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伯恩監獄裡的「死牢」,是人類麻木不仁、愚昧無知所造成的極端怪異的產物之一,但若追究其責任,確實很難指出誰是罪魁禍首。事實上,這座「死牢」的整個建制計畫及其實施過程,原是一系列最初法規造成的結果,接著又吸取了根據歷任典獄長個人脾性和他們認為很有必要而作出的一些決定和強制性的條例,後來就逐漸定型,也不用標明是某某個人思考的結果——於是,所有能想得出來的毫無必要、其實純屬非法的殘忍手段,或是愚昧無知、滅絕人性的酷刑,終於都彙集到這裡,而且直至今日還在施行。所以,某一個人只要被陪審團定了死罪,就先得飽受一千次死刑折磨,方能接受判決書上所規定的死刑。因為,這座死牢由於最初的設計,再加上對犯人生活和行動所作出的一些規定,就把這種酷刑強加在犯人身上了。
這座牢房有三十英尺寬、五十英尺長,是用石料和鋼筋水泥建造的,屋頂離地大約三十英尺,上面還有一個天窗。據說,它比那座更差勁的老死牢已有所改進。如今這兩座死牢連在一起,中間有一道門相通。這座新的死牢,被一條寬敞的走廊左右分開。底樓部分共有十二間牢房,左右兩排,每排六間,每間八英尺寬,十英尺長,都是門對門的。樓上部分,號稱陽台牢房——左右兩排,每排五間。
可是另有一條狹窄的通道,從這條大走廊中間穿過——把底樓牢房兩邊分開,間數也相等——這一條狹窄的通道,一頭通到現在叫做老死牢那裡(目前僅僅在此接待來新死牢的探監者),另一頭則通到備有電椅的行刑室。底樓走廊里有兩間牢房——就是位於跟那條狹窄的通道交叉的地方——正好對著行刑室的門。對面角落裡的兩間牢房,正對著通往老死牢的那條通道。如果說我們想像力豐富些,不妨管老死牢叫做犯人接待室,犯人在這裡一周內可以兩次會見一位直系家屬,或是一位辯護律師。但其他人一概不接見。
在老死牢(或稱現在的接待室)里,牢房還保持原狀,都排成一溜,貼近走廊這一邊,以防犯人彼此偷看。牢房前有一道鐵絲網;每間牢房門前另有綠色門帘,還可以拉下來。因為,原先不管是哪一個犯人新來乍到,或是即將離開,或是每天放風,或是去洗澡,或是最後被押走過西頭那道小鐵門,進入當時的行刑室,這些門帘通通都得拉下來。這個犯人是不能讓其他同監犯人看見的。不過,這座老死牢,由於採取了如此講究禮貌的隔絕措施,僻靜極了,後來被認為不近人情,於是,就根據關懷備至、屈尊俯就的當局的意見,設計修建了這座比較完善的新死牢。
老死牢里特有的那些陰森森的小牢房,當然,新死牢里是沒有了。在老死牢里,天花板很低,衛生設施極差。如今,新死牢里,天花板很高,各個房間和走廊,全都亮堂堂,而且每間牢房都比較寬敞,其面積不少於八英尺寬、十英尺長。不過,與老牢房相比,仍有一大缺點:牢房前沒有鐵絲網,儘管門帘還是照舊掛著。
再說,這裡讓所有的犯人都集中關在這兩個樓面,逼使每一個犯人都得親眼目睹周圍所有這些邪惡的、瘋狂的、或是完全頹喪絕望透頂的人種種駭人的表現。壓根兒沒有個人獨處的可能性。白天——一股熾熱的陽光從高高的玻璃拱頂的天窗里傾瀉下來。入夜——令人目眩的強大的電燈光,照得各個牢房裡每一個角落、每一條縫隙全都透亮。沒有個人獨處和各種娛樂活動——玩紙牌和下棋是犯人們不出牢房即可得到的唯一的消遣。在這種情況下,誰要有興緻閱讀欣賞,當然還有書報。此外,每天上午、下午,照例有一位牧師來探訪。至於猶太教拉比①和新教牧師,就不是定期來的。誰樂意見他們的,他們就專程來為誰舉行祈禱,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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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即猶太教教士。
可是,這個地方真正該受詛咒的,正是這些優點跟改善環境的良好意願適得其反。誰都能看出,每一個犯人不可避免地都得與其他犯人經常保持接觸,而其他犯人一想到日益逼近的死期,他們的神志早已昏迷了,變態了。很多人都覺得死神象一隻冰冷的手搭在他們額頭上或是肩膀上了。而且,從來沒有一個人——不管他自吹自擂是好樣的——能頂住這種酷刑而在心靈上或肉體上不遭到某種程度的崩潰。陰暗——緊張——莫名其妙的恐懼和絕望,好比是風,一陣陣不斷地吹遍整個牢房,依次讓所有的人魂飛魄散,驚恐萬狀!往往在讓人最最意想不到的時刻,這一切變成了:詛咒、唉聲嘆氣,甚至號啕大哭,高聲在哼唱什麼——老天哪!——要不然,就是乾號或呻吟。
