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宿命 四十五、過把癮

東波早晚要被收拾,趙紅兵和李四簡單地談了一次以後,就沒再怎麼當回事兒。他十分頭疼他現在和高歡的關係。

在趙紅兵和高歡醫院重逢的幾個月後,也就是1994年2月底,高歡決定離婚了。據說高歡的老公也挺通情達理,沒給什麼阻力。「離就離吧,反正你也沒真愛過我。我只有一個要求,等孩子過了哺乳期,孩子歸我。我不可能讓我的孩子和趙紅兵那樣的人一起長大。」

的確,在1993年和1994年,歸攏了趙山河又欺負了李老棍子的趙紅兵、張岳等人,在普通市民心中已經是超級大壞蛋的代名詞。不了解他們的人,每當聽到這幾個名字時,腦中浮現的通常是武俠小說中的大反派,魔教教主、金輪法王之類的形象。

「趙紅兵搶人家老婆,人家肯定敢怒不敢言,誰敢惹他啊?」社會上的人都這麼評價。

趙紅兵苦笑,無可奈何。

「高歡離婚了,我要和她結婚。」考慮了好久,趙紅兵還是跟沈公子說了。

「呵呵,我就知道你早晚得走到這一步。」雖然趙紅兵從來沒和沈公子說過,但是沈公子早已心知肚明。

「你可考慮好了,高歡人家的家庭被你拆散了,現在她還有個孩子。這些你都想過嗎?」沈公子問。

「我不是頭腦發熱,我早就想好了。」

「那就行,只不過……」

「說。」

「我昨天看電視,新片子,《過把癮》,有句台詞的印象挺深。裡面的方言和杜梅領了結婚證以後,方言對杜梅說:『咱們倆從今天以後就不算是通姦了吧?』杜梅回答說:『是不是覺得不是通姦就沒勁了?』」

「你說這些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覺得你這人就喜歡搞點兒私奔、通姦什麼的。你20出頭的時候跟人家高歡私奔,等私奔回來她成你女朋友了,你又放棄了。等你出獄以後,她成了人家老婆了,你又開始和她通姦。你說說你這人像話嗎?我真怕等通姦結束以後,你和她真結婚了,你又覺得沒勁了。」沉浸在愛情甜蜜中的沈公子話格外的多,損起趙紅兵來一套一套的。

「別說得那麼難聽!」趙紅兵對被定義為通姦,有點兒不滿。

「那你這不是通姦是什麼?」

「話說回來,我也挺佩服你的。雖然你又私奔又通姦的,但對象始終是一個人。」沈公子說。

「滾遠點兒。」

趙紅兵和沈公子兩人之所以是最好的朋友,不但是由於互相欣賞,而且在對待感情問題上,也頗多共同之處,都比較專一。

「那你和高歡準備什麼時候結婚?」

「年底,你呢?」

「最近一兩個月。過幾天我回北京待段時間,帶蘭蘭見見我的爸媽,還有我姐和我弟弟。娶老婆是大事兒,我得回北京結婚去,結完了再回來。」

「沒事兒,飯店這裡有我,你就去吧。」

沈公子帶著蘭蘭回了北京,在北京一待就是兩個月。

沈公子沒想到,等他回來以後,趙紅兵又進了班房。

1994年4月初,李四來找了趙紅兵。

「收拾東波,就這幾天了。」李四說。

「人找好了?」

「找好了,王宇找的人,三個小伙兒,二十來歲,生面孔。這三個人里有兩個是哥倆,家裡都挺困難,缺錢。」

「準備給他們三個多少錢?」

「三千塊。」

「每個人才給三千塊?」趙紅兵從沒雇過打手,根本不了解行情。

「一共給了三千塊,三個人一共……」

「……啥?」

「怎麼了?」

「辦這麼大的事兒,就給這點兒錢啊?」

「紅兵你沒窮過,你不知道三千塊錢意味著什麼。」

「你說說,三千塊錢能幹啥?分到每個人手裡才一千塊錢。一千塊錢,來我飯店吃頓飯都未必夠。」

「你這飯店都是什麼人來的?是他們來的地方嗎?」據二狗所知,當地的混子間衝突,最早並且最愛僱傭打手(甚至殺手)的就是李四。「紅兵,我告訴你三千塊錢可以幹什麼。你知道我遊戲廳旁邊的那個大骨頭抻麵館嗎?那裡的抻面,大碗的一塊五一碗,小碗的一塊。三千塊錢,就是兩千碗大碗抻面,夠他們吃一年的了。」

「四兒,你這是扯淡。他們不至於連抻面都吃不起吧?」趙紅兵從小生活在高幹家庭,從沒為溫飽發過愁,而且他常年接觸的李四、費四等人,也都是從小就衣食無憂。他不知道真正的底層群眾的生活是什麼樣的。

「吃不起。」

「……」

「真就吃不起。」

李四給了三個人3000塊錢,那是1994年的價格。到了1998年,雖然經歷了通脹,但是價格又低了。沒辦法,下崗工人太多,打起了價格戰,惡性競爭。1998年的價格是800塊錢廢一條胳膊,1200塊錢廢一條腿,要一條命3000塊。

李四給這3000塊錢,到了1998年已經夠要東波的命了。李四畢竟是社會大哥,手裡有的是錢,出手闊綽,張口就給了3000塊。

後來二狗知道,這三個被僱傭的打手中有哥倆姓張,二狗暫且將其稱為張大、張二,另一個人姓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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