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探索之三

去年(一九七九)五月上旬我在巴黎見到當代法國著名畫家讓.埃利翁先生,他對我國很感興趣,希望到我國訪問並在大城市中舉行畫展。我們談得融洽。他和我同年,為慶祝他生日舉行的他個人的畫展那天下午在蓬皮杜文化中心開幕,我因為日程早已排定無法接受他的邀請,深感遺憾。最近得到朋友們從巴黎來信知道讓.埃先生的願望就要成為現實,他的畫展將於今年秋季在我國京滬兩地舉行。這是一個很好的消息。在上海再見到這位老人聽他暢談訪問我國的觀感,這對我將是莫大的愉快。不用說,這次畫展對我們兩國文化的交流也會有大的貢獻。

讓.埃先生的朋友希望我為畫展的目錄作序,這是對我的信任和重視,我很感謝他們的好意,但是我終於辭謝了,因為我拿起筆準備寫作的時候發現自己對繪畫一無所知。我喜歡畫,卻不懂畫。

同時我喜歡詩,卻不懂詩。朋友們送詩給我看,新詩也好,舊詩也好,我看後也可以背上幾句,但是意見我一句也提不出。

對小說、散文也是如此。

記得兩年多以前一天晚上,有一位青年跑到我家裡來,拿出一篇小說要我看後給他提意見。他以為小說不長,不過幾千字,看起來不費事,提意見更容易。可是我差一點給逼死了。幸而我的女婿在我家裡,他當時還是文藝刊物的編輯,我想起了他,把他叫了出來,解了我的圍;他很快就看完作品提了意見,把客人送走了。

有人不相信,就說:「你不是編輯過文學刊物和文學叢書嗎?」有這麼一回事。不過那些文學期刊都是友人靳以主編的,我只是掛個名,幫忙拉點稿子。叢書呢,我倒編過幾種,但也只是把書推薦給讀者,請讀者做評判員,我自己很少發表意見。

所以到今天我還是一個不懂文學的外行。然而我寫文學作品寫了五十多年,這也是事實。當然,評論家也可以說它們不是文學作品,一九六七年就有人(甚至有些作家)說它們是「破爛貨」,而且我自己反覆聲明我決不是為了要做「文學家」才奮筆寫作。我寫作,因為我在生活。我的小說是我在生活中探索的結果,一部又一部的作品就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收穫。我當時怎樣看,怎樣想,就怎樣寫。沒有作品問世的時候,也就是我停止探索的時候。

我的探索和一般文學家的探索不同,我從來沒有思考過創作方法、表現手法和技巧等等的問題。我想來想去的只是一個問題:怎樣生活得更好,或者怎樣做一個更好的人,或者怎樣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有貢獻。一句話,我寫每篇文章都是有所為而寫作的。我從未有過無病呻吟的時候。我發表文章,也曾想到它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效果。但是我所想望的社會效果與作品實際上產生的常常有所不同,我只是一方面盡力而為,另一方面請讀者自己評判。作者本人總想堅持一個原則:不說假話。

但我是不是做到了呢?這很難說。回想起來,我也說過假話,而且不止一次,那就是聽信別人講話不假思考的時候。我還記得一件事情:一九三四年上半年我在上海《中學生》雜誌上用「馬琴」這個筆名發表了一篇《廣州》,是雜誌社約我寫的地方印象記。文中提到那座可以拆開的海珠橋,我寫道,聽說這是從瑞士買來的舊橋。一位廣東朋友對我這樣講過,我不加考慮,就把他的話抄錄在文章裡。這句毫無根據的話讓當時的廣州市政府的人看到了,他們拿出可靠的材料,找發行《中學生》雜誌的開明書店交涉,書店無話可說,只好登報導歉,廣告費就花去兩百多元。我販賣假話闖禍的事大概就只有這一件。但我寫文章時並不知道這是朋友的信口「隨說」。像這樣的事以後還有,只是沒有闖禍罷了。因此我應當補充一句:堅持不說假話,也很困難。

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欺騙讀者。我倒願意拿本來的面目同讀者見面,我說把心交給讀者,並不是一句空話。我不是以文學成家的人,因此我不妨狂妄地說,我不追求技巧。如果說我在生活中的探索之外,在寫作中也有所探索的話,那麼幾十年來我所有追求的也就是:更明白地、更樸實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在舊社會中寫作,為了對付審查老爺,我常常挖空心思,轉彎抹角,避開老爺們的注意,這是不得已而為之,但這決不是追求技巧。有人得意地誇耀技巧,他們可能是幸運者。我承認別人的才華,我自己缺少這顆光芒四射的寶石,但是我並不佩服、羨慕人們所謂的「技巧」。當然我也不想把技巧一筆抹殺,因為我沒有權利干涉別人把自己裝飾得更漂亮。每個人都有權隨意化妝。但是對裝腔作勢、信口開河、把死的說成活的、把黑的說成紅的這樣一種文章我卻十分討厭。即使它們用技巧「武裝到牙齒」,它們也不過是文章騙子或者騙子文章。這種文章我看得太多了!

三十年代我在北平和一個寫文章的朋友談起文學技巧的問題,我們之間有過小小的爭論,他說文學作品或者文章能夠流傳下去主要是靠技巧,誰會關心幾百年前人們的生活!我則認為讀者關心的是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和主人公的命運,我說,技巧是為內容服務的。什麼是技巧?我想起一句俗話:「熟能生巧」。每個作家都有自己的寫作經驗。寫熟了就有辦法掩蓋、彌補自己的缺點,突出自己的長處。我那位朋友寫文章遣詞造句,很有特色,的確是好文章!可是他後來一心一意在文字上下功夫,離開生活去追求技巧,終於鑽進牛角尖出不來。當然他不會贊同我的意見,我甚至說藝術的最高境界,是真實,是自然,是無技巧。我還說,生得很美的人並不需要濃妝艷抹,而我的文章就像一個生得奇醜的人,不打扮,看起來倒順眼些。我不能說服他,他也不能說服我,我們走的是兩條不同的探索的路。

四十幾年過去了,我們兩個都還活著,他放棄了文學技巧,改了行,可是取得了新的成績。我的收穫卻不大,因為我有一個時期停止了探索,讓時光白白地飛逝,我想抓這個抓那個,卻什麼也不曾抓住。今天坐在書桌前算了算賬,除了慚愧外再也講不出什麼。失去了的時間是找不回來的。但是未來還不曾從我的手中飛走,我要抓緊它,我要好好地利用它。我要繼續進行我生活中的探索,一直到擱筆的時候。

我不能說我的探索是正確的,不!但它是認真的。一九四五年我借一個小說人物的口說明我探索的目標:「變得善良些,純潔些,對別人有用些。」

那麼我已經做到了?沒有,遠遠沒有!所以我今天仍然要說:我不是一個文學家,我也不想做一個藝術家,我只要做一個「善良些、純潔些、對別人有用些」的人。為了這個,我決不放下我的筆。

二月二十八日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