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結婚 二十八、華山論「賤」

趙紅兵等人分析了當前的形式又確定了對競爭對手的策略,個個都喝得五迷三道,去了巴黎夜總會。

進了巴黎夜總會後,他們在煙霧繚繞的鎂光燈下、嘈雜的音樂聲中看到了一個神定氣閑的年輕女子——小梅,宋老闆曾經的小三。

二狗曾經看到有人這樣評價「足球皇帝」貝肯鮑爾:即使當他身著短袖短褲,渾身泥濘地在足球場上踢足球時,那優雅的氣度也會讓人感覺他是穿著西裝打著領帶在踢球。

小梅就是這麼一個優雅的人。即使曾經做過宋老闆的小三,即使是在如此嘈雜混亂的夜場,小梅看起來仍然像是個穿著旗袍參加上流社會晚宴的淑女。她走路的姿勢倨傲而高貴,像一隻天鵝。恰如莊子所云:「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游乎四海之外。」

小梅和宋老闆的確是雲泥之別。見過小梅的人都說:她怎麼會成為宋老闆的姘頭?她怎麼會看上宋老闆?「好屄都讓狗日了。」多數人都會這樣粗俗地感嘆一句。

他們都不了解小梅當初的苦衷。

「富貴,你回來了?」嘈雜的音樂聲中,小梅用不大的聲音對富貴說。

「嗯,這幾位你不認識,都是我哥哥。你好好地給他們安排個地方坐下,上最好的酒。」富貴指著身後的趙紅兵和張岳說。「嗯!」小梅笑吟吟地把趙紅兵等人帶到二樓,還朝張岳笑了笑。趙紅兵雖然思想越來越成熟,但記憶力卻越來越差,這是酒精重度侵蝕的後果——他又忘了小梅是誰。「剛才和富貴說話的那姑娘是誰啊?我怎麼看著那麼眼熟?」趙紅兵這腦子是徹底完了。

「紅兵,那不就是那天張岳婚禮時交給你一封信的那個姑娘嗎?富貴不就是因為她和東波打了起來嗎?你現在怎麼跟半個弱智似的,什麼都想不起來?」小紀嘲笑趙紅兵。小紀和趙紅兵從小就認識,整日互相挖苦。

「哎,對,就是她!張岳,那天那封信就是她給你的!」趙紅兵才想起來小梅是誰,轉頭對張岳說。

「哦,哦……我知道。」張岳有點兒要顧左右而言他的架勢。

「她那信里是什麼內容啊?」小紀繼續八卦。

「沒什麼……」張岳說,「哎,你看,下面又打起來了。」張岳終於找到了個借口。

張岳當時雖然沒有說小梅給他寫信的內容,但是後來大家都知道了小梅那封信的梗概——

小梅從十六七歲的時候就認識了張岳,儘管張岳並不認識她。她對張岳發怒時的樣子一直以來都是特別著迷,她認為張岳才是真正的男人。後來張岳到她家去找宋老闆,她對張岳又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那天在她家,張岳也並沒有為難她。她認為,這個男人,不但在需要展現男人勇氣的時候兇悍絕倫,而且在其他的場合又能表現得足夠紳士。後來,她聽說張岳要結婚了,就想看看張岳的老婆到底是什麼樣子,而且想讓張岳知道,這世界上還有個女孩子在默默地喜歡他,祝福他。所以她就去參加了婚禮。

在婚禮上,小梅認識了富貴。在富貴為了她拿起煙灰缸砸東波的那一剎那,小梅從富貴的臉上似乎又看到了張岳那似曾相識的表情。她肯定是得不到張岳了,但富貴就是個小一號的張岳。沒有張岳,富貴也不錯。她在婚禮結束後,跟富貴要了傳呼。很快,他們就在一起了。那時候的宋老闆早已經不再在市區出現了,和小梅的關係也早已告終了。

後來有人說:「其實小梅喜歡的並不是富貴,而是張岳。她和富貴在一起,是想和張岳離得近一點兒。」

二狗倒不這樣認為,二狗覺得或許開始小梅和富貴在一起有張岳的原因,但是到了後來,肯定就是他們二人間純粹且真摯的愛了。

富貴打架扎人很在行,但經營夜總會卻不是很在行。所以夜總會剛開始營業時,一直是小梅在打理。

「現在這些小孩子打架還真是敢下手啊!」趙紅兵沿著張岳手指的方向看去,感嘆了一句。

的確,舞池裡十來個混戰在一起的年輕人個個手持利刃互相追砍,一副不砍死一兩個人絕不罷休的架勢。舞池裡的人早就散開了,躲得遠遠地看熱鬧。有兩三個人殺得興起,踩著小圓桌追來追去,踩翻桌子無數。

