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與再婚,也是閑話的一個熱門話題,中國人對於離婚一類的話題,從來就是興趣盎然的。「某某人離婚了!」這樣的消息,在任何單位和社區,往往都能引起熱烈的討論。打探真情者有之,尋根究底者有之,扼腕嘆息者有之,大發感慨者亦有之,其熱鬧與興奮,往往能持續好些日子。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議論別人的離婚呢?因為一般地說,中國人不贊成離婚。
在中國人看來,結婚也好,離婚也好,都不是純粹的「個人問題」,而是「社會問題」。「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社會的要求;「夫妻恩愛,白首偕老」,是社會的理想。既然是社會問題,當然也就「人人有責」,大家都要關心過問。所以,單身男女如果老不婚嫁;便會有人一再來介紹對象。同理,已婚男女如果居然要各奔東西,自然也會有人一再來調解勸和,至少父老鄉親、同事鄰居們要議論議論。
那麼,結婚和離婚,為什麼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社會問題呢?因為,第一,它們關係到社會組織最重要成份——家庭的建立或破裂。第二,它們也關係到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我在《閑話中國人》一書中講過,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家」是社會組織結婚中最基本和最常規的單位。最基本就是不可再分割,「最常規」就是「普遍性模式」。這是中國社會與西方社會的一個重大區別。西方社會是「個人本位」的。個人是社會組織結構最基本的單位。一個人完全可以因為個人的原因而脫離家庭,投身社區,加入政黨,或獨往獨來,自行其是,仍不失為社會的一員。他組成家庭也好,解散家庭她好,「成家」也好,「出家」也好,都完全是他個人的事。只要不違反法律,履行一定手續,社會和他人便無權過問。
中國傳統社會則不同,個人的身份、地位、價值、權力、義務、責任、榮譽、利益,都和他的家庭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並取決於他的家庭,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比方說,一個人如果出身「名門望族」,則他的地位也高,面子也大。反之,如果出身「賤民庶人」,則也許一輩子也抬不起頭來。同理,一個人,如果升了官,就會封妻蔭子、耀祖光宗。反之,一個人,如果犯了罪,則會禍及滿門,誅滅九族。可見,社會的獎懲,是施及家庭而非個人的;社會的管理,也是施於家庭而非個人的。其原因,就在於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單位。家庭既然如此重要,則社會對於導致家庭破裂的事,也就不能放任。
離婚不但會導致家庭的破裂,而且還會影響社會的安定和政局的穩定。因為如前所述,結婚的第一目的,歷來就被說成是「合二姓之好」。依此理,則離婚當然也就是「結二姓之怨」,至少也是「絕二姓之好」了。這樣,兩個人的離異,便很可能導致兩個家族之間的仇恨和敵對,甚至徒起禍端,大打出手。如果這兩個家族是名門、豪族、官宦、諸侯,則還可能引起政治糾紛,甚至引發戰爭,至少也會鬧得天翻地覆,雞犬不寧。
這種嚴重後果的產生是很自然的。因為如前所述,個人與家庭,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一個人受損害,就是全家受損害;一個人沒有面子,就是全家沒面子。離婚,尤其是女方被「休」,對於女方家族而言,是極沒有面子的事。因為這往往意味著自己的女兒「不好」:或是不賢惠(如不事舅姑、嫉妒),或是有過失(如口舌、盜竊),或是沒福氣(如無子),或是無婦德(如淫佚),總之是「有問題」,這才成了「沒人要的貨」。這當然是極丟面子的事。更何況,這些「問題」深究起來,又多半要歸咎於「沒家教」。這就等於直接往女方家族臉上抹黑了,豈能容忍?當然非得一報還一報,大打出手不可。
離婚影響社會安定的第二個方面,是會造成新的單身男女。在中國傳統社會看來,「單身男女」無異於「無家浪子」。他們和「無業游民」一樣,都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一個人沒有職業,也就沒有「飯碗」。沒有飯碗,就會「鬧事」,比如行竊、詐騙、搶劫、殺人等。同理,一個人沒有配偶,也就沒有「家室」。沒有家室,就會「出事」,比如通姦、嫖妓、搞同性戀、看黃色錄像,甚至強姦。因此,社會必須關心兩件大事:一是讓每個人都有一份職業,「有口飯吃」;二是要讓每個人都有一個配偶,「有個家室」。總之,不能讓個人成為「無業游民」或「無家浪子」,成為流離於社會組織結構之外的「不安定因素」。
