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家庭中,妻扮演的,不是單一的角色,而是一個「多重角色」。要言之,她的任務,至少有四種,即:輔佐丈夫、孝敬公婆、教育子女和管理家政。與此相對應,她的角色要求也有四種,即:賢妻、良母、佳媳和嚴婦。
這四個角色都不好扮演。
所謂「賢妻」,也就是「賢內助」。從理論上講,就是要做好一切後勤工作,解除丈夫的後顧之憂,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輔佐丈夫事業有成。從表面上看,這並無不妥。在女性不能外出工作,無法成就自己事業的歷史條件下,這似乎還是一個合理的要求。但是,我們必須記住,這個角色,是在「男尊女卑」和「夫主外、妻主內」的前提下設計的。也就是說,它是以男性為中心的。丈夫既然是妻子角色設計的中心,則一個妻的「賢」與「不賢」,便只有一個標準,即丈夫是否滿意。顯然,這是一個主觀的標準,而不是一個客觀的標準。「人心不同,其異如面,」每個男子,都有不同的性格,而這些性格的形成,又有氣質、稟賦、教養、閱歷等多方面的原因,誰能保證每個丈夫都有一個好性格?誰又能保證每個妻子都與丈夫性格相投?所以,一個妻子能否讓丈夫滿意,單從性格方面講,就是一個未知數。
更何況,在包辦婚姻的情況下,夫妻雙方在婚前,不少是連面也沒有見過一次的,哪裡還會相互了解?在並不了解對方性格的前提下,卻又要求妻子讓丈夫滿意,豈不是「神話」?現代「自由戀愛」而結合的夫妻,尚且有不少在婚後發現「性格不和」而吵將起來的,況乎父母包辦者?然而,丈夫不滿意,尚可盡情發泄;妻子不滿意,卻只能委曲求全。這就在一開始,便把作妻子的置於一種十分尷尬和為難的境地,在她年輕的心靈上,投下終身難忘的陰影。
於是,為了作一個賢妻,妻子們便只好去揣摩丈夫的心理,適應丈夫的性格。說的白一點,就是去看丈夫的「臉色」。然而這並不容易。且不說壓抑自己去適應別人有多痛苦,也不說這種適應是一個何等漫長的過程,即便這些難關都度過了,也不能保證丈夫認定她是賢妻,因為丈夫的性格、興趣和要求還會改變。丈夫變了,妻子反應不過來,還用老一套去奉承他,豈不又要自討沒趣?
再說了,丈夫的要求,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辦得到的,也有辦不到的。正如賈母訓斥邢夫人時所說的:「他逼著你殺人,你也殺去?」遇到這種情況,做妻子的,又該怎麼辦呢?可見,看著丈夫的臉色作妻子,是很難的。
更何況,一個標準的「賢妻」,不但應該讓丈夫滿意,而且還要能讓丈夫成為一個「好男人」。比方說,讓丈夫有出息、有作為、有成就、有功名等等。也就是說,妻子不但有關心丈夫、照顧丈夫的義務,還有輔佐丈夫甚至教育丈夫的責任。
在傳統觀念看來,一個男人是否有出息或有作為,妻子的責任是很重大的。因為母親只擔任成人前的教育。男子一成人,就要娶妻,於是這個人就交給那做妻子的了。如果那男人居然竟「沒有出息」,那麼,作母親的是決不會認帳的。因為世界上的母親都不會承認自己兒子不好和自己教育不成功。寬容一點的,可以承認那是自己兒子「運氣不好」;不寬容的,則會一口咬定是兒媳婦「壞了兒子的事」。「壞事」的原因可能有三種:一是兒媳婦「命相不好」,命里克夫;二是兒媳婦「輔佐不力」,沒有盡責;三是兒媳婦「過於風騷」,害得她兒子玩物喪志。這三條,都可以構成休妻的條件,引起做公婆的來向那做媳婦的大興問罪之師。
在傳統社會,當然沒有多少妻子是願意被休的,也沒多少人願意被責。更何況,丈夫事業有成,對妻子來說,也有不少實際上的好處。丈夫發了財,妻子可以「穿金戴銀」;丈夫升了官,妻子可以「誥封命婦」。在這一點上,傳統社會倒還算「公平」:丈夫犯了罪,妻子要連坐;丈夫有了功,妻子也沾光。所以,一般的說,即便是為了自己的榮辱,做妻子的,也願意丈夫能出人頭地。
要做人上人,就先得去吃苦中苦。這裡說的「吃苦」,也包括少享受一點性快樂在內。在傳統觀念看來,性是生育的手段。如果繼統的問題已經解決,再過多地過性生活,那就是「淫」,至少也是「玩物」,而「玩物」是會「喪志」的。為了讓丈夫不至於「喪志」,妻子便只有使自己變得「不好玩」。也就是說,變得不性感、沒魅力,甚至無性慾。當然愛情云云,也就根本談不上了。
非但如此,妻子對於丈夫「過多的」性愛要求,還有規勸的責任和婉拒的義務。這就等於自己斷了自己爭取愛情的「後路」。更何況,規勸的內容還不止於此,而是丈夫的一切「不良」習氣或行為。女人原本愛嘮叨,現在既然又有此權力與義務,更難免變本加厲。如果妻子說的在理,又有公婆撐腰,丈夫當然也無可奈何。但這絲毫也不妨礙他在心裡討厭妻子,甚或乾脆不理她。在這種情況下,夫妻之間還有愛情嗎?
