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三十章

可是在這以後,克萊德覺得在監獄裡簡直度日如年。只有他母親每周來探望他一次。她一動手工作,就很難更經常地來看他——後來兩個月里,她往返於奧爾巴尼與布法羅之間,甚至還到過紐約市,但結果並不成功,跟她當初所希望的大相徑庭。因為,說到她向教會和公眾呼籲一事,她真可以說是疲如奔命的了(如果說克萊德並不知道,那末只有她自己知道了)。經過三周來多多少少向各地區和純粹各教派試探的結果,她不得不得出這麼一個結論:基督徒他們至少是漠不關心的——壓根兒不象基督徒應具有的氣度。因為,他們對此態度全都一個樣,特別是當地的牧師,他們自以為事事都得極其謹小慎微,方可表達出他們會眾的意見,因此,他們一致認為,這是一場臭名昭著、而且當然也是令人不快的、業已定罪結案了的審判——從國內比較保守的人的視角來看,或是從各報刊的言論來判斷,至少也都是完全贊同的。

首先,這個女人,還有她的兒子,究竟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呢?一個自稱勸人為善的——地下傳教士——竟敢藐視有組織的、歷史悠久、等級森嚴的神權及其體制(神學院、合法教會及其分支機構——對於聖言都是極其審慎,深思熟慮地加以詮釋,而又由於符合傳統教條,因此也就是合法的詮釋)所規定的一切教義和方式方法,忽然靈機一動,擅自舉辦了未經任何神職授權,所以也就是莫名其妙的傳道館。再說,她要是也能象一位賢妻良母那樣待在家裡,一門心思撲在她的兒子和她的其他孩子上面——栽培教育他們——那末,上面談到的這類事,難道還會發生嗎?

除此以外——克萊德究竟有沒有殺害了這個姑娘呢?不過,不管怎麼說,根據克萊德自己在受審時所作的證詞,他不是已犯了跟這個姑娘通姦的罪嗎?這個罪在很多人心目中,幾乎跟殺人罪同樣嚴重。這個罪不是他自己也供認了嗎?替一個判定犯有通姦罪的人呼冤叫屈——即便此人不是殺人犯(這個有誰知道呢?),在教會裡能這麼亂來一氣嗎?不——哪一個基督教堂都不能為辯論這個案子是非功過提供場所,入場聽講居然還要收費。這可要不得。哪怕是每個教堂里每個基督徒對格里菲思太太個人也許是深表同情——或是對她兒子可能受到的不公平判決表示憤慨,這也要不得。不,不。這從道德上來說,是極不可取的。因為年輕人的注意力,也許還會被犯罪的一些具體細節給吸引過去了。

再說,由於各報刊載過有關她去東部營救兒子的消息,還描述過她身上穿著稀奇古怪的那副德行,絕大多數牧師都認為她肯定是個宗教狂,決不是哪一個教派或是某個神學流派里的一員,以這副德行登上聖壇,就是為了褻瀆真正純潔的宗教。

因此,她所請求的每一個對象——儘管未必都是鐵石心腸——卻轉念一想——覺得不行——一定還有什麼別的好辦法——對基督徒來說可以少一些麻煩——比方說,租一個大會堂,如果再請各報刊適當配合一下,本來還是可以從基督徒里招徠很多聽眾的。這樣,格里菲思太太就到處(除了一處例外)碰壁,都叫她上別處求告去——至於向天主教徒尋求幫助——一來是出於她的偏見——二來由於她那種含糊不清、缺乏事實根據的不信任感——她腦子裡壓根兒連想都沒有想過他們。她知道,根據掌管聖·彼得神聖鑰匙的人解釋,基督的仁慈,不是給那些不承認教皇權力的人的。

所以,她不知有多少天來到處敲門,到處碰壁。最後,她出於萬般無奈,才不得不求助於一個猶太人——此人擁有尤蒂卡一家最大的電影院——真正罪惡的淵藪。得到他的允許,她可以在某天上午無償借用這家電影院舉行演講會,講講她兒子這個案子的是非曲直,題為「一個母親為自己兒子申辯」——入場券每位兩角五分,使她凈收入多達兩百塊美元之譜。這個數字儘管不算大,可是一開頭就使她精神亢奮起來。她深信,不管那些正統的基督徒態度如何,她很快就能斂到一筆錢,足夠克萊德上訴用的。也許還得花些時間——不過,這筆錢她准能斂到的。

但是沒有多久,她發現,還有別的一些因素不得不考慮到——比方說,車費、她本人在尤蒂卡等地的開銷,更不用說務必寄一些錢到丹佛她丈夫那裡去。這時,她丈夫已是一籌莫展,而且幾乎活不下去了,再加上家裡出了這一場特大悲劇,使他一病不起,病得越來越重了——看了弗蘭克和朱麗婭的來信,總是讓人牽腸掛肚的。也許他壓根兒好不了。他那裡少不得也要周濟一點兒。

