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節:厚黑原理

第二篇 厚黑原理(心理與力學)

自序一

民國元年,我在成都《公論日報》上發表一文,題曰《厚黑學》,謂:古今成功之英雄,無一非面厚心黑者。這本是一種遊戲文字,不料自此以後,厚黑學三字,遂傳播四川,成一普通名詞。我自己也莫名其妙,心想:此等說法,能受一般人歡迎,一定與心理學有關係,繼續研究下去,始知厚黑學是淵源於性惡說,在學理上是有根據的,然私心終有所疑。遍尋中外心理學諸書讀之,均不足解我之疑,乃將古今人說法盡行掃去,另用物理學的規律來研究心理學覺得人心之變化,處處是跟著力學規律走的。從古人事迹上、今日政治上、日用瑣事上、自己心坎上、理化數學上、中國古書上、西洋學說上、四面八方,印證起來,處處可通,乃創一臆說:「心理依力學規律而變化。」民國九年,寫一文曰《心理與力學》,藏之篋中,未敢發表,十六年方刊入拙著《宗吾臆談》內。茲特重加整理,擴大為一單行本。

我這《心理與力學》一書,開始於民國九年,今為民國二十七年,歷時十八年,而此書淵源於厚黑學。我研究厚黑學,始於滿清末年,可說此書之成,經過30年之久。記得唐朝賈島做了兩句詩,「獨行潭底影,數息樹邊身。」自己批道:「二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我今日發表此書,真有他那種感想。

我的思想,好比一株樹;厚黑學是思想之出發點,等於樹根;因厚黑學而生出一條臆說:「心理依力學規律而變化」,等於樹身;其他所寫《社會問題之商榷》、《考試製度之商榷》、《中國學術之趨勢》,與夫最近所寫的《制憲與抗日》等文,都是以「心理依力學規律而變化」這條臆說為根據,等於樹上生出的枝葉花果。故我所寫,雖種種不同,實是一貫。

去歲遇川大教授福建江超西先生,是專門研究物理的,並且喜歡研究易學,是博通中外的學者。我把稿子全部拿與他看,把所有疑點提出請教。承蒙一一指示,認為我這種說法講得通,並賜序一篇,我是非常感激。然而我終不敢自信,請閱者不吝賜教。

我研究這個問題,已經鬧得目迷五色,文中種種說法,對與不對,自己無從知道。我重在解釋心中疑團:閱者指駁越嚴,我越是感激,絕不敢答辯一字。諸君賜教的文字,可在任何報章雜誌上發表,發表後,請惠贈一份,交成都《華西日報》轉交,以便改正。

二十七年一月十三日

富順李宗吾於成都

自序二

我發表此書後,得著不少的批評,使我獲益匪淺,至為感謝。除全部贊成和全部否認者外,其有認為大致不差,某某點尚應該改者,我已遵照修改。有些地方,雖經指示,而我認為尚應商酌者,則暫仍其舊,請閱者再加指正。所有賜教文字,請交重慶《國民公報》轉交,以便加以修改。

讀者常駁我道:「人之心理,變化不測,哪裡會有規律?」我說:物理也是變化不測,何以又有規律?今之科學家,研究物理,可謂極精了。我們試取一瓷杯,置之地上,手執一鐵鎚,請問:此錘擊下去,此杯當成若干塊?每塊形狀如何?恐怕聚世界科學家研究之,無一人能預知,所可知者,鐵鎚擊下,此杯必破裂而已。何也?杯子內部分子之構造,無從推測也,我們不能因此就說,物理變化,無有規律。人藏其心,不可測度,與瓷杯之分子相同,所以心理變化,如珠走盤,橫斜曲直,不可得知,所可知者,必不出此盤而已。人持弓箭,朝東射,朝西射,我們不能預知,但一射出來,其箭必依拋物線進行,這即是力之規律。我所謂心理變化有規律可尋者,亦就是也。

我說「心理依力學規律而變化」,原是一種臆說,不能說是公例。公例者,無一例外之謂也。當初牛頓發明萬有引力,定出三例,許多人都不承認,後來逐漸證明,逐漸承認,最後宇宙各種現象,俱合牛頓規律,惟天王星不合,有此例外,仍不能成為公例。直到1846年,有天文家將天王星合牛頓規律這部分提出,將其不合規律之部分加以研究,斷定天王星之外,另有一行星,其形狀如何,位置如何,加入此星之引力,天王星即合規律了。此說一發表出來,眾天文家,依其說以搜求之,立把海王星尋出,果然絲毫不差錯,牛頓之說,乃成為公例。心理之變化,較物理更複雜,更奇妙。我之說法,不為一般人所承認者,概例外之事太多也。我不認為我之臆說有錯,而認為人心中之海王星太多。我們亦能只握著大原則,以搜求各人心中之海王星耳。

有人說:你想把人事與物理溝通為一,從前許多人都做過這種工作,無奈這條路走不通。我說:蘇伊士運河,從前許多人都說鑿不通,卒之鑿通。巴拿馬運河,許多人都說鑿不通,卒之也鑿通。我認為自然界以同一原則生人生物,物理上之規律,必可適用於人事,不過我個人學識不夠,不能把他溝通為一罷了。學術者,世界公物,當合全世界研究之,非一人之力所能勝也。尚望讀者諸君共同研究,如我這種方式走不通,希望讀者另用他種方式把他弄通。我研究這個問題,如墜五里霧中,諸君其亦憐我之愚,而有以教之乎!

物理紛繁極矣,牛頓尋出規律,紛繁之物理,厘然就諸,而科學因之大進步。世界紛亂極矣,我們在人事上如能尋出規律,則世界學說,可歸一致,人世之糾紛,可以免除,而文明自必大進步。此著者所為希望諸君共同研究者也。

三十一年十月八日

李宗吾於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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