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復仇 三十、沈公子,有錢!款式!

「電話給你,你現在就給你表哥打電話,讓他過來!」張岳說。

「你打他傳呼吧!告訴他,張岳在這裡等著他!」馬三撿起剛被小北京扔出去的大哥大,細心地吹了吹,對菜刀隊的人說。

「打就打!」菜刀隊的人拿起電話,給趙山河打了個傳呼。

「你這破槍,我沒收了。」小北京對袁老三說。袁老三兩次栽在小北京手裡,完全沒脾氣。

「范進,拿去玩兒打野兔子去。」小北京順手把槍給了范進。

「這東西得有槍證吧!」范進對小北京說。

「讓你拿去玩你就拿去玩。」費四笑著說。

「你們都上來!」富貴指了指菜刀隊和丁小虎他們。

富貴帶著他們上了樓上的大包房。富貴等人前腳剛上樓,樓下沒到一分鐘就又歌舞昇平了。

趙紅兵團伙的人那天出奇的齊整,不但兄弟幾個都在,而且張岳的兄弟和李四的兄弟也都在,十幾條好漢彙集一堂,除了孫大偉以外,其他個個都是江湖中拿得出手的大混子。趙紅兵兄弟幾個關係雖然有遠有近、有親有疏,但總體而言始終保持著較好的關係,基本相互間都沒真紅過臉。二狗認為,他們始終保持著較好關係的原因有如下幾點:

⒈該團伙中的五人都曾經是經歷過戰爭的戰友。上過戰場的男人多數都是真正的男人,不會因為小事兒唧唧歪歪。

⒉相互之間沒什麼經濟糾葛。二狗認為,在他們現在這個年紀,錢對於他們而言很重要,但他們都是各干各的,經濟上沒什麼太大的往來,偶爾有人一時倒不開了借點兒錢也是有借有還;唯一有經濟往來的就是趙紅兵和小北京,但是他倆直到現在錢也沒分開過,除了老婆不共享,其他一切資源都共享。

⒊趙紅兵雖然不是他們實際意義上的大哥,但是有相當的凝聚力。在大家都有家有業的情況下,由於趙紅兵的存在,還能隔三差五地聚在一起大醉一場,來往十分密切。

⒋團伙中有兩個貧嘴小北京和小紀,再加一個受氣包孫大偉,聚在一起不愁沒樂子。當時他們也都二十八九歲了,但聚在一起還是像二十二三歲時那樣沒心沒肺地嘻嘻哈哈。

「申爺,兩萬塊錢的大哥大當磚頭子用!」小紀進了二樓的包間,對小北京感慨了一句。

「不能再叫申爺了,得叫沈公子了。」正在看《家有仙妻》的孫大偉說。

「沈公子,你真有錢!款式!」小紀說:「大偉,快給沈公子叫來咱們這裡最當紅的姑娘。」小紀細著嗓子喊。

「哎,來啦!」孫大偉隨聲附和著。

小北京坐在沙發上蹺著二郎腿,眨著忽閃忽閃的大眼睛笑嘻嘻地看著小紀一言不發。小北京手裡擺弄著大哥大的姿勢,還真有點兒解放前滿清落魄貴族玩鳥籠子的范兒。

「沈公子,嗯,沈公子,沈公子。」趙紅兵看著小北京,連連點頭。認識了10年,趙紅兵終於找到了一個最適合小北京的綽號。

自那一個月以後,當地認識小北京的人全都適應並習慣了小北京的新綽號。「小北京」、「小申」、「申爺」、「申哥」,再也沒人叫了,全部統一口徑——沈公子。

「表哥有事,不來了。」菜刀隊的人傳呼響了。

「他回來了,是吧!」張岳面無表情。

「嗯!」

張岳沒再說什麼。「今天你們這麼鬧,還開了槍,你們自己說說,怎麼辦吧?」馬三扯著娘娘腔對菜刀隊的人說。「弄壞了東西,賠錢唄。」袁老三看大家都沒有繼續打他的意思,膽氣壯了不少。

