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命的劃分

亞里士多德將人生的幸福分成三類,那就是自外界得來的幸福、自心靈得來的幸福和自肉體得來的幸福。這種劃分除數量外,實際上沒有指出什麼。據我觀察,人的命運中的根本不同點,可以分為三類:

一、什麼是人。從「人格」一詞的廣泛意義來說,人就是人格;其中包括著健康與精力、美與才性、道德品性、智慧與教育等等。

二、人有些什麼。人有財富和他可能佔有的事物。

三、如何面對他人對自己的評價,也就是大家所知道的他人把你看成什麼樣子,或更嚴格一點來說,他人對你的觀感如何。這可以從別人對你的意見中看出來,別人對你的意見又是從你的榮譽、名聲和身份表現出來的。

上面第一類的差異是自然本身賜予人的。正由於是自然本身賜予人的,它對人生快樂與否的影響遠超過後面兩類對人的影響。後面兩類只是人安排的結果。所有具有特權身份或出生在特權世家的人士,即使他是出生在帝王之家,比起那些具有偉大心靈的人來說,只不過是為王時方為王而已,具有偉大心靈的人,相對於他的心靈來說,永遠是王。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最早的弟子門采多魯斯也說,「從我們內心得來的快樂,遠超過自外界得來的快樂。」

生命幸福的主要因素,我們存在的整個過程,在乎我們內在的生命性質是什麼,這是天經地義和人人都可以體驗到的事實。人的內在生命性質是使我們心靈滿足的直接源泉,我們整個感性、慾望和思想使我們不滿足,直接的源泉也是我們內在生命的性質。另一方面來說,環境只不過是對我們產生一種間接的影響而已。

這就是為什麼外界的事件或環境對兩個人的影響會各不相同。即使環境完全相同,每個人的心靈也並不全合乎他周圍的環境,每個人都活在他自己的心靈世界中。一個人能直接體悟的,也是自己的觀念、感受和意欲;外在世界的影響也不過促使我們體悟自己的觀念、感受和意欲。

我們所處的世界如何,主要看我們以什麼方式來看我們所處的世界。正因為如此,世界相同,每個人卻大異其趣:有的人覺得枯燥無味,了無生趣,有的人卻覺得生趣盎然,極具意義。聽到別人在人生歷程中饒有興味的事件,人人也都想經歷那種事件,完全忘記了那種事件會令人嫉妒,在描述那些事件時,把自己的心靈落在那些事件所具有的浮泛意義中。

某些事情對天才來說,是極具意義的冒險,但對凡夫俗子來說卻單調乏味,毫無意義。在歌德和拜倫的詩中,有許多地方是化腐朽為神奇,化平凡為不平凡。愚痴的讀者嫉妒詩人有那麼多令人愉快的事物,他們除了嫉妒外,不想想詩人豐富的想像力可把極平凡的經驗變得美麗和偉大。

同樣,對一個樂觀的人來說,某種情景只不過是一種可笑的衝突,憂鬱的人卻把它當作悲劇,但在恬淡的人看來又毫無意義。所有這些都依賴於一種事實,那就是要了解和欣賞任何事件,必須具有主體和客體兩種因素。主體和客體關係密切,必然聯結在一起,就像水中的氫與氧關係密切、聯結在一起一樣。在一種經驗中客體或外界因素一樣,但主體或個人對它的欣賞卻各不相同,每一個人對相同的客體,看法很不同。

愚痴的人認為世間最美好的事物微不足道,這就好像在陰霾的天氣中看令人流連忘返的風景一樣,以為並不值得流連忘返,或者就像在不太好的影書鏡中看書,影書鏡固然不好,影出來的書未必不好。明白一點說,每一個人都受自己意識的限定,我們並不能直接超出自己意識的限定而變成另一個人。

因此,外界的幫助對我們並沒有多大用處。同在一個舞台上,有的人是帝王,有的人是閣員,有的人是將軍、士兵或僕人等等,他們彼此的不同只不過是外在的不同而已,但各種角色內層核心的實在性卻是相同的,大家都是可憐的演員,對自己的命運充滿著渴望與焦慮。在人類的生命中正是這種情況。

每個人依身份和財富的不同而扮演不同的角色,但這絕不表示,大家內在生命的快樂與歡愉有什麼差異;我們都是集憂患困厄於一身,可憐兮兮活到死而已。每個人展示生命內容的原因當然不同,但生命形式的基本性質卻是一樣的。

每個人的生命強度自然也各不相同,但生命強度的差異絕不是要符合每個人所應扮演的角色,或者要符合地位和財富的有無。因為事物的存在或發生,僅存在於我們的意識中,而且只是為意識而存在,人的意識素質是人的最重要的事物。在大部分情況中,意識素質的重要性遠超過形成意識內容的外在環境。

