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儒墨之爭 五 三大分歧

區別也是明顯的。

就說前面那個問題。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與墨子的「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當真一樣嗎?不一樣,很不一樣!不一樣在哪裡?就在關鍵詞:墨子是「若視」,孟子是「以及」。「若視」和「以及」,又有什麼不同?墨子的「若視」,就是把別人看成自己,把別人的親人看成自己的親人。愛自己幾分,愛別人也幾分;愛自己的父母、兄弟、子女幾分,愛別人的父母、兄弟、子女也幾分。一視同仁,人人平等,分毫不差。這也就是「兼愛」。孟子的「以及」呢?就是首先愛自己的親人(老吾老,幼吾幼),然後再由此及彼、推己及人,想到別人和自己一樣,也有父母、兄弟、子女,也應該被愛,這才給他們愛(以及人之老,以及人之幼)。但是,愛自己的親人與愛別人的親人,是不一樣的。愛人,與愛物,也不一樣。孟子說,君子對於萬物,因為它們不是人,只需要愛惜,不需要仁德(君子之於物也,愛之而弗仁)。對於民眾,只需要仁德,不需要親愛(於民,仁之而弗親)。親愛誰?親人,而且首先是父母,即「雙親」。這就叫「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在這裡,愛是有等級、有差別的。越親近的,愛得越深、越多;越是疏遠,則愛得越淺、越少。這就叫「愛有差等」,這也就是「仁愛」。

儒墨兩家的根本分歧便正在這裡。儒家主張有差等的仁愛,墨家主張無差別的兼愛。那麼,是儒家的仁愛好呢,還是墨家的兼愛好?

當然是兼愛好。人人平等,四海一家,天下大同,所有人都得到同樣的愛,所有人也都同樣愛別人。沒有矛盾,沒有怨恨,沒有戰爭,大家都相親相愛,團結互助,親如兄弟,這不正是全人類的共同追求嗎?從席勒、貝多芬的《歡樂頌》,到我們中國的《讓世界充滿愛》,這不正是全世界藝術家歌唱了幾百年的理想嗎?同樣的感受給了我們同樣的渴望,同樣的歡樂給了我們同一首歌。我們需要墨子這《同一首歌》。

但是,事物往往同時有正反兩面。正因為墨家的理想太美好了,我們反倒不能不多一個心眼:這麼好的事,可能嗎?

儒家認為不可能。《孟子·滕文公上》記錄了孟子與墨家信徒夷之的一次沒有見面的辯論。這位墨家信徒說,你們儒家不是一再講,古代的聖人愛護民眾就像愛護嬰兒嗎?可見「愛無差等」(因為嬰兒都一樣)。孟子說,嬰兒在地上爬,就要掉到井裡面去了,這不是嬰兒的錯誤(赤子匍匐將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一個嬰兒眼看就要掉進井裡,任何人都會上前去救。這個時候,處於危險之中的嬰兒是誰家的孩子,已經不重要了。只要是人,就不會見死不救。救這個嬰兒,不是因為「兼愛」,而是出於「天性」,這就是人人都有的「惻隱之心」。天性是道德的基礎,它比禮儀更重要。比方說,禮儀規定「男女授受不親」。但是,如果嫂子掉進水裡了,還不趕快拉一把,那就是畜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因此,只要是人,都會去救,與性別沒關係,與親疏也沒關係(《孟子·離婁上》)。這也不是什麼「兼愛」。比方說,你能夠因為救了嫂子,就說愛嫂子和愛老婆一樣嗎?

因此孟子認為,墨家的兼愛是十分可笑的,也是沒人相信的。他說,墨家的那位信徒(夷之)當真相信愛鄰居的孩子,能夠和愛哥哥的孩子一樣嗎(《孟子·滕文公上》)?當然不會。這不需要討論,每個人自己的經驗就可以證明。愛自己的孩子,總比愛兄弟的孩子要多一些;愛兄弟的孩子,也總是比愛鄰居的孩子要多一些。這是常理,也是常情、常識。

這樣看來,孟子的觀點是對的。因為講倫理道德,不能不講人之常情。道德是什麼?是人與人之間行為的規範。這種規範,如果不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如果不講常理、常情、常識,就沒有基礎,不能實行,甚至會成為「偽善」。偽善非善。因此,儒家從人皆有之的「親親之愛」出發,來建立他們的道德主張(仁愛),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具有可能性和可行性的。這一輪辯論,孟子贏了,加十分。