還有更糟的呢。也許是這裡最最折磨人、乃至於五內俱裂的地方,就是從老死牢那一頭橫穿到另一頭行刑室的那條走廊。因為這地方經常——啊,次數真夠多的!——要演出執行死刑的悲劇,而這條走廊,至少也成為某一場景的舞台了。
反正犯人在被處決那一天,就得從也許關押了一兩年的新死牢里提出去,離開他那個設備完善的牢房,經過這條走廊,被移解到老死牢里舊牢房,讓他寂靜無聲地捱過那最後幾個鐘頭,但到了最後的那個時刻,(啊,死亡的進行曲呀!)他必須原路折回,沿著這條橫穿而過的狹窄走廊——那兒誰都看得到的——被押送至另一頭的行刑室。
不管什麼時候,犯人倘要會見一位被帶進老死牢探監的辯護律師或是親人,就必須先沿著中央走廊,然後再從這條比較狹窄的走廊進入老死牢。在那裡,犯人就被押進一間牢房。牢房前面兩英尺處安上了一道電網。在電網和牢房之間,必定坐著一名獄警。犯人和來客(妻子、兒子、母親、女兒、兄弟、辯護律師)交談的時候,一字一句獄警都聽得清清楚楚。沒有握手,沒有接吻,沒有任何表示親昵的接觸——哪怕是一個含有暗示的字眼兒,獄蓄都不會聽不到。只要某某人那個致命的時刻終於來到了,那末,每一個犯人——不管你是陰險或老實,敏感或遲鈍——如果不是故意,也會在實際上不能不聽到(即使不是看見)臨終前種種準備程序——犯人被移解到老死牢里的牢房,也許還有父母子女最後訣別時的號哭聲。
不管是當初牢房設計者也好,或是牢房管理者也好,他們壓根兒都沒有考慮到這一切會對另一些人帶來多麼不必要、不公道的折磨。他們這些人被關押在這兒,絕對不是立即執行的,而是要在此羈留很長時間,聽候上級法院對他們的案子作出最後的判決——上訴以後的判決。
開頭,克萊德對此即便略有所聞,當然,也知之甚少。在他進牢房的頭一天,他才不過剛嘗到一丁點兒滋味。轉天中午,他母親來了。這對他的思想負擔來說是減輕了一些,也可以說是更加沉重了。因為當時不准她陪他一起來,她就留在那裡,又一次跟貝爾納普和傑夫森進行晤談,並把她個人對她兒子移解的印象詳詳細細寫了下來——(這些令人心肝俱裂的印象啊!)。她雖然急急乎想在監獄附近尋摸到一個房間,殊不知一到奧伯恩,她卻急匆匆先找到監獄辦公處來。她遞交了奧伯沃澤法官的命令以至貝爾納普和傑夫森替她說情的那封信,信里希望監獄當局能俯允,讓她(至少一開頭)與克萊德單獨見一面,然後允許她在跟老死牢完全分開的一個房間里會見她的兒子。反正有關她為護衛兒子作出積極奉獻的報道,典獄長本人早已讀到過,因此很感興趣,不但想見見她,而且還想見見克萊德哩。
不料,克萊德來到這裡以後,儀容上突然有了驚人的變化。他一走進來,讓她震驚得幾乎連話兒都說不出來了。儘管她認得出這是他,可他那臉頰該有多麼死白如灰,兩眼又有多麼陰沉緊張。他的頭上給剃成這麼個怪相!這一身囚服!又是在這麼一個陰森森的牢房裡,到處是鐵門、鐵鎖,長長的走廊里,每一個拐彎處,就有身穿制服的獄警站崗!
剎那間,她渾身顫抖直往後退縮,而且心情由於過分緊張,差點昏了過去,儘管在這以前,她在堪薩斯城、在芝加哥、在丹佛,不止一次到過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監獄,散發過小冊子,勸人為善,並且自告奮勇去做只要是她力所能及的事。可是這——這一次啊!是她的親生兒子呀!她那寬厚結實的胸脯開始喘息起來。她又看了一眼,然後讓自己寬厚的後背扭過去,捂住自己的臉。她的嘴唇和下巴頦兒在微微發顫。她在身邊那隻小提包里尋摸手絹,同時自言自語道:「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①可是,就在這同一時刻,她一個閃念又想到——不,不,不應該讓他看見她這樣。這可要不得——她的眼淚只能使他更泄氣呀。不過,儘管她意志很堅強,一下子也還是止不住,繼續在悄悄地抽噎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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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引自《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27章第46節。
克萊德一見此狀,忘了以前下過決心要沉住氣,向母親說一些安慰鼓勵的話,卻脫口而出說:
「可是,媽媽,千萬別這樣。唉,千萬哭不得呀。我知道你心裡很難過。不過我不會有什麼的。我肯定不會有什麼的。這裡並不象我想過的那麼糟。」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