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節:厚黑叢話卷二(1)

厚黑叢話卷二

成都《華西日報》二十四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有人問道:「你這叢話,你說內容包含厚黑史觀、厚黑哲理、厚黑學之應用、厚黑學辯證法及厚黑學發明史,共五部分,你不把他分類寫出,則研究這門學問的人,豈不目迷五色嗎?,豈不是故意使他們多費些精神嗎?」我說:「要想研究這種專門學問,當然要用心專研,中國的十三經和二十四史,泛泛讀去,豈不是目迷五色,紛亂無章嗎?而真正之學者,就從這紛亂無章之中尋出頭緒來。如果憚於用心,就不必操這門學問。我只揭出原則和大綱,有志斯道者,第一步加以閱發,第二步加以編纂,使之成為教科書,此道就大行了。所以分門別類,挨一挨二地講,乃是及門弟子和私淑弟子的任務,不是我的任務。」

我從前刊了一本《宗吾臆談》。內面的篇目:(1)厚黑學;(2)我對於聖人之懷疑;(3)心理與力學;(4)解決社會問題之我見;(5)考試製之商榷。後來我把「解決社會問題之我見」擴大成為一單行本,曰《社會問題之商榷》,這是業已付了印的。近來我又做有一本《中國學術之趨勢》,已脫稿,尚未發布。這幾種作品,在我的思想上是一個系統,是建築在厚黑哲理上,但每篇文字獨立寫去,看不出連貫性。因把他拆散來,在叢話中混合寫去,一則見得各種說法互相發明,二則談心理、談學術是很沉悶的,我把他夾在厚黑學中,正論諧語錯雜而出,閱者才不至枯燥無味。

我心中有種種見解,不知究竟對與不對,特寫出來,請閱者指駁,指駁越嚴,我越是歡迎。我重在解釋我心中的疑團,並不是想獨創異說。諸君有指駁的文字,就在報上發表,我總是細細的研究,認為指駁得對的,自己修改了即是,認為不對,我也不回辯,免至成為打筆墨官司,有失研究學問的態度。我是主張思想獨立的人,我的心坎上,絕不受任何人的壓抑,同時我也尊重他人思想之獨立,所以駁詰我的文字,不能回辯。我倡的厚黑史觀和厚黑哲理,倘被人推翻,我就把這厚黑教主讓他充當,拜在他門下稱弟子。何以故?服從真理故。

宇宙真理,明明的擺在我們面前,我們自己可以直接去研究,無須請人替我研究。古今的哲學家,乃是我和真理中間的介紹人,他們所介紹的有無錯誤,不可得知,應該離開了他們的說法,直接去研究一番。有個朋友,讀了我所作的文字,說道:「這些問題,東西洋哲學家討論的很多,未見你引用,並且學術上的專名詞你也少用,可見你平時對於這些學說少有研究。」我聽了這個話,反把我所作的文字翻出來,凡引有哲學家的名字及學術上的專名詞,盡量刪去,如果名詞不夠用,就自己造一個來用,直抒胸臆,一空依傍。偶爾引有古今人的學說,乃是用我的斗秤去衡量他的學說,不是以他的斗秤來衡量我的學說。換言之,乃是我去審判古今哲學家,不是古今哲學家來審判我。

中國從前的讀書人,一開口即是詩云書雲,孔子曰,孟子曰。戊戌政變以後,一開口即是達爾文曰,盧梭曰,後來又添些杜威曰,孟子曰,馬克思曰,純是以他人的思想為思想。究竟宇宙真理是怎樣,自己也不伸頭去窺一下,未免過於懶惰了!假如駁我的人,引了一句孔子曰,即是以孔子為審判官,以四書五經為新刑律,叫李宗吾來案候審。引了一句達爾文諸人曰,即是以達爾文諸人為審判官,以他們的作品為新刑律,叫李宗吾來案候審。像這樣的審判,我是絕對不到案的。有人問:「要誰人才能審判你呢?」我說:你就可以審判我,以你自家的心為審判官,以眼前的事實為新刑律。例如說道:「李宗吾,據你這樣說,何以我昨日看見一個人做的事不是這樣,今日看見一隻狗,也不是這樣?可見你說的道理不確實。」如果能夠這樣的判斷,我任是輸到何種地步,都要與你立一個鐵面無私的德政碑。

牛頓和愛因斯坦的學說,任人懷疑,任人攻擊,未嘗強人信從,結果反無人不信從。注《太上感應篇》的人說道:「有人不信此書,必受種種惡報。」關聖帝君的《覺世真經》說道:「不信吾教,請試吾刀。」這是由於這兩部書所含學理經不得研究,無可奈何,才出於威嚇之一途。我在厚黑界的位置,等於科學界的牛頓和愛因斯坦,假如不許人懷疑,不許人攻擊,即無異於說:「我發明的厚黑學,等於太上老君感應篇和關聖帝君的覺世真經。」豈不是我自己詆毀自己嗎?

有人說:假如人人思想獨立,各創一種學說,思想界豈不成紛亂狀態嗎?我說:這是不會有的。世間的真理,只有一個,如果有兩種或數種學說互相違反,你也不必抑制哪一種,只叫他徹底研究下去,自然會把真理髮見出來。真理所在,任何人都不能反對的。例如穿衣吃飯的事,叫人人獨立的研究,得的結果,都是餓了要吃,冷了要穿,同歸一致。凡所謂衝突者,都是互相抑制生出來的。假如各種學說,個個獨立,猶如林中樹子,根根獨立,有何衝突?樹子生在林中,採用與否,聽憑匠師。我把我的說法宣布出來,採用與否,聽憑眾人,哪有閑心同人打筆墨官司。如果務必要強天下之人盡從己說,真可謂自取煩惱,而衝突於是乎起矣。程伊川、蘇東坡見不及此,以致洛蜀分黨,把宋朝的政局鬧得稀爛。朱元晦、陸象山風不及此,以致朱陸分派,一部宋元學案,明儒學家,打不完的筆墨官司。而我則不然,讀者要學厚黑學,我自然不吝教,如其反對我,則是甘於自誤,我也只好付之一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