「這是誰的地方你知道嗎?還敢在這裡開槍?我看我得報案了。」馬三雖然娘娘腔,但是嚇唬人很在行,居然還要報案。

「報案還是別了,賠多少錢,你們說吧!」袁老三說。

「3萬!」馬三使了個大勁,說了個3萬。

「行啊,兩天內給你攢齊。」菜刀隊的人居然沒怎麼含糊就答應了下來。

「操!」張岳斜了一眼馬三,轉身出去了。張岳覺得,今天他們在這裡開了槍,要多少錢他們也得給,馬三這個不爭氣的傢伙,居然一張口才3萬。

「嗯,行啊。」馬三說。「你呢?你的確是挺牛逼啊!」馬三又朝丁小虎說。

「呵呵。」丁小虎看了看馬三,笑笑。據丁小虎後來說,他第一眼看到馬三就覺得冷,馬三和他說了一句話,他雞皮疙瘩就掉了一地,早就忘了該如何回話,徹底被雷了。

「問你話呢,你也得賠錢,知道不?」馬三躍躍欲試,要上去抽丁小虎耳光。

「馬三!」一直沒說話的趙紅兵喝住了馬三。

「你就是丁小虎?你認識趙曉波嗎?」趙紅兵問。

「不算認識,打過架。」丁小虎終於不用和馬三說話了。只要是個人就會覺得,和趙紅兵說話遠比和馬三說話舒服得多。

「嗯,他是我侄子。」趙紅兵說得和和氣氣。他不可能為難一個和他侄子年齡相當的孩子,只是想和丁小虎聊聊。

「哦,那你是趙紅兵了?」丁小虎打量了趙紅兵兩眼,還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全市的混子敢直呼趙紅兵名字的還真沒幾個,就連曾和趙紅兵結仇的李老棍子見到趙紅兵也會說一句:「紅兵,吃了嗎?」省去趙字以表親切。

「嗯,我就是。你挺能打架啊,呵呵!」

「嘿嘿,還行吧!」天不怕地不怕的丁小虎覺得和趙紅兵說話挺舒服,也不再表現出不服的樣子,笑得挺憨厚。

「以後別在這裡再惹事兒了啊!」趙紅兵說。雖然丁小虎和趙曉波打過架,但是趙紅兵挺喜歡這孩子,他覺得丁小虎很像年輕時的費四,但還比費四多股子機靈勁兒。

「嗯!」

「別跟這孩子要錢了。」趙紅兵對馬三說。

趙紅兵說完也轉身走了出去,他去找張岳了。既然趙山河回來了,他就得和張岳聊聊該怎麼辦。

「咱們出去聊聊吧!這裡太吵。」趙紅兵說。

「走吧!」張岳說完和趙紅兵走了出去。

這兩個年近30歲的男人,市民眼中市區的兩位江湖大哥,在這個普通的夏夜裡,居然像情侶一樣去軋馬路了。

他倆已經相識了近20年,在這20年中,至少有十幾年都是無話不談的。

二狗之所以知道那天張岳和趙紅兵這倆大男人居然在馬路上整整聊了一夜,是因為那時候二狗正值暑假,天還沒亮就跑出去打籃球,正好在馬路上看見依然聊得興緻勃勃的他倆。

二狗清楚地記得,那天早上張岳穿了件白襯衣,黑色的西褲,皮鞋鋥亮,胳膊下夾著個黑色的皮包,頭髮剃了個青楂,像是剛從裡面放出來的。雖然他和趙紅兵已經在外面遊盪了一夜,但毫無倦色。張岳的那身行頭絕對是超前的,而且不是一般超前。20世紀90年代初,當地的混子就沒有一個像張岳這樣,每天都穿著乾乾淨淨、燙得板板正正的西褲襯衣的。直到20世紀90年代後期,當地的混子們終於有一部分演變成實際意義上的黑社會,才有江湖大哥開始這麼穿了,而且完全是當年張岳的樣子。當時張岳每天穿成這樣,混子們都特不解,經常背後評論:「你看看那張岳,有錢了這通得瑟,每天比市長穿得還正式,比市長穿得還好,就怕別人不知道他是社會大哥。」張岳聽到類似的評價後頗不以為然:「我從小就愛乾淨,我這衣服又不貴。」的確,張岳是出了名的愛乾淨。當年,社會上的混子們最崇尚的是李四的裝束,張岳有點兒超前,但李四當年是引導潮流的。一條休閑褲,一雙皮鞋,一件三四百元的T恤衫,同樣夾個黑皮夾包,頭髮剃個青楂。

總之,那天早上二狗看見的,就是穿得比市長還正式的張岳,和趙紅兵在興高采烈地聊著天。

「二叔,張叔,這麼早就起來鍛煉身體了?」二狗問。

「沒睡呢,呵呵。你快去玩兒球吧。」

當天他倆究竟在聊什麼二狗不知道,但是根據後來發生的一系列事情以及二狗對他們二人的了解,二狗完全可以猜到當晚他倆聊天的內容。

「高歡生了,昨天,兒子。」

「嗯,是嗎?」

「紅兵,你別裝做無動於衷的樣子。你想什麼,我都知道。」

「我想什麼?」

「懶得說你。」

「呵呵,咱們倆有啥不能說的。」

「你對高歡怎麼就沒你當年打架時那股狠勁?你眼睜睜地看著她結婚,看著她懷孕,看著她生孩子。和你認識十幾年,真不知道你怎麼什麼事兒都敢幹,但是一碰見高歡的事兒,怎麼就這麼。」

「結婚的事兒,不是兩個人的事兒。張岳,我們能不說這些嗎?」

的確,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兒,至少,是兩個家庭的事兒。

「張岳,你現在挺愛訛錢啊?呵呵,你現在應該不缺那幾個錢了吧?」

「怎麼不缺?我缺。不訛錢不要賬,錢從哪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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