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到了第十一天,尤蒂卡的倫弗魯飯店職員弗蘭克·W·沙弗,回想到克萊德和羅伯達抵達旅館時的情景和他們在那裡的舉止言行。他還講到克萊德在來客登記簿上把他們倆寫成:來自錫拉丘茲的克利福德·戈爾登夫婦。接著,尤蒂卡的明星男子服飾用品商店店員華萊士·范德霍夫,講到了克萊德來店裡買草帽時的舉止和外表的樣子。接下來是來往於尤蒂卡和草湖之間那一趟列車上的乘務員。以後是草湖旅店老闆,還有女招待布蘭奇·佩廷吉爾。她在作證時說,她聽見克萊德在進晚餐時跟羅伯達在抬杠,好象是說不可能在那裡弄到一份結婚證書——最好等到轉天他們到了別的一個什麼地方再說——這一證詞對被告特別不利,因為這就把所謂的克萊德打算向羅伯達坦白的日期提前了一天,不過,傑夫森和貝爾納普後經商量統一了說法,認為在坦白以前很可能得有一些預備階段。在那女招待以後,就是把他們送到岡洛奇的那趟列車上的乘務長。在他以後,則是那個接送旅客的導遊兼汽車司機,說克萊德講了那兒有很多遊客的怪話,還讓羅伯達的手提箱留下來,可他自己的手提箱卻隨身帶著,說他們倆是還要回來的。
接下來是大比騰旅店老闆,還有那個出租遊船的掌柜,以及在樹林子里同克萊德邂逅的那三個人。他們的證詞,對克萊德一案極為不利,因為他們都講到他在遇見他們時露出那種駭怕的神態。接著講的是如何找到那條小船以及羅伯達的屍體。還有海特後來趕到現場,在羅伯達外套口袋裡發現了那封信。而且,有二十來個證人就上述各點先後作了證。接下來是那艘汽船的船長、那個鄉下姑娘、克蘭斯頓家那個汽車司機先後作證,講到克萊德抵達克蘭斯頓家時的情形。最後講到(每一個步驟都加以說明,宣誓作證)他到達熊湖,以及如何追緝他和如何抓住了他——至於他被捕時種種情形,他還說過些什麼話,那就更不用提了。所有這一切證詞,對他確實是最大的打擊了,因為克萊德的虛偽、推諉和驚駭全都被揭露無遺。可是,毫無疑問,對克萊德來說,最嚴重的、致命的證詞,是有關照相機和三腳架,以及這些東西被發現時的情況——而且,梅森認為單憑這一點就可以給他定罪。他第一個目的,就是要證實:克萊德在自己有沒有三腳架和照相機這個問題上撒了謊。為此,他首先介紹厄爾·紐科姆作證。紐科姆作證時說,有一天,他、梅森和海特,還有其他與本案有關的人,把克萊德帶到了他犯罪的地點。他,紐科姆,和一個本地人,名叫比爾·斯沃茨的(後來此人也來到了證人席),在一些橫倒地上的圓木和矮樹底下四處搜索,終於碰到了藏在一根圓木底下的那副三腳架。接著(這是在梅森開導之下說的,儘管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多次提出反對,可是照例都受到法官駁斥),他繼續補充說,曾問過克萊德是不是有過一架照相機或是這副三腳架,他卻回答說他什麼都不知道。貝爾納普和傑夫森一聽這話,就大聲嚷嚷,以示抗議。
儘管後來奧伯沃澤法官終於下令,把這一部分證詞從開庭筆錄中勾掉了,但緊接著馬上有一份海特、伯利、斯萊克、克勞特、斯溫克、西塞爾、比爾·斯華茨、本縣測量員羅弗斯·福斯特,以及紐科姆簽名的紀錄向法庭遞上,說他們在向克萊德出示三腳架,問他有沒有這個東西時,克萊德都是「屢次斷然加以否認」。但梅森為了強調這一點特別重要,馬上找補著說:「敢情好,法官閣下,不過,我還有許多證人,可以對這份記錄上所說的每一件事,乃至於更多的事宣誓作證。」他立即大聲招呼「約瑟夫·弗雷澤!約瑟夫·弗雷澤!」話聲剛落,一個經售運動器材、照相機等物品的商人登上了證人席。此人宣誓作證說,在五月十五日至六月一日之間,有一天,這個他一碰面、或是一見名字就認得的被告——克萊德·格里菲思對他說要買一架某種型號、配備三腳架的照相機。最後,被告選購了一架「桑克」牌照相機,是有三英寸寬、五英寸半長,講定分期付款。弗雷澤先生仔細查對了照相機、三腳架和他自己帳簿上的號碼以後,確認此刻向他先後出示的照相機以及黃色三腳架,正是當時他出售給克萊德的。
克萊德一下子嚇懵了。這麼說來,他們終究把照相機和三腳架都找到了。而且,還是在他堅決聲稱他隨身沒有攜帶照相機以後。他連這事都要撒謊,陪審團、法官和列席聽眾,會有怎麼個想法呀?!現在證明他對這麼一架毫無意義的照相機也要撒謊,以後人們還會相信他回心轉意的那一套說法嗎?!他最好還是坦白供認,越早越好。
