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飾 一 文明與野蠻

吃飯是頭等大事,穿衣這事也不小。

有句老話,叫「人生在世,吃穿二字」。老話也不一定就對。人生在世,豈能就是「吃穿二字」?但人活在世上,不能不吃,不能不穿,倒也是事實。所以,飲食和服飾,就不但都很重要,而且還有瓜葛。

奇怪,穿衣戴帽和吃飯能有什麼關係呢?偏偏就有。比如「服」,就有「吞食」的意思,如服藥、服毒。只不過只有吃藥(包括吃毒藥)才是「服」,吃別的就不算,但好歹是「吃」。還有修飾,也並不簡單地只是穿著打扮或體面好看,也和吃飯有關的。上古沒有「修」字,只有「惰」,兩字相通,惰就也就是修,而惰的本義則是「干肉」,或加香料製造而成的干肉。它的字形,是一個人拿著一把鎚子面對一大塊肉,表示「捶而施薑桂」的意思。不管什麼肉,總要先洗乾淨以後才好晾曬,所以惰這個字又有洗滌的意思。如果把十條幹肉捆在一起,就叫「束惰」或「束修」,是古代諸侯大夫相互饋贈的禮物,也是學生向老師致送的酬金。所以孔子說:「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修(惰)是「製造干肉」,飾則是「擦拭飯碗」。「飾」這個字,本義是「拭」,也就是拂拭、清潔。從字形看,是一隻手拿著一條餐巾,在拂拭食品或食器上的灰塵和污垢。《周禮?地官?封人》說:「凡祭祀,飾其牛牲」,這裡的「飾」便是使其清潔之意,不是裝飾打扮。所以修(洗滌)和飾(擦拭)也可以連起來,叫「修飾」。

修飾不是可有可無的,也馬虎不得。古時,一個人如果沒有好名聲,就叫「修名不立」;而一個大臣如果搞腐敗,犯了貪污罪,也不叫「不廉」,而叫「籃簋不飾」。籃(fu),長方形,是一種古代食器,青銅製,有蓋有耳,用以盛黍稷稻粱。簋(guT)也是一種古代食器,青銅或陶制,圓口圓足,也用以盛黍稷稻粱。也就是說,簠是方飯碗,簋是圓飯碗。「不飾」則是「不常擦拭,沒弄乾凈」。飯碗既然弄不幹凈,當然要「丟飯碗」啦!

又豈止是會丟飯碗,弄得不好,還會掉腦袋。春秋時,一個名叫諸師聲子的人就差點因此而腦袋搬家。因為他在參加國君的宴會時,穿著襪子就登上了酒席,於是他的國君衛出公便勃然大怒,喝令「推出午門斬首」。儘管諸師聲子再三解釋,說自己不脫襪子,是因為腳上生瘡,恐怕君王見了會嘔吐,也無濟於事,最後只好落荒而逃,才倖免一死。

這也奇怪。不就是沒脫襪子嗎?也值得說翻臉就翻臉,甚至要問以死罪?原來,古人席地而坐,因此進門必須脫鞋。脫鞋之後,脫不脫襪,則要看身份。如果身份相當,可以不脫;如果是卑者見尊者,如臣下見君主,兒媳侍翁姑,就一定要光著腳,叫做「跣足」。跣足是表示敬意的方式。當年晉悼公盟會諸侯於雞丘時,為了向執法如山的中軍司馬魏絳表示敬意,就曾「跣而出」。君對臣示敬尚且要「跣足」,諸師聲子「襪而登席」,當然要被視為「大不敬」。能死裡逃生,實屬萬幸。

襪子不脫不行,帽子亂戴也不行。另一個名叫子臧的人就當真為此掉了腦袋。這位子臧,大概也確實是個花花公子,競喜歡一種名叫「聚鷸冠」的裝飾。所謂「聚鷸冠」,大約就是用鷸羽做成的帽子。鷸(yu)羽色黃、褐、沙灰,密綴細碎斑紋。聚鷸而冠,可能比較好看,卻是「非禮之服」,或者說是「奇裝異服」。他老爸鄭文公聽說後,十分厭惡反感,居然買通強盜,把自己這個親生兒子,誘拐謀殺在陳宋之間的某地。

這又奇怪。不就是一頂帽子嗎?何至於謀殺親生兒子呢?但在中國古代,帽子卻是不好隨便亂戴的。比如春秋時陳靈公戴著楚國的便帽(南冠)去會情婦,東周王朝的使臣單襄公便斷定他要倒大霉,也該亡國。後來,陳靈公果然被情婦的兒子射死在馬廄里,楚軍也打進了陳國。所以我們現在還說:「不要亂扣帽子。」帽子戴錯了,那是要出人命案的。

人命關天,當然不能含糊。穿衣戴帽,又豈能說是小事?

