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143 多神論的最大效用

個人揭示了自己的理想,並從中引出自己的規則、快樂和權利,因此就被視為人類最可怕的離經叛道和對自身的盲目崇拜。事實上,少數如此甘冒不韙的人,總要為自己辯護一番,他們通常都以這種口氣:「不是我,不是我,是上帝,我只是他的媒介!」唯有在上乘藝術與創造上帝的立場中(如在多神論的教義里),這種意念才獲得解放,變得純潔、完美和高貴,它本身就是一種普通而不重要的衝動,類似頑強與嫉妒。

反對意念傾向個人的理想,這是每個道德觀念的首要規則。

只有一個規範:「人」,而每個人也都相信有這麼一個規範,並且是最高規範。但,若能撇開自身,從一個客觀角度來看,我們會發現更多的規範,一個神不能否認或冒瀆另一個神。在這裡,個人第一次被承認,個人的權利也第一次受到重視。對上帝、英雄、各種超人、平凡的人,以及在人之下的諸如妖精、半人半獸與魔鬼等的創造,正是辯護個人主權與自私的最佳前導,敬重諸神的自由最後也被用在個人對法律、習俗和鄰人的尊重上。

相反,一神論,堅信只有一個真正的人類教義,導致只有一個真神的信念(除了唯一的真神,其餘的神都是偽造的),這種論調也許曾對過去的人類造成極大危險,人類曾遭受惰性過於發達的威脅,此刻我們看得出來,許多動物很久以前就受到這種威脅(退化),那些動物在它們的類群之中,都只相信一種真正的動物或典範,並且很堅決地將它們的習俗道德轉變成自身的一部分。

在多神論的教義里,已經為人類的自由思考與多向思考建立了一個榜樣:使自己新生的力量永遠是更新穎、更個性化的。只有人類適用這個榜樣,若就動物來說,它們是不會有遠景和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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