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宿命 四十七、跑路

當天晚上,王宇跑路。王宇再回到當地已是7年以後。

王宇跑路的時候,具體做的是什麼,到現在還是個謎,反正是很長的一段時間,連李四都找不到他。

王宇自己說,開始時自己在深圳的夜總會做駐唱歌手,後來又去了成都做歌手,風靡萬千少女,現在帶回的成都老婆就是他的粉絲。

但是根據有些也在廣東跑路的混子說,王宇在深圳根本就不是做歌手,而是做鴨子,是賣的。風靡萬千少女估計是假的,風靡萬千富婆倒還差不多。

更有些人說,王宇根本就沒在深圳,而是和李四一樣一直在廣州,只是李四一直沒有見到他而已。有人稱,曾親眼見到王宇在廣州的「魚吧」里做男公關,出台只要300塊。行話來說,就是干男活兒的,根本就不是乾女活兒的。魚吧據說是20世紀90年代廣州著名的同性戀酒吧。二狗工作以後曾多次出差去廣州,但是一直不知道傳說中的魚吧在哪裡。當然了,二狗對這樣的酒吧也不感興趣。

總之,說什麼的都有。

王宇每當聽見別人這樣說時,總是一笑了之。二狗曾向他求證,已年過而立的王宇說:「男活兒我肯定沒幹過,或許我跟幾個香港有錢的女人睡過吧,但我沒收過錢。呵呵。」

「那別人亂說的時候你怎麼不削他?」二狗問。

「嘴長在人家身上,愛怎麼說怎麼說去吧。話說回來,我是沒被逼到那份兒上,如果真到了窮得吃不上飯的地步,我或許真有可能做鴨子去。」王宇說完,笑了笑。

二狗無語。

和眾說紛紜的王宇相比,幾乎和王宇同時跑路的李四則透明多了,那是因為,李四在廣州混得忒好了,忒牛逼了,忒尿興了。無數在當地犯了事兒的混子,紛紛南下投奔他。

據說李四的成名之作,是在廣州的一個小型工廠的倉庫里以一敵四十。當然,這是江湖中人的傳說。

李四去廣州時最早找的是他的一個戰友,他戰友在一個小工廠里當保安。李四當時走的時候帶了點兒錢,並不是太缺錢,所以在廣州也沒找賺錢的路子,經常在他的那個戰友那裡下下象棋什麼的。湊巧,他的那個戰友工廠的老闆,得罪了廣州當地的黑社會。

晚上8點多,40多人手持鋼管、砍刀等,來到了李四戰友的工廠。李四的戰友不在,但李四睡在這個工廠倉庫里。據說人來的時候,剛點著一根煙躺著看書的李四連煙都沒掐,從枕頭底下抽出一把槍刺就拉開了倉庫的門。

「你們來幹啥?有事兒好好說。」李四囂張習慣了,一向就這麼說話,一副老大的派頭,改不掉,沒辦法。

「砸你們工廠。閃開,否則連你一起剁了!」來砸場子的人看著面前這個睡眼惺忪微駝著背的人,根本就沒放在心上。

「誰砸我捅了誰!」李四把煙嘴咬在了嘴上,有點兒含糊不清地說。

四十人對一人,絕對優勢,領頭的人冷哼一聲就帶人衝到了倉庫里。

李四咬著煙捲根本沒費話,提起槍刺迎面沖了上去。

兩分鐘後,廠子院里只剩下了李四一個人,手提著一把滴著血的槍刺。

「真他媽的。」傳說中,李四從嘴上拿下還沒熄滅的香煙,抽了一口,摸了摸短得只剩下青茬的頭髮,優哉游哉地說。

二狗也曾求證過:「四叔,打成那樣你還叼著煙捲跟人家干?」

「我當時叼著煙捲了嗎?我忘了。要是叼了,那也是沒時間拿下來,呵呵。」

「聽說你一個人兩分鐘捅了四十個?」

「扯淡,就算是給我四十隻小雞崽子,我兩分鐘也殺不完啊!」

「大家都這麼說。」

「我一共捅了四個。我第一下就捅了領頭的那個,隨手又扎了他身後那個。這時候,他們的人開始逃跑,我追上了兩個,各來了一下。我再追的時候,工廠的院里已經沒人了,連被扎的都跑了。」

所以,二狗說:江湖傳言,信三成即可。

李四這個「東北仔」一戰成名,很快被一位有香港黑社會組織背景的老大納入麾下。極短的時間內,李四又成了這個團伙里的金牌打手,到回來時,已經是該團伙的二號頭目。

廣州畢竟是個大都市,有著海納百川的氣魄,能讓李四這樣的外地人有一席之地。但二狗的家鄉,就算是到了今天,依然沒有任何一位來自外地的社會大哥。

話說回來,無論王宇和李四在廣東混得是好還是差,和本文都無關了,他們都消失在了故事之外。再次聽到他倆的名字時,已經是六年之後。

李四和王宇分頭跑路的當天晚上,趙紅兵在飯店內被捕。被捕時,趙紅兵、高歡、小紀、孫大偉等人正在一起吃飯。

趙紅兵被捕時就知道了事態的嚴重性,因為刑警隊是把他銬走的。

「照顧好你們嫂子,陪她吃好喝好。」趙紅兵只說了這一句,對小紀和孫大偉說的。說完,被警察戴上手銬,走了。這個世界,最值得趙紅兵牽掛的,就是高歡了。和上次不同,這次,趙紅兵是在高歡面前被銬走的。

