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絲汀娜
在此我要做一項聲明:沒錯,什麼奇形怪狀的高跟鞋我都穿過。沒錯,我穿著它們走路沒有一點問題,看起來甚至還很輕鬆的樣了。但是我告訴你們,要說腳不痛,那純粹是騙人的鬼話。
我不敢肯定自己前世是否做過中國女人?不過百十年前所有的中國女人都得裹小腳,都必須忍受纏足之苦。
不過我覺得好像又不太可能,因為一來我對東方文化並沒有似曾相識的感覺,二來當時那些可憐的中國婦女都是出於無奈,是被迫讓雙足承受非人的待遇。而我卻是自找的。
這就叫「迷戀」,也可以稱之為「苦戀」:專門製造痛苦的痴戀。
鞋子專門製造痛苦,不只是高跟的鞋,還有的新鞋、緊鞋、硬鞋、綁帶鞋,其實根本就是所有的鞋!
疑問:我何苦如此虐待自己?
反問:有別的選擇嗎?有其他的代替品嗎?還是就只剩下那種沒型沒款的「健康鞋」、「矯正鞋」?
其實這個問題問了也是白問:我是一個腳背比一般人要高的人(這種人穿包頭鞋時,特別容易覺得擠壓不適),兩隻腳的後跟還都多長了兩塊體積雖小但絕不容忽視的贅骨,所以只要一穿上新鞋就一定會磨出水泡。為此我曾遍尋名醫,最後有一位外科矯正醫生很「善意」地告訴我:那些多長在腳後跟的小骨頭是可以「用鎚子敲碎」的,不過事後我的腳會變小一點,也就是說,我穿的鞋子是否會變小几號也未可知。我本不是一個容易聽勸的人,但親愛的醫生大人,就算這次我聽了你的建議,讓你把我的腳變小了,那麼請問我家裡的那幾十雙鞋子該怎麼辦呢?
於是我決定勇敢地面對疼痛,將其視為「必然之苦」。愛美就不要怕痛!我在小時候曾經自練一種腳下功夫,就是赤腳走過尖尖的石頭,踩在奇形怪狀的碎石上,或是奔跑於鋪滿稜角尖銳的貝殼的沙灘上。這樣的訓練讓我的腳變得異常柔軟而且獲得了充分的舒展。穿著不合腳的鞋子時,採取的態度是同樣的:不要縮緊肌肉感覺腳下的痛,要盡量分散注意力,把焦點轉移。不要老想著:「天啊,我受不了了,穿著這種高跟鞋散步,我連十分鐘都沒辦法再忍受,怎麼可能走完全程?」要將前面的想法自我催眠為:「哎呀,真是春光明媚,景色宜人啊!」當然你也可以想著上次到超市大肆採購的情景,或是自己在腦海中勾勒大老闆穿內衣的樣子。反正不管怎麼樣,要把握住重點,不要去想腳上的鞋子。
我和同事安冬妮內特是在一次旅行中認識的。我們一起參加了一個到義大利阿瑪爾菲海岸度假的旅行團,下榻在一個名叫波西塔諾的小城中。該城傍著海岸而建,絕大部分的街道都是陡峭的上坡路,而且是由一塊一塊圓形的大石頭鋪設而成的(這裡因為德國總理施羅德夫婦曾經前往度假而聲名大噪)。由於當晚我們要出席一個正式的晚宴,所以我明知下午安排了市區觀光的活動,仍決定穿上和當地陡峭的地形相得益彰的一雙黑色鹿皮高跟鞋(足足有16公分高的細跟)隆重出遊。
安東妮內特後來告訴我,當時她對我的印象真是深刻極了,我竟然可以穿著跟那麼高的鞋子,面不改色,一派淡然,像只高地山羊一樣,「叩叩叩」地走在鋪著石塊的山路上,而且還能面露微笑!而她在一旁看得是心驚膽戰,隨時隨地都在擔心,不知是我的鞋跟先斷,還是我的腳掌先折。我跟她解釋說,第一、我那雙鞋的16公分高的跟,外麵包著一層鹿皮,裡面的軸心其實是用鋼做的,耐用得很。第二、我當時哪裡是在「微笑」,我是在「苦笑」,齜牙咧嘴硬擠出來的「苦笑」。因為我一直在自我催眠,在心中暗想:就快解放了!只要再等一會兒,等吃完飯就可以沖回旅館、倒在床上,把雙腳蹺起來了!光是想著能把腳丫從鞋子中解放出來,就夠暢快的。那真是一種無法形容、無與倫比的自由感覺!
此外,安東妮內特還說,因為我這麼一路扭扭擺擺地走著,引來一串義大利男人的注目,全都目瞪口呆地盯著我看,場面真是讓人噴飯。所以受一點罪也值得了,是不是?
我一直覺得我的雙腳是全身上下生得最好的地方。它們嬌小、細緻、漂亮,就跟我理想中的一樣。我的前任男友李歐曾告訴我,他很喜歡將我的腳握在手裡,我聽了真是覺得無比的受用。
為了他、為了我自己、為了安東妮內特、為了所有懂得欣賞我美足的人,每天早上我為它們套上新的刑具,或綁著鞋帶、或別著環扣、或綴著蝴蝶結,勇敢堅強地面對腳上磨起的水泡、傷口與裂紋。每天晚上,我會在沐浴的時候悉心清洗它們,用火山浮岩仔細地去除腳上多餘的角質與老繭,最後再抹上一種特別的腳霜進行按摩(Kiehls出品的一種保養霜,專門針對乾性粗糙皮膚而設計的配方,是我託人專門從紐約帶回來的)。
三十二歲來臨的時候我發現,我雙腳的大拇趾竟然有向外彎曲的趨勢,當時真是嚇了一大跳。從此我開始不停地鍛煉我的前足關節,以防止拇趾球癥狀的發生(大拇趾根部掌上凸出的肌肉)。在這裡我很樂意告訴你們該如何做,很簡單:用腳尖站在離地一階的台階上,盡量讓整隻腳騰空。雙手扶好兩側的欄杆或任何可以支撐的東西,然後將腳跟慢慢往下踩,保持十秒鐘不動。同樣的動作反覆做幾次,一邊在腦海中想著:「嗯,明天要穿那雙皮面會閃閃發亮的新鞋出門。總不能光著腳到處亂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