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333 了解意味著什麼

「不要笑,不要哭,也不要詛咒,要理解!」斯賓諾莎如是說,話是那麼簡潔有力。但是,這個理解除了能讓其他三者立即具有感知形式之外,究竟又意味著什麼呢?是期望嘲笑、悲傷與憎恨分離和對立的結果嗎?在知識成為可能之前,這些衝動都必須先將對事物的單方面的觀點提出來。

這些單方面的觀點將會導致衝突,時而會引起三方面權利的一種妥協、和約與認同,借著認同的制衡,那些衝動就可以維持本身的生存。我們這些執掌審判的人,往往因此認定理解是某種調停、公正與善良的東西,是某種本質上與衝動相對立的東西:然而,究其根源,它只不過是衝動在相互對立中的某種關係。

長久以來,有意識的思考是唯一的思考,到現在,我們才逐漸明白,我們的知性活動多半都是在不知不覺之中進行的;然而,我相信在彼此衝突中求生存的種種衝動,十分明白如何相互感知或引起傷痛,在此,或許我們能找到令思想家殫精竭慮的激昂之情的根源。

不錯,在我們內心的掙扎中,或許是具備了相當的英雄氣質,但是,至於神聖的東西、或如斯賓諾莎所想像的「永恆的自我安眠」,確定是沒有的。

有意識的、尤其是哲學家的思考是最為虛弱的,因此相對地也是最溫和、最寧靜的一種思考模式;如此說來,對知識的本質最易誤解的正是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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