其實,中國人並沒有厚此薄彼,只重飲食不重服飾。我們常說的「衣食住行」、「衣食父母」等等,「衣」不是就排在「食」的前面嗎?衣不蔽體,不是和「食不果腹」同樣悲慘嗎?所以,就像吃飯是政治問題一樣,穿衣也會和政治發生關係。就拿前面提到的那位身為「內閣總理」的「天官冢宰」來說,他就不但領導著一大幫廚子,也領導著一大幫裁縫。在他的下屬官員和職員中,也有不少人在編製上,是歸屬於「服飾部」的①。人數雖然沒有「膳食科」多,卻也相當可觀。

事實上,正如治國之道常常被看作是烹調術,它也常常被看作是紡織業。中國古代的所謂「聖王」,都被描述成「經天緯地」的大人物。經,是織布機或紡織品的縱線,緯則是橫線。經天緯地,就是像紡紗織布一樣有條有理地治理天下。

其實,所謂「治理」,原本也是紡織業上的術語,即把一團亂麻或亂絲,「理」出一個頭緒來。治理的「治」,本來是「亂」(亂),而「亂」這個字,本義又是「治」。它的字型,上面有「爪」,下面有「又」,中間是絲。絲容易「亂」,所以必須用一隻手在上面抓著,又一隻手在下面托著,才有可能「理順」。理順就是「治」,不理順或理不順就是「亂」。天下大亂以後便是天下大治,天下大治以後又天下大亂,真是「剪不斷,理還亂」,所以要有「經天緯地」的大人物來收拾局面。後來,大家也覺得治和亂都用一個字,難免混淆不清,於是才用治水之「治」,代替了理絲之「亂」(亂)。

治理天下國家,既然有如「理亂絲」,或如「烹小鮮」,則「王天下」者,也必是裁縫或廚師。比如伏羲(庖犧)是大廚師,黃帝(軒轅)則是大裁縫。據說,他是我們民族最早的服飾發明家,也是最早擬訂服飾體制的大禮學家。黃帝的主要發明,是旃、冕和旒。旃是一種軍旗,冕是一種禮帽,旒則是旗下的飄帶和冕前的下垂物。看來,黃帝的主要貢獻,在於「飾」。而養蠶業和制衣業的發明人和領導人,則分別是他的正妻嫘祖和他的臣屬胡曹。當然,他們的功勞也都可以照例歸於黃帝。據說,自從黃帝制定了服飾禮儀後,紊亂無序的天下便變得井然有序了。以後,堯、舜二位,也照此辦理。傳位到禹,雖然自己的穿著不講究,但祭禮之服還是不含糊的。這就叫做「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伏羲是三皇之首,黃帝是五帝之先,堯和舜都是神話了的部落聯盟長,他們幾位帶了頭,以後的「聖王」,或比聖王低一等的「明君」,或比明君還低一等的候補明君,以及預備輔佐他們賓士天下的儒臣門,便都相當地重視服飾的事情,而且往往能「上綱上線」到國家興亡、民族存亡的高度。比如衣襟向右開(右衽)還是向左開(左衽),就不是可以馬虎的小事。有一次,孔子和他的學生討論對管仲的評價問題。他的兩個學生子路和子貢都認為管仲「不仁」。因為管仲原是公子糾的師傅。齊桓公(即公子小白)與公子糾爭奪君位,殺了公子糾,公子糾的另一位師傅召忽因此殉節而死,而管仲非但不自殺,反倒投靠桓公,成了桓公的得力輔佐,這不是叛徒嗎?怎麼能算是「仁」呢?孔子卻說,啊!要是沒有管仲,我們這些人,只怕都早已披著頭髮,衣襟向左邊開了!可見,在孔子這裡,衣襟向哪邊開,至少比誰當國君要重要一些,也比什麼「從一而終」要重要一些。

這就很有些非得要弄清姓資姓社,分個白貓黑貓的味道了。其實,不管白貓黑貓,能逮老鼠就是好貓。同樣,也甭管右衽左衽,穿著舒服漂亮就是好衣服,哪怕當中開縫也行。然而孔子他們不這麼看。在孔子他們看來,衣襟要是開反了,就會從文明變成野蠻。儒家是很看重這個區別的。用他們的話說,就叫「夷夏之別」。夷就是蠻夷,也就是野蠻人;夏就是華夏,也就是文明人。文明人和野蠻人有什麼區別呢?首先是吃飯不同,——野蠻人吃生肉,文明人吃熟食。再就是穿衣不同。《禮記?王制》說:東方的野蠻人叫「夷」(東夷),披頭散髮,身上刻花紋(披髮文身);南方的野蠻人叫「蠻」(南蠻),也是光著身子,臉上腳上刻花紋(雕題交趾);西方的野蠻人叫「戎」(西戎),披頭散髮,拿野獸皮裹在身上(被發皮衣);北方的野蠻人叫「狄」(北狄),拿鳥羽毛做衣服,住在洞里(衣羽毛穴居)。這些都是「不開化」民族,通通只能算作野蠻人,沒法和華夏民族相提並論。

其實華夏民族先前也是茹毛飲血光著屁股的。能拿獸皮鳥羽遮遮身子,就很不錯。任何民族都有一個「開化」的過程。「開化」之前,誰不是這樣?然而現在不同了。現在既已得了「先王教化」,衣冠楚楚起來,自然要視披髮文身為野蠻,羞與為伍。甚至連衣襟向左邊開都要視為奇恥大辱,不能接受。

原來服飾是文化的象徵和標誌,是有文化與沒文化、文明與野蠻、進步與落後的分水嶺,那當然不得開玩笑。因此,一個中國人,如果穿上了「夷狄」的服裝,就會為他人所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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