這天,距離趙紅兵和高歡重逢,正好半年。

以嚴春秋為首的刑警隊的一批人,都從心裡恨趙紅兵,早就下了決心:只要找到機會,一定判了趙紅兵。

有趙紅兵這樣的人在社會上存在,對於他們警察的權威,是極大的挑戰。

1994年,我國法律還沒有黑社會犯罪一說,趙紅兵最終被定了指使他人故意傷害罪,而且定的是故意傷害致殘,理由是東波被砍以後左手活動不怎麼利索了。東波沒死,是趙紅兵的萬幸。

有期徒刑四年,儘管判得有些勉強,但最終只判四年,還是沈公子等人拚命活動的結果。

趙紅兵說過不要毀在鼠輩手裡,這次,雖然他沒徹底「毀」在鼠輩手裡,他還是「栽」在了鼠輩東波手裡。即使他沒自己去和東波這個「瓷器」碰,但最後還是把他給牽扯了進來。

趙紅兵當時心裡肯定在苦笑:跟趙山河打翻了天都沒人去管,這次僅僅過問了一下黑東波的事兒,就被判了四年,上哪說理去?

但是沒辦法,誰讓他趙紅兵是有前科的人呢?誰讓他趙紅兵是全市男女老少都知道的江湖大哥呢?誰讓刑警隊的人恨他恨得牙痒痒呢?據說,當時刑警隊已經不是嚴春秋一個人恨他,而是全刑警隊都恨他。這是因為,社會上的混子打架把事兒弄大了,都不願意去找警察,都去找趙紅兵等人解決。趙紅兵、張岳等人在社會上比警察說話管用得多,哪個警察接受得了?這下,可算有機會判趙紅兵了。

當然,這次入獄對於趙紅兵來說,可能並不算是壞事。他起碼從這次入獄明白了倆道理:

⒈在中國,社會上混得再好,早晚也有一天得把自己扔進去。

⒉不涉及自己和自己兄弟利益的江湖恩怨,能不參與就不參與。說不定再有個芝麻大的小事兒,就又把自己毀了。

中國人講究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但是二狗認為,成大事者通常都毀在了小節上。通過這次,趙紅兵應該是明白了這個道理。李四肯定不是第一次找人背地裡黑別人,但是這次就犯事兒了。可能有人會說:「李四找的人也太不專業了,這算什麼社會大哥啊!就找這哥倆兒,都是廢物。」

可能是各位香港電影看得太多了,一想到打手殺手,就想起一身黑衣黑褲、戴個墨鏡,手裡掐著一把AK47一通亂突突,幹完以後從上百層的高樓哧溜一下就沒影了。張家兄弟的形象和這相差也太遠了,穿著五塊錢的髒兮兮的T桖衫,坐著兩塊錢的三輪車流著大鼻涕去埋伏,去砍人,砍完還喝九毛錢一斤的原漿散白酒。這是不是有點兒太衰了?

二狗想說,其實,這才是打手或者殺手的真實形象。最起碼,是當時二狗家鄉打手或者殺手的真實形象。張家哥倆滿足作為打手或者殺手的最基本的四個條件:⒈缺錢;⒉手黑;⒊生面孔;⒋不是當地的江湖中人。

趙紅兵再次進去,倒沒受什麼罪。而且,這次再進去,對其他犯人根本連歸攏都不用歸攏了。

這時趙紅兵的江湖地位,和1988年那次入獄已是大大的不同了。

趙紅兵再次入獄,倒是真把高歡給坑了。高歡這邊離了婚,那邊趙紅兵卻又進了笆籬子,孩子沒過哺乳期,高歡不是一般的苦。「要不,你再復婚吧。你孤零零的一個女人,怎麼過啊?」別人都這麼勸高歡。高歡的老公很愛高歡,如果高歡回去,她的老公一定不會拒絕。「不可能,我現在終於想明白了,我寧可一個人過,也不會和一個我自己不愛的人過。對我前夫,我只能說句對不起了。」高歡的主意特正,八匹馬也拉不回來了。「你別再上班了,每個月工資連一千塊都沒有,又當班主任,又帶著孩子,太苦了。你要是實在閑著沒事,來飯店當會計吧。這飯店是我和紅兵的,當然也是你的。」沈公子勸高歡別再上班了。的確,飯店每天的營業額就要上萬,高歡那點兒工資和飯店的利潤比起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