「張岳,他們這麼打,你得幫富貴管管吧。成天這樣打架,這還有法兒經營下去嗎?」趙紅兵說。

「沒事,讓他們打去吧。他們願意打,別人也願意看熱鬧。等他們打完,簡單收拾一下,十分鐘後,這裡肯定繼續歌舞昇平。明天讓蔣門神找今天晚上在這裡鬧事的人賠錢,就結了。」張岳蹺著二郎腿,在二樓上優哉游哉地看熱鬧。

「成天這麼打架,誰還敢來這裡玩兒?」趙紅兵說。

「呵呵,越打架來玩兒的人就越多。富貴不是說了嘛,光昨天晚上,這裡就躺下了五個,你看今天這裡人少嗎?架照打,舞照跳。營業第三天,這裡就扎死了一個。人剛抬走,大家又該蹦迪蹦迪,該喝酒喝酒了。」張岳說。

「現在這些人,都他媽的瘋了。」趙紅兵說了一句。

「你收拾幾個在這裡鬧事的,看誰還敢在這裡鬧事!」費四說。

「沒用,來這裡肯定都不是喝第一頓酒了,基本都是第二頓酒甚至第三頓酒。喝成這樣天王老子他們也不怕了,還能怕我?我要是去,說不定他們連我都敢捅。等到第二天,我們去找他們賠錢的時候,他們又該找人跟我或者富貴說情了。人家找了和我關係不錯的人說情又願意賠錢,你說我收拾他幹啥?」看著這些整日廝殺的醉鬼,張岳也有點兒無可奈何。

「他們是為了什麼打架呢?」趙紅兵很是不解。

「你20歲出頭的時候成天打架又是為什麼呢?你那時候打架可比他們還狠。」小紀笑笑說。

「……呵呵,也是啊!」趙紅兵想了想,的確,他20歲出頭的時候成天打架他也不知道為什麼。

二狗對1993年的巴黎夜總會印象最深刻的一點就是,該夜總會入口處貼著一張大幅顧客須知:本夜總會禁止攜帶砍刀、軍刺及匕首等兇器入內,一經發現,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這是二狗見過的最具幽默感的顧客須知。二狗去過中國各地夜場無數,只見過顧客須知上寫著「禁止自帶酒水」的,沒見過「禁止攜帶砍刀」的。這頗有點兒去年看到某校校規中有「禁止本校男性教師猥褻女學生」那樣的黑色幽默。

但是這告示顯然一點兒用都沒有。二狗當年在那裡經常看見,很多看似並未攜帶任何兇器的人,在鬥毆一開始就抽出一把特大號砍刀,這把砍刀在鬥毆之前究竟被他藏在何處,對二狗來說至今還是個謎。

當年,當地大型娛樂場所並不多,巴黎夜總會絕對是數一數二的夜場。這裡,被那些以「待業青年」為主體的混子們當成了揚名立萬的場所,在這裡打上幾場勝仗,如果很幸運地沒被抓進去,多少都會有點兒名氣。

每天晚上9點過後,巴黎夜總會就成了全市各路混子聚集的場所。曾有人評價說:「巴黎夜總會每天都在鬥毆,有點兒像華山論劍,都想爭天下第一,看到最後誰厲害。」

二狗認為:這些混子當年在巴黎夜總會根本就不是華山論劍,而是華山論「賤」。

真的華山論劍,就算是王重陽打傷了歐陽鋒,歐陽鋒肯定不會跟王重陽要醫藥費,而且衙門也不會把王重陽抓進臨安大牢。而當年那些在巴黎夜總會華山論「賤」的混子們,不但要被人追討醫藥費,擔心被警察抓,而且還要賠夜總會的損失。他們多數身無分文,去夜總會喝頓酒的錢都是幾個人湊出來的,打架過後賠償的錢多數是向父母要;父母如果不給,他們就去偷和搶。

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在這一次又一次的毆鬥中都沒能成名,有的賠了錢,有的進了監獄,有的落下了殘疾,還有的直接沒了命,留下每日以淚洗面的老父母。

這不是賤是什麼?

他們就是在比誰更賤。

當然,在這些人中也有真的成名了的人物,那就是曾經和曉波打過架的丁小虎。

當時很多人都覺得難以理解,一個當時只有十幾歲的孩子怎麼能在那麼混亂的夜總會中屢戰屢勝?十幾歲的孩子和二十幾歲的人打,怎麼可能打得過?

二狗第一次見到丁小虎的時候,他在拿著一把野營用的開了刃的大號開山刀,聚精會神地刮著指甲中的灰垢,邊刮邊吹著,悠閑得很。

幾年以後,二狗在《古惑仔》中看到了用大拇指挖耳朵的陳浩南,當時一起看錄像的同學普遍表示,陳浩南這個動作酷斃了。二狗當時想:他們是沒見過丁小虎用開山刀刮自己的手指甲,如果看了丁小虎的那個架勢,他們肯定再也不會覺得陳浩南的那個動作很痞很酷很帥。

丁小虎當時還有個綽號叫半瘋,丁半瘋。二狗和他多年接觸下來,不大同意這個綽號——他打起架來根本不是半瘋,是全瘋。

他最大的特點就是愛連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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