護公正與榮譽,不得保護毒品。但國會終於四月初以極微的多數同意了政府的政策。英政府始終未正式宣戰,認為軍事行動只是一種報復(reprisal),而非戰爭。

二、戰爭初起

一八四○年六月,來自好望角、印度的英軍艦十六艘、武裝輪船四艘、運輸艦二十八艘、海陸軍四千人,到了廣東洋面。英國的預定戰略是將壓力加於北方,迫使清廷早日屈服,所以未攻廣州,但予封鎖。路過廈門,曾有衝突,中國砲台營房多處被毀,弁兵傷亡二十餘名,英方亦有損失。七月初,英艦抵定海(舟山)附近,限地方官於一小時內交出城池堡台,第二天即將定海攻佔,大肆搶掠,激起了人民的敵視,秩序極不易維持,英軍給養大感困難,染病及死亡的不少。

實行禁煙之初,很少人預料到會引起戰爭。林則徐尤無心啟釁,始終未採攻勢。他的友人龔自珍,雖知道夷民因利源斷絕,將有不逞之行,必須以武力勝之,但僅勸他修整軍備,防守海口,不許夷船入境,勿出海與戰。英軍艦在廣東海面出現後,林恐其趁南風北犯,即知照沿海各省籌防。除了調任閩浙總督的鄧廷楨在福建有所部署外,各省當局以事端起於廣東,均不以為意。其實即使有了準備,亦難期生效。中國軍備廢弛,紀律精神全無,所用武器不外弓、矢、刀、戟、藤牌、鳥槍、扛炮、噴筒。「全國七十萬眾,未必一千合用。」至於水師,英人謂「二艘軍艦即可將其趕散」,「中國之敵外國不過紙上言語」。

林雖無意於戰爭,但形勢所趨,卒不能免。他預測英兵艦如「不能在粵思逞,必然改竄他省」,苟有疏失,各省督撫必然諉罪於他之「惹起夷釁」。及定海失陷,果如所料,舉朝震駭,不以禁煙為然的穆彰阿更有了口實。道光初尚嚴懲浙江巡撫、提督,仍命沿海剿堵。約十天後,即令兩江總督新授欽差大臣伊裡布,密查英人啟釁情形,別諭直隸總督琦善相機辦理,如英船駛至天津海口,不必遽行開砲,應將所投文書進呈,政策顯已改變。不只是穆彰阿主和,定海失陷前四天,林則徐亦有密陳,謂英人逕赴天津,求通貿易,可「仍優以懷柔之禮」,倘有涉及他自身之處,請欽派大臣查辦。

英艦以定海為基地,繼續北進。八月十一日,出現於大沽口(白河口),琦善首當其衝。他對林本有芥蒂,穆彰阿是他的奧援。近年林的聲望愈隆,琦善的忮心愈重,切身的利害,與滿漢的畛域均有關係。他歷任督撫二十餘年,深知為官之道。定海不守,中國軍事弱點暴露,天津、山海關一帶的防禦力量,他自然明白。浙江軍政大員已經獲罪,倘一旦京師的門戶不保,他將得何種懲罰?上諭既要他相機辦理並預有指示,他自知如何應付。義律和英國海軍司令伯麥(G. Bremer)一再以文告攻詆林則徐、鄧廷楨「行為無道」、「玩視聖諭」、「捏詞假奏」,英國不得不出動軍隊,讓皇帝明瞭實情,「使太平永承,妥務正經貿易」,此外「別無他意」。巴麥尊致中國宰相照會譯文亦說「因『廣州』官憲擾害本國在中國之人民,及該官憲褻瀆大英國家威儀,是以英國主調水陸軍師,前往中國海境,求討昭雪伸冤」。琦善愈認定英人所不滿的僅為林、鄧,與之勢不兩立。除將照會轉呈北京外,復極言英國兵船之大,大砲之多。「本年即經擊退,明歲仍可復來,邊釁一開,兵結莫釋。」

道光的心理本已動搖,現在英艦迫臨近畿,威力又如此之強,大禍在於眉睫,但對他本人則仍示恭順。英國興師動眾,痛惡的只是廣州官憲,於是順水推舟,囑琦善告以林則徐「受人欺矇,措置失當,所求昭雪之冤,大皇帝早有所聞,必當逐細查明,重治其罪」,另派欽差大臣赴粵,「定能代伸冤抑」,命船艦南還,聽候辦理。對於照會中要求的各項條款,則一概未允,可能是避重就輕,亦可能是未認清問題所在。琦善本著此一指示,與義律在大沽會談,「多方駕馭」,義律「粗豪強悍」,堅持所請,否則開仗。琦善隱忍懇勸,謂文移平行,割讓海島,日後均可相商,繳煙係林、鄧所為,朝廷不能賠償。道光說他「所辦俱好,可惡在煙價一條」,再諭以應付方針。琦善改行直接照會統帥懿律,謂將來欽差大臣到粵,必將繳煙情節細查,自有圓滿處理。他自稱係「隱約其詞」,懿律、義律則以為原則上他已答應英國的要求。加之北方氣候漸寒,不宜久留,定海英軍多病,處境艱難,遂允折回廣東,交還定海,以待續議。九月中旬,英軍艦離大沽南去。琦善被授為欽差大臣,入京面陳,林、鄧革職議處。主持浙江軍務的欽差大臣伊裡布早已說英艦高大堅厚,不能抵禦,現在天津既經議和,愈為有詞,十一月初,與懿律商定停戰。林則徐獲咎後,雖力言鴉片必須嚴禁,英人慾望無厭,海防不可忽視,應造船製炮。道光謀和心切,斥為「一片胡言」。

三、無結果的和談

林則徐的國際知識固然欠缺,琦善似又不如。他對於英國的認識,初得之於兩次登上大沽口英船的千總白含章,繼得之於英國菸商的買辦鮑鵬【註:鮑鵬為廣東香山人,幼習英語。初充美國某洋行買辦,後為英國菸商顛地算帳十二年,因林則徐下令拿辦,潛逃山東,投濰縣知縣粵人招子庸。英艦過登州時,招子庸將他薦於山東巡撫托渾布,派往英艦聯絡,英人提出講和通商、追取煙價要求。托渾布轉將鮑鵬推介給琦善】。林則徐的態度堅定,琦善一意敷衍,兩人均望和平,結果同為戰爭。

一八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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