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結婚 二十三、我看見了幸福

在表哥跑路、李四賠錢、曉波毀容這三件煩心事過後,趙紅兵等人終於迎來了一件開心事——張岳馬上就要結婚了。

李洋,那個痴情的女子,馬上就要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當時特別流行的一首崔健的歌,歌名叫《一塊紅布》。

〖那天是你用一塊紅布/蒙住我雙眼也蒙住了天

你問我看見了什麼/我說我看見了幸福〗

自從李洋認識張岳那天起,張岳就用一塊紅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也蒙住了天。認識八年了,李洋眼前什麼都看不見,只能看見幸福。不管是張岳入獄、一次又一次的受傷,還是他每天的提心弔膽,李洋的眼前始終都是一片幸福。因為她知道,張岳這個看似豪放不羈的男人的心裡,始終沒有別的女人。這樣的男人如果認準了一個女人,那就是,一輩子。

張岳究竟用怎麼樣的一塊紅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誰也不知道。或許,李洋自己也不知道,但她一定知道什麼是愛情。

對,愛情就是這樣,就是張岳對她這樣,這就是愛情。

前幾天,二狗在不經意間聽見有人的手機中傳出一首熟悉的歌,當二狗聽到「人說北方的狼族,會在寒風起站在城門外,穿著不銹的鐵衣,呼喚城門開,眼中含著淚」、「人說地安門裡面,有位老婦人,猶在痴痴等,安詳的老人,依舊等著那,出征的歸人」這幾句歌詞時,竟潸然淚下。

那是因為,二狗想起了傳說中的多年前的一個鏡頭。一群全副武裝的警察敲開了張岳的家門。「等著我,過幾天我就回來。」張岳最後環視了一下李洋親手布置的溫馨的家,又仔細地端詳了一下李洋和她懷中的孩子。

「嗯!」李洋朝張岳微笑了一下。

張岳再也沒能回來。

後來有人對李洋說,張岳出不來了,判了死刑。在張岳臨刑前,大家都叫李洋去看看他,但李洋說什麼都不去。「他不會死的,他那天走的時候對我說了,他會回來的。」無論別人怎麼勸說,李洋都堅持不去看張岳最後一眼。直到張岳被執行了死刑,電視上也播了,李洋也交了五塊錢的子彈費,她才相信,張岳再也回不來這個家了。「人早晚會死的,他只不過比我早去了幾年。等我把孩子養大了,我就找他去。」據說,李洋沒在人前掉過一滴眼淚。奇怪的是,雖然李洋沒有在人前掉過一滴眼淚,但是在張岳剛被執行死刑的那幾天里,去探望李洋的人沒有一個不落淚,包括趙紅兵。事後趙紅兵曾經在一次酒後說:「我見到李洋時,她的臉上,竟然還是幸福。」

「看到她那堅定的眼神,我也真的以為張岳還能再回來。看到她那痴痴的表情,沒有人能忍住不落淚。」趙紅兵補充了一句。李洋曾經說過,只要能和張岳結婚一天,那麼她就是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張岳結婚六年,她今生無悔且無憾。李洋至今仍然未再婚,全身心地教育兒子。張岳的這塊紅布,依然在蒙著她的眼睛。張岳結婚,是一向比較悠閑的趙紅兵和小北京的頭號大事,他倆忙裡忙外,所有的事兒都給張岳張羅得妥妥噹噹。二狗至今仍然記得張岳的婚禮,那絕對是當地20世紀90年代最氣派的一場婚禮,比市長兒子的婚禮還氣派。酒宴,擺了上百桌。幾十台花車沒有一台是50萬元以下的,也不知道小北京等人是怎麼張羅來的。小北京和趙紅兵的破林肯,張岳根本就不讓加入到車隊中去。但是據說黃老邪的破夏利在變道的時候一不小心混入那幾十台花車中,而且,一進去還出不來了。也就是黃老邪臉皮厚點兒,換了別人的破夏利混在那幾十台名車中,早就沒臉活了。

混子,講的就是個面子,講的就是個排場。這不但是張岳的婚禮,還是當地江湖中人的盛會,那天,全市大小混子頭子基本全來了。20世紀90年代的張岳,由於講義氣,講信譽,交際廣,而且趙紅兵、李四這樣的聞人是他的鐵杆朋友,絕對是全市婦孺皆知的江湖大哥。

小北京是張岳的伴郎。本來趙紅兵說死說活也要當伴郎,但是被張岳一句「必須是童男才能當伴郎」給否決了。趙紅兵1987年就不是童男了,全市人民都知道。所以,趙紅兵只好負責為張岳接待客人,也就是說,負責為每個客人安排座位等雜務。這也是趙紅兵生平僅有的一次「伺候人」,沒辦法,為了朋友,咬牙幹了。