因此,除了她個人在這裡的開銷以外,格里菲思太太還不得不從眼前唯一收入的這筆錢里拿一些派別的用處。想一想克萊德身處絕境——真可怕,可是,為了贏得最後勝利,難道她還不應該千方百計地苦撐下去嗎?她斷斷乎不能為了營救克萊德,就把自己丈夫也扔下不管了。

可是,隨著時間流逝,她的聽眾卻越來越少了,到後來,充其量才不過十幾個人——剛夠她本人開銷了——雖然通過這種方式,扣去她所有的開銷,最後她還是積攢了一千一百塊美元。

就在這時,也是正當她心焦如焚之際,弗蘭克和朱麗婭給她打來電報,說如果她還想跟阿薩見上一面,最好馬上回家來。他已是奄奄一息,要活恐怕沒有指望的了。於是,好幾件危難之事都沖著她而來;對於克萊德,現在她至多也只能每星期去探望他一次或兩次——如果說她當時工作允許的話——那是她目前盡心儘力讓克萊德得到的唯一樂趣——因此,她就趕緊找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商量,如何解決她現下碰到的那一大堆困難。

兩位辯護律師眼看著她歷經艱辛募集到一千一百塊美元,即將悉數交給他們,現在居然人情味十足,攛掇她回到自己丈夫身邊去。克萊德當然暫時還是相安無事,因為要在整整一年——或者至少十個月——以後,上訴法院才需要調集本案筆錄和案情摘要。而且,肯定還得再經過一年時間,方才作出正式決定。毫無疑問,在這個時限以前,上訴費用的餘缺部分一定能通通籌集到。要不然,哪怕這事完不成——嗯,得了——反正她也不用發愁了。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兩位先生(看到她早已竭精殫慮,心神恍惚)一定會極力保護她兒子的權益。他們會提出上訴的請求,進行申辯——並且辦好其他一切必辦的事項,保證他的兒子能在適當的時候得到公正的申訴機會。

她就這樣心裡如釋重負似的,最後又去探望了克萊德兩次,讓他儘管放心,說她決心儘快趕回來的——只要阿薩體力一恢複,而且,回程費用,她也有了著落——於是,她就動身了。不料,她一回到丹佛,就發現倘要丈夫馬上恢複健康,決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這時,克萊德獨自一人留在那裡沉思默想,讓自己盡量適應這裡的生活——他努力往最好處爭取,這裡至多也只是一座精神地獄——在這地獄的門上,不妨可以寫上但丁在《神曲》地獄篇里的這句話——「你們進這兒來的人啊——請把希望放在門外。」

這裡瀰漫著一種陰森森的氣氛。一種慢性的、但能撕裂心靈的力量!這種一望可知的恐怖和沮喪——是怎麼也甩脫不了地經常主宰著所有的犯人們——不管他們勇敢也好,害怕也好,喜好虛張聲勢也好,說真的無所謂也好(這種人確實有的是),他們都得被迫在這裡揣摸和等待。這時,由於處在這種特別冷酷、辛酸的監獄生活環境里,克萊德就經常在心理上——如果說不是在肉體上——跟二十來個國籍不同、氣質殊異的同監犯人接觸;而這撥人裡頭每一個人,正如他自己一樣,都對自己天性里某種狂熱、好色,或是他生活際遇里的某種悲慘情況作出反應。而隨著最後的結局,或稱最後的插曲,就是作為精神上和肉體上的總爆發——謀殺——被人識破,於是,為了要在道德上和法律上自我衛護,先是鬥爭,繼而失敗,使自己飽受恐怖而又困頓不堪(對此克萊德已是相當熟悉的了)——如今他們發現自己都被關押在二十二個鐵籠子裡頭的這一個或那一個里——彷彿在孤島上——等待著——可是,他們等待著的是什麼呢?

其實,他們心裡很清楚。而他心裡也很清楚。有的時候,他們就在這裡狂怒和絕望猝然迸發,或是被祈禱弄得神魂顛倒,也有的時候——咒罵該死——凈說一些粗魯骯髒、不堪入耳的笑話——或是大聲講故事,讓大伙兒都聽得見——或是發出下流猥褻的狂笑——或是在深更半夜,正當疲憊的心靈好不容易才入了岑寂之境,肉體和靈魂似乎也應當休息的時候,卻傳來了一聲聲呻吟嘆息。

長長的走廊盡頭,有一個專供放風的院子。每天(在上午十點到下午五點之間)——兩次,每次幾分鐘,將犯人分成五個一撥或六個一撥——都被押出來——吸吸空氣,溜溜腿,做做柔軟體操——或是跑跑步,蹦蹦跳跳,全隨他們自己高興。不過,總有相當多的獄警在旁監視,以防他們進行任何形式的反抗。克萊德從入獄後的第二天開始,也被押到院子里去,有時跟這撥人在一起,也有時候跟另一撥人在一起。開頭,他堅決認為自己可不願隨大溜參加這類活動;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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