「好妻子」不容易做,「好媳婦」更難當。
從古到今,中國的婆媳關係,歷來就是一個讓人頭疼的事情。但是,在傳統社會,做一個好媳婦卻又比做一個好妻子更為重要。因為禮已經規定了:「婦順者,順於舅姑(公婆),和於家人,而後當於夫。」也就是說,孝順公婆,和睦家人,比夫妻相愛重要的多。而且,在事實上,公婆對媳婦的處置權力也要大於丈夫。一個做妻子的,如果不討丈夫喜歡,或與丈夫沒有感情,但只要婆婆不發話,丈夫就休不了她,如蔣介石、魯迅的原配都是。反之,如果婆婆不喜歡這個媳婦,要將她掃地出門,那麼,夫妻感情再好,也無濟於事。如《孔雀東南飛》中焦仲卿之妻劉蘭芝、陸遊之妻唐婉都是。所以,為了確保自己的安全,那些「聰明」的女人,都會把做好媳婦看得比做好妻子為重。比如,王夫人就整天在賈母身邊轉,討賈母的喜歡,卻很少看到她與賈政有什麼感情交流。
那麼,什麼樣的媳婦才是「好」媳婦呢?
按照傳統觀念,一個標準的「好媳婦」除了孝敬公婆外,還應該品性端正、作風正派、儀態端莊、不苟言笑,總之是知書達禮、循規蹈矩,切忌輕狂、輕佻、輕浮、輕慢。這些看起來似乎冠冕堂皇、無可挑剔的要求背後,實際上是「不準亂說亂動」和「不得浪漫活潑」的意思。對於這一點,中國傳統禮教有相當詳盡的規定,有的還規定得非常具體而細緻,比如,不可在婆婆面前喧嘩、吵鬧、打嗝、打噴嚏、打哈欠、伸懶腰,不能踮腳走路(但也不能走得很重),不能斜眼相視(當然更不能怒目相視,而應低眉作恭順狀),更不能吐痰、抹鼻涕。一個人,小心謹慎、恭敬拘束如是,還要能保持什麼個性和魅力,那可真是天方夜談了。
一個好媳婦,除了要「順於舅姑」外,還要「和於家人」,這又是一個難題。中國傳統大家庭、大家族中,不但婆媳關係難處,妯娌關係、姑嫂關係往往也很緊張。但是,一個「門風謹嚴」的家族,是決不允許有「內亂」發生的。這就只有對媳婦們進行規範和彈壓。長嫂要克己,弟婦要謙讓,每個人都要剋制和壓抑自己,又都要到婆婆那裡去爭取好評。自己的丈夫,也就不大顧得了啦!再說,白天在婆婆面前裝模作樣,做了一天的戲,晚上回到房裡,筋疲力盡身心交瘁,實在也很難有什麼興緻再和丈夫做愛。有這份精力,還不如琢磨一下明天怎麼去對待婆婆、算計妯娌呢!
第三個任務——管好家政,當一個「好管家」,同樣很難。
依禮,新媳婦過門以後,婆婆就要交出「治家權」,把這個家,交由媳婦去治理。其象徵儀式,就是在拜舅姑禮畢後,公婆從客位下堂,媳婦從主位下堂。婆媳之間,從此便有主客關係的意味。但是,話雖這麼說,痛快交權的,並不很多。有的會「垂簾聽政」,有的竟「直接插手」。即便真正放權的婆婆,對家政大事,仍有最高裁決權,而媳婦則不過「辦事員」罷了。要言之,媳婦頂多只有「治權」,沒有「主權」。主權仍在婆婆手裡,這是「家難管」的原因之一。
更何況,舊式大家庭那個家,本來就難管。所謂管家,無非是「治內」和「理財」。治內即管人,理財即管錢。這兩件事,都不好做。前者會使她成為眾人的「眼中釘」,後者會使她成為眾人的「肉中刺」。懦弱一點的,對付不下來,只好躲在屋裡以淚洗面,讓丈夫看了討厭;厲害一點的,又難免被人忌恨,弄得自己形象不佳,讓丈夫看了心煩。比如王熙鳳無疑是好管家,然而賈璉卻說她是「閻王老婆」、「夜叉星」。這些話雖是賈璉偷情時說的,並不完全作數,但王熙鳳的治家已影響到他們夫妻感情,倒也是實。
剩下比較好扮演的角色,大約就是「良母」了。因為這無須做戲,全憑天性即可。事實上,在包辦婚姻的家庭中,由於夫妻感情淡漠,婆媳關係緊張,妯娌之間不和,唯一可以傾注感情的也就是孩子。但是,過分地疼愛孩子,便難免會冷落丈夫。一個女人的「母性」越強,她的「妻性」也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