既然離婚會造成這麼多的危害,則離婚也就當然不會被人看作是「好事」。既然不是好事,則人們當然也就不但要表示反對,而且要表示驚詫:「好端端的,離什麼婚呢?」中國人是很主張湊合的。「好死不如賴活」,是主張湊合著活;「好散不如好合」,是主張湊合著過。那麼,如果有兩個人居然不肯湊合了,則大家便會不約而同地得出結論:「一定是出什麼事了!」
而這,正是閑人們最關心的問題。
一對夫妻要離婚,當然是「出事」了。但這個事,卻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性格問題、經濟問題、與男方或女方家族成員關係問題等等,都可能導致一對夫妻的要求離婚。
但是閑人們卻多半不會這樣理解。
在一般的閑人們看來,一對夫妻要鬧離婚,只可能是在一個問題上出了事,這就是性。具體說來,又有兩種可能,一是某一方出現性功能障礙,二是某一方(也可能雙方)有了外遇。無論是何種情況,都足以讓人大講其閑話。
前已說過,性,是中國閑話的一個熱門話題。平時沒事找事地,都要以歪就歪地扯到性上去,如今有了真人真事,便更可大肆議論一番。議論的內容,自然少不了捕風捉影。比如說那男的常服「固精丸」,或親見他買狗腎鹿鞭泡酒,或說那女的常去醫院看婦科。或許有個楞小子,聲稱他確知那對夫妻新婚之夜就沒幹成那事,這時大家就會一起看著他笑,問:「聽房了吧!」其結果,當然是楞小子面紅耳赤,其他人哄堂大笑,大家都覺得講這類閑話,真是開心好玩。
如果說第一類問題多具神秘性,那麼,第二類問題則更具戲劇性。因為一個人如果有了「外遇」,那就一定會有許多故事情節。比如說,兩個情人是如何認識的?是舞場上的伴侶,還是從前的舊相識、舊相好、青梅竹馬?如果是新認識的,則他們如何相識,又如何由相識而相好,自然有許多故事,許多情節。如果是舊相識、舊相好,則自然有許多典故和史實可以稽查考證。再下來,兩個人是如何勾搭成奸的?幽會和偷情又在什麼地方?這裡面也大有文章可做。當然,最精彩的高潮,還是捉姦那一幕。那可真是懸念迭出、險象環生、扣人心弦。這時,擁有「第一手可靠情報」的人,往往會成為眾望所歸的核心人物,出盡風頭。
除了敘述情節外,議論人物,也是這類閑話的一個重要內容。這時,話題往往會較多地集中於那個「第三者」。因為如果沒有那個「第三者」出場,這台好戲自然也就無法上演。所以,人們對於「第三者」的關注,往往會超過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如果那「第三者」是一位年輕漂亮的女性,則大家的談興也就會更濃。如果她竟是一位「女明星」,而那男的又是一位「大導演」,那就不止於大家說說閑話,還會驚動新聞傳媒,讓許多三流小報重金聘請「寫手」來妙筆生花了。
因「第三者插足」而導致婚姻的破裂,只是諸多離婚案中的一種。如果並沒有什麼「第三者」,那就只好在當事人身上去做文章。
在中國傳統社會,一般地說,一旦發生離婚案,責任往往是被算在女人身上的。中國古代沒有「離婚」這個概念,而只有「休妻」的說法,這是男女不平等的又一體現。「休妻」又叫「出妻」,禮法上歷來有「七出」之條。也就是說,做妻子的只要犯了「七出」中任何一條,做丈夫的都有權將其趕出家門,予以體棄,就叫「出妻」或「休妻」。
「七出」之條大約在周代就已經有了。依據《大戴禮記.本命》和《儀禮.喪服》賈公彥疏,丈夫們可以隨便把有錯或無辜的妻子打發出門的七條所謂「正當理由」是:不事舅姑(公婆)、無子、淫佚、口舌、盜竊、妒忌、惡疾。不事舅姑就是不孝敬公婆。其實,事實上未必是「不孝敬」,只要公婆「不喜歡」,也要休妻的,如古詩中焦仲卿之妻和宋代大詩人陸遊前妻唐琬之被休即是。因為「不事舅姑」即為不孝,而不孝乃罪莫大焉。同樣,無子也是不孝,因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淫有兩種,一種是「淫亂」,即與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包括家族成員)發生性關係,當然是「失德」;另一種是「淫佚」,即性慾旺盛,無休止地與丈夫做愛,結果弄得丈夫元氣大虧,腎虛體弱,當然也是「失德」。這兩種情況,也都無恥,理應休去。妒忌是不容丈夫與別的女子交往,或在自己「無出」的情況下不容丈夫納妾,也算「不過婦德」。口舌(又叫「多言」)有三種:一是在公婆面前多嘴,是「不恭」;二是在丈夫面前嘮叨,是「不順」;三是在姑嫂妯娌之間倒閑話,是「不和」。三種情況都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