但是,前面說過,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道德問題也一樣。孟子抓住了可能性,有他的道理,卻並不等於墨子就沒道理。為什麼呢?因為道德不但要講可能性,還要講超越性。也就是說,不可能不等於不應該。而且,道德之所以是道德,就在於不是可能,而是應該。如果只講可能,不講應該,就沒有道德不道德的問題了。比方說,眼前有飯菜,大家肚子又餓,要大家吃,做得到嗎?當然做得到,就連阿貓阿狗都做得到。那麼,吃了這些飯,就道德了嗎?顯然談不上。既談不上道德,也談不上不道德。可見道德不能只問「做不做得到」,還得問「應該不應該」。比方說,這些飯是不是不義之財,是不是嗟來之食。如果是,就算再餓,也不吃,這才是道德。也就是說,道德必須具有超越性。

墨子的思路大約就是這樣。在墨子看來,親愛自己的親人,這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這不是「道德」,而是「本能」。所以,講道德,不能只講「親親」。恰恰相反,只有打破了人與人之間的界限,超越了人人都能做到的「親親之愛」,實現普天之下人人平等的「博大之愛」──兼愛,才真正達到了道德的境界。因為只有兼愛,才體現了道德的超越性。超越性是不能沒有的,所以墨子也對,也加十分。

然而這樣一說,問題也就來了。墨子講超越性,你說有道理;孟子講可能性,你說很正確。那我們到底聽誰的?都要聽。因為道德不能不講可能性,也不能不講超越性。只講可能性,不講超越性,就沒有道德;只講超越性,不講可能性,就不是道德。不是道德是什麼呢?弄得好是宗教,弄不好就是偽善。但無論宗教還是偽善,都不是道德。所以,墨子和孟子都有道理,仁愛和兼愛也都對。如果能夠合起來,就更好。因此我的觀點,是理想講兼愛,現實講仁愛,以兼愛導仁愛,以仁愛行兼愛。這或許是個辦法。

不過這已是後話,我們還是回到當時。當時的情況是什麼呢?是墨家主張的兼愛,孟子認為不可能,墨子也承認很困難,必須有解決的辦法。他辦法也有三個:算賬、恐嚇、集權。或者說,利害的計算、鬼神的嚇唬、君主的專政。正是由於這些解決辦法,又造成了儒墨兩家的三大分歧:功利還是仁義,鬼神還是天命,君權還是民權。

先說第一個辦法。

前面說了,按照人之常情,要想做到兼愛,實際上是很困難的。人們不但做不到,也想不通:憑什麼我愛別人和別人的親人,得像愛自己、愛自己的親人一樣?墨子顯然想到了這一點,他的辦法是和大家算賬。墨子說,現在有人反對兼愛,是因為沒弄清楚兼愛有什麼好處(不識其利),以為吃虧了。其實不然。兼愛不但不吃虧,還有紅利。為什麼呢?因為你愛別人,別人也會愛你(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你幫別人,別人也會幫你(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這樣兩全其美的事,怎麼會是吃虧?相反,你恨別人,別人也會恨你(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你害別人,別人也會害你(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這樣害人害己的事,為什麼要去做(《墨子·兼愛中》)?這就是墨子的第一招:利害的計算。

這筆賬算得很清楚,很明白,很有道理。不過這樣一來,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說,兼愛就「成了一種投資,一種為自己的社會保險」(《中國哲學簡史》)。實行兼愛的人不但可以從中獲利,而且很可能還會「一本萬利」。相反,如果不仁不義,則有可能傾家蕩產,賠個精光。因此,仁義不但與功利不相衝突,反倒就是獲得功利的途徑,甚至本身就是功利。墨子的這個觀點,我們無妨稱之為「仁義即功利」。

墨子的這個說法,對於芸芸眾生,或許確有吸引力。但在儒家看來,卻是授人以柄。我估計孟子當時一定在肚子里冷笑:你這是在講道德呀,還是在講功利呀?你這是在講「義」,還是在講「利」?道德不是要有超越性嗎?最重要的,就是超越功利嘛!只有超越了功利的需求(比如不吃嗟來之食,不受不義之財),才能實現道德的追求。所以,儒家的觀點,是「仁義即仁義」,或者「仁義非功利」。儒家認為,仁義就是仁義,它不可能是功利,也不應該是功利。在孟子那裡,義與利,永遠是針鋒相對、水火不容的。打開《孟子》一書,幾乎第一句話就是「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在大多數人心目中,義與利,也是尖銳對立、涇渭分明的。比如見義勇為,就是不計利害;見利忘義,就是不講道德。墨子以利說義,豈非搞笑?

但是對不起,這一回我要明確表示贊成墨子。我認為,以利說義,恰恰是墨家比儒家高明的地方,也是墨家比儒家深刻的地方。為什麼呢?因為說到根本,義,就是利。只不過,在墨子那裡,可以稱之為「義」的「利」,不是個人的「小利」,而是全人類、全社會的「大利」,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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