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金瓶梅》小札與閑話紅樓第19節 其實黛玉也可以很世故1

我常常感慨當代社會「思想進步」太明顯了,凡事都喜歡單刀直入,毫不含蓄,痛快固然痛快,卻也把古典情懷之美破壞殆盡。不必說古典作品,連現代名家的經典之作,於我們也漸漸隔膜。比如有人批評楊絳《洗澡》的男女主人公虛偽。大約在他們眼裡,這本書主題也和時下婚外戀影視片「一聲嘆息」之類差不多。所以最好是愛了就上床,下床就離婚,打破一個舊世界,建設一個新世界,才算勇敢,來那麼多扭扭捏捏做什麼?又比如有人說《金瓶梅》才是偉大作品,《紅樓夢》只算言情讀物,因為後者傷春悲秋太小市民了,甚或至於說《鹿鼎記》比紅樓夢還偉大。種種奇談,不一而足。我只能說,社會的審美情趣,整個變了。除了商業社會赤裸裸崇尚功利,還有一個原因,是文化層的斷裂,傳統的失落,使得暴民文學和小市民文學大行其道,貴族精神已然成為一種遙遠的不可復見的東西。

請不要誤解「貴族精神」一詞。不是身為貴族就具有貴族精神了,或者有錢有閑者才配有貴族精神。比如《浮生六記》和《影梅庵憶語》,前者是市民階層的生活寫照,後者是貴族階層的生活寫照,可是二者流露出來的精神氣質,我以為前者是貴族的,後者才是市民的——或者說,小資的。

在紅樓夢的評論中,有一個無法迴避的話題,就是對寶釵和黛玉的褒貶。紅樓夢問世之後,百餘年間,雖然很多人說著黛玉的不好,但是絕大多數讀者,都是鍾愛黛玉的,包括那些指出她的缺點的人。到今天,情況倒了過來,越來越多人表示,不喜歡黛玉這個「麻煩」的女孩子。選擇愛人,他們寧可要襲人。就好像金庸武俠小說的女主人公,最受歡迎的永遠是雙兒和小昭。

我不得不又費力解釋一下「女奴」這個詞,它不只是用來形容身份的。比如,同樣是小姐,探春的氣質是貴族的,迎春的氣質是女奴的;同樣是丫環,紫鵑的氣質是貴族的,襲人的氣質是女奴的。我以為紫鵑的貴族氣質,毫不遜色於黛玉。

在把寶釵和黛玉來做比較的時候,有一個大的前提。紅樓夢的主旨是懷金悼玉。它描繪的,是青春與美的毀滅,千紅一哭,萬艷同悲。每一個年輕女孩子,都是它悲悼的對象,無論她們存在什麼樣的缺陷,也不會抹掉她們的美麗。她們都是「水做的骨肉」,和「泥做的骨肉」「濁臭逼人」的成人的、男性的世界對立的。很多紅樓夢中的人物,都不應用非黑即白的階級鬥爭眼光來看待。

所以不要簡單的把寶釵視為一個入侵者,木石前盟的破壞者。雪芹第一回就開宗明義,把本書和那些「滿紙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過作者要寫出自己的那兩首情詩艷賦來,故假擬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間撥亂,亦如劇中之小丑然」的「風月筆墨」區別開來,五十四回又借賈母之口,批判了一回「陳腐舊套」。如果寶釵只是個撥亂其間的跳樑小丑,又何以顯示寶黛愛情的可貴呢?

寶釵美嗎?美。和賈家三代不成器的男人敬、赦、政、珍、璉、蓉等比起來,和她的親哥哥薛蟠比起來,她是那樣高貴出塵。即使在一群出色的女孩子之間,她也是佼佼者。作者欣賞同情她嗎?是的。寶釵和黛玉一樣,是那些美麗、聰慧而不幸女孩子的代表,作者對她命運無限的悲憫。即使是伊甸園裡的蛇——襲人,作者心雖嚴冷,筆卻溫厚,絕不會把她寫成一個小丑來糟蹋她,何況是寶釵。

但是作者對寶釵和黛玉的感情又的確不同。我想引用清代龔自珍一首詩《世上光陰好》來談這個問題。

世上光陰好,無如綉閨中。靜原生智慧,愁亦破鴻蒙。

萬緒含淳待,三生設想工。高情塵不滓,小別淚能紅。

玉茁心苗嫩,珠穿耳性聰。芳香箋藝譜,曲J數窗櫳。

遠樹當山看,雲行入抱空。枕停如願月,扇避不情風。

晝漏長千刻,宵缸夢幾通。德容師窈窕,字體記玲瓏。

朱戶春暉別,蓬門淑晷同。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

定Q用極美的筆調描繪了閨中的生活,似乎人世間一切優雅、純粹都集中在這了。紅樓夢推崇的正是這種以女性,尤其是年輕女孩子為代表的優雅與純粹,作為「成人的世界」「男性的世界」的對照。「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可不就接近寶玉「魚眼睛」之論么?(有人可能會對這種表述感到不舒服,但是如果把它當作一種「哲學的認知」,而非生活的認知,就豁然開朗了——女孩子的美是「開闢鴻蒙」時最本初的美。《莊子·應帝王》就有一個寓言,七竅開而混沌死)。而紅樓夢中,最能體現這種優雅純粹之美的,正是黛玉。

