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節:宋儒言性誤點(2)

程子的門人,專做「去人慾」的工作,即是專做「去怵惕」的工作。門人中有呂原明者,乘轎渡河墜水,從者溺死,他安坐轎中,漠然不動,他是去了怵惕的人,所以見從者溺死,不生惻隱心。程子這派學說傳至南渡,朱子的好友張南軒、其父張魏公,苻離之戰,喪師十數萬,終夜鼾聲如雷,南軒還誇其父心學很精。張魏公也是去了怵惕的人,所以死人如麻,不生惻隱心。

孟子曰:「同室之人斗者救之,雖被發攖冠而救之可也。」呂原明的從者、張魏公的兵士,豈非同室之人?他們這種舉動,豈不是顯違孟子家法?大凡去了怵惕的人,必流於殘忍。殺人不眨眼的惡賊,往往身臨刑場,談笑自苦,是其明證。程子是去了怵惕的人,所以發出「婦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議論。故戴東原曰:宋儒以理殺人。

有人問道:怵惕心不除去,遇著大患臨頭,我只有個畏死之心,怎能幹救國救民的大事呢?我說:這卻不然,在孟子是有辦法的,他的方法,只是集義二字,平日專用集義的工夫,見之真,守之篤,一旦身臨大事,義之所在,自然會奮不顧身的做去。所以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平日集義,把這種至大至剛的浩氣養得完完全全的,並不像宋儒去人慾,平日身蹈危階,把那種畏死之念去得乾乾淨淨的。孟子不動心,宋儒亦不動心。孟子之不動心,從積極的集義得來;宋儒之不動心,從消極的去欲得來,所走途徑,完全相反。

孟子的學說:以我字為出發點,所講的愛親敬兄和怵惕惻隱,內部都藏有一個我字。其言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曰:「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吾者我也,其者我也,處處不脫我字,孟子因為重視我字,才有「民為貴君為輕」的說法,才有「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的說法。程子倡「去人慾」的學說,專作剝削我字的工作,所以有「婦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說法。孟子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這是孟子業已判決了的定案。韓昌黎曰:「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程子極力稱賞此語。公然推翻孟子定案,豈非孟門叛徒?他們還要自稱承繼孟子道統,真百思不解。

孔門學說,「已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利己利人,合為一事。楊子為我,專講利己,墨子兼愛,專講利人。這都是把一個整道理,蒙著半面,只說半面。學術界公例:「學說愈偏則愈新奇,愈受人歡迎。」孟子曰:「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孔子死後,未及百年,他講學的地方,全被楊墨奪去,孟子攘臂而起,力辟楊墨,發揮孔子推己及人的學說。在我們看來,楊子為我,只知自利,墨子兼愛,專門利人,墨子價值,似乎在楊子之上。乃孟子曰「逃墨必歸於楊,逃楊必歸於儒」,反把楊子放在墨子之上,認為去儒家為近,於此可見孟子之重視我字。

楊子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極端尊重我字,然楊子同時尊重他人之我。其言曰:「智之所貴,存我為貴,力之所賤,侵物為賤。」不許他人拔我一毛,同時我也不拔他人一毛,其說最精,故孟子認為高出墨子之上。然由楊子之說,只能做到利己而無損於人,與孔門仁字不合。仁從二人,是人與我中間的工作。楊子學說,失去人我之關聯,故為孟子所斥。

墨子摩頂放踵以利天下,其道則為損己利人,與孔門義字不合。義字從羊從我,故義字之中有個我字在;羊者祥也,美善二字皆從羊。由我擇其最美最善者行之,是之謂義。事在外,擇之者我也,故曰義內也。墨子兼愛,知有人不知有我,故孟子深斥之。然墨子之損我,是犧牲我一人,以救濟普天下之人,知有眾人之我,不知自己之我,此菩薩心腸也。其說只能行之於少數聖賢,不能行之於人人,與孔門中庸之道,人己兩利之旨有異,自孟子觀之,其說反在楊子之下。何也?因其失去甲乙二圖之中心點也。孟子曰:「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一本者何?中心點是也。 墨子之損我,是我自願損之,非他人所得干預也;墨子善守,公輸九攻之,墨子九御之,我不欲自損,他人固無如我何也。墨子摩頂放踵,與「腓無肱,脛無毛」之大禹何異?與「棲棲不已,席不暇暖」之孔子何異?孟子之極口詆之者,無非學術上門戶之見而已。然墨子摩頂放踵,所損者外形也,宋儒去人慾,則損及內心矣,其說豈不更出墨子下?孔門之學,推己及人,宋儒亦推己及人,無如其所推而及之者,則為我甘餓死以殉夫,遂欲天下之婦人,皆餓死以殉夫,我甘誅死以殉君,遂欲天下之臣子,皆誅死以殉君,仁不如墨子,義不如楊子。孟子已斥楊墨為禽獸矣,使見宋儒,未知作何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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