張岳婚禮那天,有幾個細節趙紅兵終生難忘。這一天,改變了趙紅兵的一生。

第一個就是,他又看見了嚴春秋。據說,雖然李洋和嚴春秋在高中時是很好的朋友,但由於嚴春秋和張岳的關係,也恨死了嚴春秋,所以根本沒邀請他。沒想到,嚴春秋不請自到,而且還隨了禮。

站在門口接待客人的趙紅兵看到了嚴春秋。連續一年多酗酒的趙紅兵記憶力有些下降,已經想不起來眼前這個一身警服的人是誰,只是覺得有些眼熟而已。而嚴春秋看見趙紅兵,居然點頭笑了笑。

「你最近沒犯什麼事兒吧?聽說你現在挺老實?」嚴春秋居然微笑著說了這麼難聽的一句。

「……呵呵……沒有。」趙紅兵還沒想起來他是誰,以為是他在監獄時的管教之類的呢。

「那就好,你老實點兒啊,現在又要嚴打了。」

「哦?」趙紅兵被嚴春秋莫名其妙地問出了一肚子火。但畢竟這天是張岳的婚禮,趙紅兵也不好發作,含糊地答了一句就去接待別的客人了。

「你最近也沒犯什麼事兒吧?」嚴春秋居然又向和趙紅兵在一起接待客人的小紀問了同樣的一句。

「呵呵,你別以為你穿了身綠皮、戴了個大蓋帽就誰都能管。你紀爺爺現在是良民,你們公安還能管天管地?連良民也抓?」小紀根本就沒給嚴春秋任何面子,上來就開罵。小紀可記得嚴春秋是誰,當年小紀也暴打過他。那時候公安的警服還不像現在一身黑,是綠色的,所以小紀說他一身綠皮。

「沒惹事兒最好了,你繼續當良民吧!」嚴春秋居然沒回擊小紀的挑釁。

嚴春秋走遠後,趙紅兵問小紀:「他誰啊?」

「嚴春秋。」

「他來這裡幹嗎?張岳看見他還不得出事兒?你想辦法把他攆走。」

「攆能攆得走?你看看他……」小紀指了指嚴春秋。

嚴春秋的一身警服在人群中格外扎眼,只見他走到一桌,剛坐下,這一桌的人就全散了,十個人的桌子,只坐了嚴春秋孤零零的一個人。江湖中人聚會,來了個刑警隊的,誰不煩?

趙紅兵見狀趕緊走了過去:「呵呵,你和你的同學坐一桌吧。今天你們同學基本都來了,你去那邊。」趙紅兵指了指。

「哦,我剛才沒看見我的同學,我這就過去!」

「嗯!」

趙紅兵安頓好嚴春秋,轉頭又走去門外迎接賓客。剛走到門口,趙紅兵的身子就是一顫。因為他看見了高歡。穿著孕婦裝、大腹便便的高歡正向他迎面走來,他想避也來不及了。「嗯……你也來了。」實在躲不過去了,趙紅兵硬著頭皮說了一句。朝思暮想的人赫然出現在了自己面前,趙紅兵竟無話可說。「嗯……」高歡也像是被電擊一樣,木然地站在那裡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趙紅兵早就有在當天的婚禮上見到高歡的心理準備,他知道高歡一定會來。他一直琢磨著,見到高歡他就躲。這麼大的婚禮現場,他隨便躲哪兒都不會和高歡面對面地碰到。哪想到有嚴春秋這一搗亂,趙紅兵忙亂之下,竟然和高歡走了個面對面。

兩個人傻傻地對視了五六秒鐘,都覺得這樣實在太尷尬。「我去隨禮。」還是高歡先緩過神來。

「……哦。」趙紅兵還是有兒點手足無措。

高歡隨後進了門,在入口處,隨了禮。隨完禮後,高歡向前走了幾步,忽然回頭,回來後又跟寫禮的馬三要了支筆,扯過一張紅紙,寫下了幾個字,然後離去,徑直走向她同學那桌。

不一會兒,趙紅兵招待客人又走到了馬三寫禮的地方。

「紅兵大哥,剛才和你說話的那個孕婦,在這裡寫了幾個字。嘖,嘖,你看這字寫得。」馬三的表情,像是女人看見了一個限量版的LV的包一樣。

「呵呵,是嗎?」趙紅兵拿過那張被高歡寫著字的紙。

紙上寫著:他年得傍蟾宮客,不在梅邊在柳邊。

「紅兵大哥,那個字念什麼啊?」馬三豎起蘭花指,指著「蟾」字嗲嗲地說。

趙紅兵仿似沒聽見馬三的問話,他的思緒回到了1987年那段他和高歡私奔的日子。那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最美好的時光。他記得有一天,他和高歡到了一個開滿牡丹的地方。

「紅兵,我給你講個故事,講一個和牡丹相關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牡丹亭》。」

「好,你說來聽聽。」

「宋代,有一個女子名叫杜麗娘,她是一個太守的女兒,溫柔賢淑、美麗大方。有一日,她在夢中夢見了一個柳姓的公子。在夢中,她與他纏綿並私訂終身。她夢醒後始終忘不了夢中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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