不過,就在他這麼暗自思忖的時候,梅森傳喚一個名叫西米恩·道奇的人。此人是一個年輕的林區居民兼汽車司機。他在作證時說,七月十六日星期六,在地方檢察官的要求下,他跟打撈羅伯達屍體的約翰·波爾,好幾次潛水到撈起女屍的那一帶湖底搜索,終於把這架照相機撈上來了。隨後,照相機也經道奇驗明確認無誤。
在這以後,都是為直到此刻還沒有提到過的照相機里那些膠捲作證。這些膠捲已被顯影,可以作為罪證。其中有四張,可以看出,不是別人,而是酷肖羅伯達,另外兩張,照得很清晰,就是克萊德本人。貝爾納普面對這些物證,實在無法進行反駁,或是加以排除。
接下來是弗洛伊德·瑟斯頓走上了證人席。他是六月十八日去沙隆克蘭斯頓家別墅的客人之一,克萊德正好也在那一天第一次去那兒作客。此人在作證時說,那一回克萊德拍了一些照片,他所使用的照相機形狀大小,跟此刻出示給他看的這一架差不離。不過,由於他沒法肯定就是這一架,他的證詞就從開庭筆錄中被勾掉了。
挨在瑟斯頓以後,是草湖旅店的女招待埃德娜·帕特森。她在作證時說,七月七日夜裡,她走進克萊德和羅伯達那個房間,看見克萊德手裡拿著一架照相機,據她回憶,照相機的顏色、大小,就跟此刻給她看的那一架一模一樣。那天夜裡,她還看見過一副三腳架。克萊德對這一切覺得挺奇怪,並在幾乎迷迷糊糊的沉思中回想起來,這個姑娘確實進過那個房間。克萊德既吃驚、又難過地想道:竟然有這麼多的證人,來自各各不同、互不相關,而又意想不到的地方,卻羅列出了怎麼也駁不倒、而且還都是很久以前的一系列罪狀!
在她以後好幾天里,還有五位醫生作證——不過,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對所有這些證詞能不能接受這一點上,寸步不讓地進行了爭論。這五位醫生,是在羅伯達的屍體一運至布里奇伯格時就被梅森請來了。他們依次宣誓作證說,考慮到羅伯達的生理情況,臉上和頭上挨砸後的創傷,確實足以使她昏倒過去。從已故姑娘肺的狀態(即將死者的肺臟浸入水中,進行檢驗的結果)來看,可以斷定:她剛落水時,肯定還活著,雖然不一定有知覺。但造成這些創傷的到底是什麼樣的兇器,他們不敢妄加揣測,只是說這種兇器肯定不是鋒利的。不管是貝爾納普也好,傑夫森也好,他們兩人的嚴厲盤問,還是不能迫使醫生們承認下面這一點:這些打擊可能是輕微的,所以不至於使羅伯達昏倒或是失去知覺。看來頭頂上的創傷最嚴重,傷痕很深,已凝成血塊。所有創傷部位的照片,也都拿出來作為物證。
就在這個關鍵時刻,正當列席聽眾和陪審團感到極度悲痛和無比激動時,海特、醫生們和盧茨兄弟殯儀館同事在收屍時所拍攝的羅伯達臉部的一些照片,也都拿出來了。證明她臉上右側傷痕面積,跟照相機兩邊大小完全相符。緊接著在這以後,伯頓·伯利來到了證人席。他在宣誓作證時說,他怎樣發現夾在鏡頭和蓋子之間有兩小綹頭髮,跟羅伯達頭上的頭髮一模一樣——或者說,梅森想要證明的,也是這一點。隨後,經過長達數小時的議論,貝爾納普被這種性質的物證弄得惱怒不安,很想用挖苦嘲笑來一一加以反駁,最後就從自己頭上揪下一根淡色頭髮,質問陪審員他們和伯頓·伯利:單憑一個人頭上的一根頭髮,能不能就說明這個人全部頭髮的顏色;如果不能,那你們各位能不能相信:這麼一根頭髮,究竟是不是羅伯達頭上的呢。
接著,梅森傳喚一位名叫拉特格·多納休的太太。她用一種極為安詳、平和的聲調說:七月八號傍晚,大約在五點半到六點鐘之間,她和丈夫先是在月潭搭好了一座帳篷,然後去划船、釣魚。他們離開湖岸大約有半英里,環繞月潭四周圍的樹林子和尖岬北頭也許有四分之一英里時,她就聽見一個呼喊聲。
「您說是下午五點半到六點鐘之間,是嗎?」
「是的,先生。」
「再說說是在哪一天?」
「七月八號。」
「那時候,您正好是在哪兒?」
「我們在——」
「不要說『我們』。就說您自己是在哪兒?」
「我正跟丈夫坐在一隻小船上,划過一個地方,後來我才知道這個地方叫南灣。」
「得了。現在說一說,以後發生了什麼事?」
「當我們划到湖灣中央的時候,我聽到了一個呼喊聲。」
「是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