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八日段祺瑞,賈德耀,章士釗們使衛兵槍殺民眾,通緝五個所謂「暴徒首領」之後,報上還流傳著一張他們想要第二批通緝的名單。對於這名單的編纂者,我現在並不想研究。但將這一批人的籍貫職務調查開列起來,卻覺得取捨是頗為巧妙的。先開前六名,但所任的職務,因為我見聞有限,所以也許有遺漏:
一徐謙(安徽)俄國退還庚子賠款委員會委員,中俄大學校長,廣東外交團代表主席。
二李大釗(直隸)國立北京大學教授,校長室秘書。
三吳敬恆(江蘇)清室善後委員會監理。
四李煜瀛(直隸)俄款委員會委員長,清室善後委員會委員長,中法大學代理校長,北大教授。
五易培基(湖南)前教育總長,現國立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
六顧兆熊(直隸)俄款委員會委員,北大教務長,北京教育會會長。
四月九日《京報》云:「姓名上尚有圈點等符號,其意不明。……徐李等五人名上各有三圈,吳稚暉雖列名第三,而僅一點。余或兩圈一圈或一點,不記其詳。」於是就有人推測,以為吳老先生之所以僅有一點者,因章士釗還想引以為重,以及別的原因云云。案此皆未經開列職務,以及未見陳源《閑話》之故也。只要一看上文,便知道圈點之別,不過表明「差缺」之是否「優美」(2)。監理是點查物件的監督者,又沒有什麼薪水,所以只配一點;而別人之「差缺」則大矣,自然值得三圈。「不記其詳」的餘人,依此類推,大約即不至於有大錯。將冠冕堂皇的「整頓學風」(3)的盛舉,只作如是觀,雖然太煞風景,對不住「正人君子」們,然而我的眼光這樣,也就無法可想。再寫下去罷,計開:
七陳友仁(廣東)前《民報》英文記者,現《國民新報》英文記者。
八陳啟修(四川)中俄大學教務長,北大教授,女師大教授,《國民新報副刊》編輯。
九朱家驊(浙江)北大教授。
十蔣夢麟(浙江)北大教授,代理校長。
十一馬裕藻(浙江)北大國文系主任,師大教授,前女師大總務長現教授。
十二許壽裳(浙江)教育部編審員,前女師大教務長現教授。
十三沈兼士(浙江)北大國文系教授,清室善後委員會委員,女師大教授。
十四陳垣(廣東)前教育次長,現清室善後委員會委員,北大導師。
十五馬敘倫(浙江)前教育次長,教育特稅督辦,現國立師範大學教授,北大講師。
十六邵振青(浙江)《京報》總編輯。
十七林玉堂(福建)北大英文系教授,女師大教務長,《國民新報》英文部編輯,《語絲》撰稿者。
十八蕭子升(湖南)前《民報》編輯,教育部秘書,《猛進》撰稿者。
十九李玄伯(直隸)北大法文系教授,《猛進》撰稿者。
二十徐炳昶(河南)北大哲學系教授,女師大教授,《猛進》撰稿者。
二十一周樹人(浙江)教育部僉事,女師大教授,北大國文系講師,中國大學講師,《國副》編輯,《莽原》編輯,《語絲》撰稿者。
二十二周作人(浙江)北大國文系教授,女師大教授,燕京大學副教授,《語絲》撰稿者。
二十三張鳳舉(江西)北大國文系教授,女師大講師,《國副》編輯,《猛進》及《語絲》撰稿者。
二十四陳大齊(浙江)北大哲學系教授,女師大教授。
二十五丁維汾(山東)國民黨。
二十六王法勤(直隸)國民黨,議員。
二十七劉清揚(直隸)國民黨婦女部長。
二十八潘廷干二十九高魯(福建)中央觀象台長,北大講師。
三十譚熙鴻(江蘇)北大教授,《猛進》撰稿者。
三十一陳彬和(江蘇)前平民中學教務長,前天津南開學校總務長,現中俄大學總務長。
三十二孫伏園(浙江)北大講師,《京報副刊》編輯。
三十三高一涵(安徽)北大教授,中大教授,《現代評論》撰稿者。
三十四李書華(直隸)北大教授,《猛進》撰稿者。
三十五徐寶璜(江西)北大教授,《猛進》撰稿者。
三十六李麟玉(直隸)北大教授,《猛進》撰稿者。
三十七成平(湖南)《世界日報》及《晚報》總編輯,女師大講師。
三十八潘蘊巢(江蘇)《益世報》記者。
