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鈔票即選票

在生活中,我對待金錢的原則就是,進來的每一分錢,都是有原則的,都是有依據的,都得問一問,這個錢是怎麼進來的。錢的到來一定遵循著依據,而錢的出去也遵循著原則。我的原則就是各種依據,市場的依據,法律的依據,政策的依據。這些依據保證我的錢有活力但無害地流動著。

有的人不管錢是怎麼進來的,花的時候隨心所欲,一會兒塞到這個領導口袋裡算一個紅包,一會兒塞到那個領導口袋算一個禮品。這些錢違反了法律和政策的依據,它們猶如決堤之洪水,給社會造成混亂和災難。我們不能這麼亂用錢。就好比稅收,我一分錢也不欠,我也不多交,多交了我還得追回來。錢的進出都要有依據,多交就是你失去這個原則,失去這個依據,就不太好辦了。

金錢在社會上有自己的規則、規律,你對它瞎指揮,胡亂花,它會懲罰你。即使你是一個擁有海軍陸軍飛機大炮的政府,胡亂用錢也會受到懲罰,歷史上有很多經濟破產引發改朝換代的例子。錢身上有大眾的力量。無論你賣速食麵還是賣房子,大眾用鈔票來買你的產品,就好像投給你選票。選票越多,你的責任越大。政府也是,你稅收越多,對納稅人的責任也就越大。公司上市後我一直在思考,從前我們的產品是房子,現在我們的產品既是房子又是利潤。無論何種產品都有自己的社會責任。還有,就算是歸在我個人名義下的錢,我能獨立使用,但使用方法也是有依據的。我不能用錢買官,我不能用錢買兇殺人。

我從小有個習慣,不收藏任何東西,包括錢。有人問我我存摺裡面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發工資就往裡打,打完就花。我為什麼要管錢呢,錢是社會在管著,有各種法規管它的安全性,管它的創造性。社會在進步,會越管越好的。

金錢是流通物,從這個口袋流到那個口袋,如果沒有滿足人們真實需要的商品的遷移,鈔票這種信物就沒必要存在。人們需要滿足,並非需要鈔票。鈔票永遠在流通,不會停在某一個人身上不走,因此沒有人可算是財主。賢哲說"錢財乃身外之物",就是告誡我們不要把金錢納入自我。看清楚這一點就能夠從金錢中超脫。

私有財產的保護,是對當事人理財能力的讚美。它保護一定規模的資金停留在有才能的企業家手上,讓企業家的能力和資金的支配能力相結合,繼續創造社會財富。我如此這般看待金錢和私有財產,似乎有些理想主義。但我相信,在不遠的將來,我的這些看法一定會得到全面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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