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112 因果

我們會說,那是一種「詮釋」,然而事實上,它只不過是我們對較為古老的知識與科學的「描述」;我們也只是描述得好一點而已,我們在詮釋方面,做得和前人一樣少。

我們發現,天真的人和古老文化的探索者,對許多方面的自然嬗變只看到兩點:

「因」與「果」是我們賦予自然運行的一個完美的概念,但對這概念以及隱藏在概念背後的知識卻一知半解。眼前每個事件一連串的「因」十分完全,而我們常斷定必須以這個或那個為前導,就是為了讓別的因素能連接得上,不過,我們也並未因此掌握什麼。

奇怪的是,每個化學變化的過程似乎都是一項「奇蹟」。就如同宇宙萬物的運行一樣,沒人能「解釋」引起反應的刺激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當如何解釋呢?我們只是在玩弄一些不存在的東西。諸如線、面、體、原子以及可分割的時間和空間等。當我們初次賦予所有事物以概念時,又如何使詮釋成為可能?

我們可以認為,科學是要把一切可能的事物做人性化處理,並從不斷描述事物、事物關係來更正確地描述自己。因和果,大概再也沒有這樣的二元性了。事實上,在我們眼前,有一種連續,把他切割開來,就像我們在觀察一個運動,常把它視為許多孤立的片段組合一樣。因此我們未曾確切地看過它,而只是推論它。許多「果」因為不連貫將我們導入錯誤;但對我們而言,那也只是一個不連貫而已,在斷裂的片刻,過程的大部分都被我們錯過了。

理智可以看到因與果互相連貫,也可以看到事物的轉變並非是依照我們的概念模式。事物自身任意地分崩離析,把因果概念置之一旁,並否定所有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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