三十九羅敦偉(湖南)《國民晚報》記者。
四十鄧飛黃(湖南)《國民新報》總編輯。
四十一彭齊群(吉林)中央觀象台科長,《猛進》撰稿者。
四十二徐巽(安徽)中俄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長。
四十三高穰(福建)律師,曾擔任女師大學生控告章士釗劉百昭事。
四十四梁鼎四十五張平江(四川)女師大學生。
四十六姜紹謨(浙江)前教育部秘書。
四十七郭春濤(河南)北大學生。
四十八紀人慶(雲南)大中公學教員。
以上只有四十八人,五十缺二,不知是失抄,還是像九六的制錢似的,這就算是足串了。至於職務,除遺漏外,怕又有錯誤,並且有幾位是為我所一時無從查考的。但即此已經足夠了,早可以看出許多秘密來——
甲.改組兩個機關:
1.俄國退還庚子賠款委員會;
2.清室善後委員會。
乙.「掃除」三個半學校:
1.中俄大學;
2.中法大學;
3.女子師範大學;
4.北京大學之一部分。
丙.撲滅四種報章:
1.《京報》;
2.《世界日報》及《晚報》;
3.《國民新報》;
4.《國民晚報》。
丁.「逼死」兩種副刊:
1.《京報副刊》;
2.《國民新報副刊》。
戊.妨害三種期刊:
1.《猛進》;
2.《語絲》;
3.《莽原》。
「孤桐先生」是「正人君子」一流人,「黨同伐異」(4)怕是不至於的,「睚眥之怨」(5)或者也未必報。但是趙子昂的畫馬(6),豈不是據說先對著鏡子,摹仿形態的么?據上面的鏡子,從我的眼睛,還可以看見一些額外的形態——
1.連替女師大學生控告章士釗的律師都要獲罪,上面已經說過了。
2.陳源「流言」中的所謂「某籍」(7),有十二人,佔全數四分之一。
3.陳源「流言」中的所謂「某系」(案蓋指北大國文系也),計有五人。
4.曾經發表反章士釗宣言的北大評議員十七人(8),有十四人在內。
5.曾經發表反楊蔭榆宣言的女師大教員七人,有三人在內,皆「某籍」。
這通緝如果實行,我是想要逃到東交民巷或天津去的(9);
能不能自然是別一問題。這種舉動雖將為「正人君子」所冷笑,但我卻不願意為要博得這些東西的誇獎,便到「孤桐先生」的麾下去投案。但這且待後來再說,因為近幾天是「孤桐先生」也如「政客,富人,和革命猛進者及民眾的首領」一般,「安居在東交民巷裡」(10)了。
這一篇是一九二六年四月十三日作的,就登在那年四月的《京報副刊》上,名單即見於《京報》。用「唯飯史觀」(11)的眼光,來探究所以要捉這湊成「大衍之數」(12)的人們的原因,雖然並不出奇,但由今觀之,還覺得「不為無見」。本來是要編入《華蓋集續編》中的,繼而一想,自己雖然走出北京了,但其中的許多人,卻還在軍閥勢力之下,何必重印舊賬,使叭兒狗們記得起來呢。
於是就抽掉了。但現在情勢,卻已不同,雖然其中已有兩人被殺(13),數人失蹤,而下通緝令之權,則已非段章諸公所有,他們萬一不慎,倒可以為先前的被緝者所緝了。先前的有幾個被緝者的座前,現在也許倒要有人開單來獻,請緝別人了。《現代評論》也不但不再豫料革命之不成功,且登廣告云:「現在國民政府收復北平,本周刊又有銷行的機會(謹案:妙極)了」(14)了。而浙江省黨務指導委員會宣字一二六號令,則將《語絲》「嚴行禁止」(15)了。此之所以為革命歟。因見語堂的《翦拂集》(16)內,提及此文,便從小箱子里尋出,附存於末,以為紀念。
一九二八年十月二十日,魯迅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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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六年四月十六日《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