世界上一切驕傲與快樂,對蠢人的遲鈍心靈來說,當然微不足道。蠢人的遲鈍心靈絕不能與塞萬提斯在悲慘的監牢中寫堂吉訶德時的想像相比。生命,其客觀的一半是在命運中,在不同的情況中採取不同的形式;主觀的一半卻屬於我們自身,生命自始至終就是這種情況。

因此,無論外在的環境如何不同,每個人的生命終其一生都具有相同的性質。生命就像在一個題目上發揮不同的內容。任何人絕不能超出他的個性。一種動物無論在什麼樣的環境下,總是狹小地限定在自然賦予的不可更改的性質中。我們努力使自己所寵愛的對象快樂,必須就著那個對象的性質和限定在它所能感受的範圍以內。

人又何嘗不是這樣呢?我們所能獲得的快樂,事先就由我們的個性決定了。人的心性能力更是這種情況,人的心性決定了我們是否能覓取較高生命精神價值享受的能力。心性能力如果不高,又不加以外在努力,別人或者財富是不能把他提升到人的一般快樂和幸福以上的。雖然人也具有一半動物性,但如果心性高,就可以提升自己。

心性不高的人,幸福和快樂的唯一源泉就是他的感官嗜好,他充其量過一種舒適的家庭生活,與低級的伴侶在一起俗不可耐地消磨時光。教育也不能擴大這類凡夫俗子的精神價值。人的最高、永恆和豐富的快樂實際上就是他的心靈,雖然我們在年輕時不了解這一點,事實上卻是如此。

心靈的快樂主要又依賴我們心靈的能力。很明顯的是,我們的幸福大部分依賴我們的本性是什麼,我們的個性是什麼,所謂命運一般是指我們有些什麼,或者我們的名聲如何。就這一點來說,我們當然可以促進我們的命運,但是如果我們內在的生命富有的話,我們就不會多求我們有些什麼了。另一方面是愚人終其一生還是愚人,即使在樂園中被美女包圍,他也難以脫離愚人的個性。

通常的經驗指出,生命中的主體因素,對人生的快樂與幸福來說,遠比客體因素更重要,這從飢者不擇食、少年與成年不能相與為伍到天才和聖人的生活均可看出來。在一切幸福中,人的健康實勝過任何其他幸福,我們真可以說一個身體健康的乞丐要比疾病纏身的國王幸福得多。一種平靜歡愉的氣質,快快樂樂的享受,非常健全的體格,理智清明,生命活潑,洞徹事理,性情溫和,心地善良,這些都不是身份與財富所能賦予或代替的。

因為人最重要的在於他自己是什麼,當我們獨處的時候,也還是自己伴隨自己,上面這些美好的性質既沒有人能給你,也沒有人能拿走,這些性質就比我們所能佔有的任何其他事物更重要,甚至比別人看我們如何來得重要。一個具有理智的人在完全孤獨的時候,沉浸於自己的思想與遐想中,也其樂無窮。

然而,僅憑世俗的快樂,去劇場、遊覽等並不能使愚人免掉煩惱。一個具有良好、溫和優雅性格的人,就是在貧乏的環境中也能怡然自得,而一個貪婪、充滿嫉妒和怨恨的人,即使他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的生命也是悲慘的。具有知足常樂個性的人,他擁有高度的理智,別人所追求的那些快樂,對他來說,不但多餘,而且甚至是一種負擔和困擾。當蘇格拉底看到許多奢侈品在販賣的時候,他不禁說道:這個世界上我不需要的東西還真多!

因此,我們生命快樂的最重要和基本的因素是我們的人格,如果沒有其他原因的話,人格是在任何環境中活動的一個不變因素。人格,不像本書中所描述的另外兩類幸福,它並不是命運可以支配的,也不是人可以扭曲的。正因為這樣,人格比另外兩類幸福的相對價值更具有絕對價值。這樣一來,從外在來把握人就比一般人所想像的要困難得多。

另外,時間又進入到我們的生命中而發揮其無限的作用,我們受時間的影響,肉體和精神的種種便利將漸漸消失,唯有道德品性不受時間的影響。就時間所造成的毀滅性結果來看,在本書當中另外兩類所指的幸福,因不受時間的直接左右,這樣在事實上就似乎優於第一類。由這兩類所得的幸福尚有其他的益處,那就是由於它們極具客觀和外在的性質,要得到它們是不難的,至少每個人都可能佔有它們。

但是,所謂主體性就不是隨時可以得到的了。主體性是與生俱來的一種神妙權利,主體性是不變的,是不可讓予的,這對人的命運來說是註定不變的。一個人的命運自出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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