而寶釵呢,對寶釵來說「我想」和「我應該」(本能與感情,認知與理念)幾乎就沒有區別,她做的一切都是「絕對正確」的。她是超越於年齡的成熟的。作者並非認為她不好,而是這種好並非他最熱愛與推崇的。

紅樓夢的筆墨是精細到「狡猾」的,作者往往不動聲色,慢慢寫去,把自己真實的見解隱藏起來,甚至是倒過來表述,如果讀者不是真的熱愛這本書,往往會被一些表面的語句迷惑。比如二十八回「羞籠紅麝串」寫道:「寶玉在旁看著雪白一段酥臂,不覺動了羨慕之心,暗暗想道:『這個膀子要長在林妹妹身上,或者還得摸一摸,偏生長在他身上。』不知道別人讀這一段感覺如何,我小時候讀到這裡時,簡直咬牙切齒,覺得太褻瀆黛玉了,寶釵摸不得,黛玉卻摸得?黛玉在我們心目中是神仙姐姐,純然「靈」的,怎麼能和肉慾聯在一起?等到多讀了幾次,才漸漸明白,寶玉很自然的認為,黛玉就是自己將來的妻子,而對寶釵從來就沒有這想法;他對她豐美的艷羨,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再回過去看「意綿綿靜日玉生香」,單純明凈得叫人傷感。才感悟到寶玉對黛玉,是一種悠遠的感情,既是孩子式的、淘氣的,也是知己的、深沉的。無論愛什麼,喜歡什麼,他都很坦蕩。他的泛愛和專一併無矛盾。

雪芹寫起黛玉和寶釵,總是「雙峰並立,二水分流」,故意要騙人上當,又怕人上當。早先的讀者上當的並不多。即使有同情弱者的緣故,更多還是欣賞黛玉的性情。然而雪芹恐怕很難想像,後世讀者會用種種功利的眼光,來看待他最愛的黛玉,他心目中的百花之神。他的「騙術」成功了,地下有知,他或者十分沮喪。

關於黛玉「小心眼」「尖刻」,總是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批駁的人很多了,我覺得沒有必要來一遍。我只想澄清另外一個誤解,就是黛玉愛情理想的落空,得怪她自己「不會做人」,失去了長輩的愛憐,葬送了自己一生幸福。這又是典型的現代思維,喜歡什麼就一定要主動出擊,否則就是失敗和無能。我想說的是,其實黛玉也可以很世故,寶釵會的那套,她都會。只要她願意,即使她不能做得比寶釵更好,也不會比寶釵差太遠。

我們今天對「禮」的理解是「禮儀」「禮貌」,其實在古代社會中,「禮」的範圍和作用,遠超於此。它是和「刑」一樣,是國家法律的一部分,是貴族階層所必須遵守行為準則。「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因為「禮」是貴族階級的專利,平民階層是不配承受「禮」的,對付他們的是「刑」。

對抗「禮」的性質是非常嚴重的,等同於今天對抗法律。當然,統治階級不可能人人守「禮」,就好像我們今天號稱法制社會,總有特權者能凌駕法律之上。但是「禮」的確是具有約束力的,「禮」的真正破壞者往往躲藏在暗處,而公然挑戰「禮」的,一定會遭到本階層一致的懲罰。聖人眼中,「禮崩樂壞」十分可怕,那表示整個社會失去了倫常秩序、是非標準,是大崩潰的前兆。

「禮」本來是一種用以約束個人的行為、調劑本階層矛盾的東西。時間越長,它那些虛偽的、不近人情的部分就越發的顯示出來。可悲的是,明明是對抗人性、壓抑感情的東西,後代的儒家偏偏要把它宣揚為亘古存在的、與生具備的天性。「禮」往往與「心」相違背,卻要指「禮」就是「心」,「心」就是「禮」。也就是說,單單禮數無缺是不夠的,還得心悅誠服的去執行「禮」,帶著強烈的感情去執行「禮」。

比如,孝,其實是一種後天培養出來的行為準則,但是當晉代統治者號稱「以孝治天下」時,不孝可以輕而易舉成為殺人的罪名。嵇康被殺的表面理由就是他是「不孝」者的同黨。那時代的人,談話中別人不小心提起家諱(父、祖父名字),就要伏地大哭,哭得越哀痛越好,否則就被視為「不孝」。所以去做客時要很小心,事先打聽好對方家諱,免得主人和客人都尷尬。

血親還可說,女子對公婆的「孝」要求更離譜。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裡面甚至寫到一個「不孝」的少婦被罰到地獄受苦,因為她雖然性情柔順,忍受婆婆虐待,枕席間卻對丈夫訴苦哭泣。再比如,男性公然聲稱「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非但女子當以青春和生命來殉「所天」,還要數十年心如古井,一絲波瀾不起,才是最高境界。如果只為家境好、有子女而不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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