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寸步難行

——蘇菲亞

長久以來我就一直只有一雙真正能穿的鞋。這麼說絕對不是為了要賣這本書。我要不是只擁有一雙真正能穿的鞋,那就一雙能穿的也沒有了。儘管如此,或正因為如此,我不斷地買新鞋。因為我沒有辦法確定,或是不願意確定,所買的鞋子到底是不是那雙真正能穿的。

克莉絲汀娜的義大利「聯合供應商」,一年兩次固定送十雙鞋來供她換穿。鏤空的、包頭的、高跟的、矮跟的,應有盡有。或者她自己也會親自到鞋店去挑選。她很清楚她要什麼,只是有時候可能要考慮久一點,有時候很快就能決定。

她不僅知道自己要什麼,也很清楚在哪裡買得到,價錢是多少。她穿著那些極盡古怪的鞋子,踏著不可思議的高跟,嘴裡吹著口哨,怡然自得地走在大街小巷,只等著夏天或冬天又到了,換季了,新鞋就又來了!我和鞋子的緣分就沒有那麼好,我始終必須忍受因穿鞋帶來的痛苦。不是指那雙「真正能穿的」鞋,而是指其他所有的鞋子。

那些穿起來很醜陋的鞋子,我想在這裡就根本不必談了。而其他剩下來可談的鞋子,每一雙都讓我永生難忘。原因無他,因為它們全給我同一種感覺,那就是「痛!」「痛!」「痛!」每一步都痛,痛徹心扉。當然在鞋店裡試穿時走的那十幾步不算,買回家後在穿衣鏡前走的那幾十步也不算。真的,只要是在試穿的時候,任憑你怎麼走都不會覺得有何不妥。但請相信我,它一定會、絕對會在最最不應該、最不合時宜的時候出紕漏,讓你覺得「痛啊!」

第一雙讓我記憶深刻的「苦難鞋」,是一雙深藍色的漆皮皮鞋,它是那種不需要系鞋帶也不用扣扣子一套上就可以走人的「方便鞋」。當時我年方七歲,覺得這鞋簡直帥呆了。在我認識的人當中,沒有任何人有過那麼棒的鞋子。對我而言,那已經是一雙真正的「女鞋」(而非童鞋)了,因為我看過我母親也有類似的一雙。

我非常珍愛那雙鞋,而我的腳不停地在長大,而且長得好快。不久我就感覺到兩腳的大拇趾已經頂到了鞋頭。光是頂大拇指有時候就夠痛的了,但管它呢。問題是,緊接著其他幾個腳趾頭也全擠上來了。於是我把腳盡量捲起來走路,爭取到的空間讓我又多穿了半年。

我老媽雖然偶爾想起來也會問一下:「鞋子會不會已經太小啦?」同時以一副很熟練的樣子,用大拇指在鞋頭的部分按兩下。因為她在按下去的地方仍感覺到了空隙,於是高興地說:「太好了,這鞋顯然跟著在長哪!」因為小孩子的鞋都貴得很,尤其是小女生的,如果小妮子們遺傳了她們媽媽愛買鞋子的天性,那可真夠瞧的。

我媽用手按到的其實是我的大腳趾關節,這些日子鍛煉下來,我已經可以把所有的腳趾全部都捲曲起來了,而且照樣走路。顯然我走得還不錯,因為沒有任何人察覺出異常。任誰都知道孩子的骨頭最為柔軟。在運動界或體操界,有各式各樣千奇百怪的訓練方式,就是為了讓孩子們去挑戰身體的極限。於是當蘇俄的小朋友們努力在平衡木和高低杠間旋轉飛躍,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國際體壇上贏得獎牌,終於能脫離當地酷寒的嚴冬時,我這廂則蜷著腳趾、「穿」著我那雙心愛的深藍色皮鞋,一拐一拐地練著我的軟骨功。可以想像,那時候只要一有機會坐車,我總是會歡喜雀躍得不得了。也正因為如此,那段時間全家人都知道我是個「懶腳」,都奇怪為什麼我會那麼不愛走路?

這中間曾經發生過兩件事,讓我差點兒得放棄我的寶貝藍鞋。第一次是因為一個可惡的禁令。當時因為適逢能源危機(我想是在1973年的時候),政府明令規定:星期天禁止開車。而我每個星期天都得去上芭蕾舞課。其實我不只是去「上課」而已,穿著芭蕾舞鞋用腳尖跳舞,對我那終日蜷曲的腳趾來說,是再好不過的舒展運動與休息。但除了那雙藍鞋,我不可能穿別的鞋子去上課,因為每個同學都穿得漂漂亮亮地出現在課堂上。但要我穿著藍鞋「走」著去上課簡直是不可能!怎麼辦?我開始哀號,別有用心地比平時哭得更大聲、更凄慘。

幸好我還有一個任職於鐵路局的舅舅彼得,由於公務的關係,他擁有一張特別通行證,可以在禁令實施的時候照樣開車。我停止哭鬧,喜孜孜地「裹著小腳」,坐上彼得舅舅的賓士轎車,呼嘯著駛過波恩市空無一車的街道。在芭蕾舞教室稍事停留,練習完畢所謂的「兒童芭蕾」,就等著彼得舅舅再用他的大奔把我載回家去。

第二次害得我幾乎要放棄藍鞋的是「皮麗兒」公司。事實上那家公司並不叫「皮麗兒」,「皮麗兒」只是該公司所生產的一種洗潔劑(我後來也知道了)。但因為該清潔劑廣受一般主婦的喜愛,幾乎家家戶戶都是該產品的使用者,遂成為該公司的代名詞。「皮麗兒」的包裝是一個鮮藍色的塑膠瓶,在瓶身的背面是一個經過設計的貼紙區,上面有兩個「強力去污花仙子」的圖案,用戶可以將其揭下,貼在自己喜歡的地方,像廚房、浴室的磁磚上,或是房間的牆壁上。

我必須承認,「皮麗兒」的行銷策略真是厲害,因為在每一個瓶子背面的「花仙子」貼紙,圖案設計都不完全一樣,所以過不了多久,購買「皮麗兒」的人就不再是為了瓶中的清潔劑,也不再是為了要清洗更多的東西,而完全是為了那些不同圖案的「花仙子」貼紙了!

為什麼當時的情況會變成那樣,我其實也搞不太清楚,只能根據我自己慘痛的經驗告訴你們,「皮麗兒」這一招還真是成功。光是我們小孩子,就為了那兩張貼紙就可以鬧得天昏地暗,日月無光:吵架、打架、搶地盤,可以說是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誰在哪裡看到新的花色,就硬說那是他的收藏;誰到「皇帝咖啡館」去把店裡廚房的貼紙偷偷撕走了;誰家廚房的磁磚上貼了最多的花仙子,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皮麗兒」貼紙還有更糟糕的一點:它很容易從瓶子上揭下來,但一旦貼上磁磚或其他任何地方,就休想再把它撕下來了!任憑你費盡九年二虎之力,連洗帶刷、又搓又刮,一層薄薄的、黃黃的、看起來噁心的、仍帶著超強黏力的花型薄膜,始終堅守陣地不為所動。而這一小塊一小塊殘留下來的印子,黏著灰塵,黏著殘渣,黏著日後任何飛揚飄舞在空中的東西,又像一朵朵小花似的重新綻放在牆上。聽說在一些老房子里,二十年前貼過花仙子貼紙的痕迹仍然清晰可見。

當然,我也曾是一個「皮麗兒」貼紙受害者。不管我去哪裡,特別是去沒有小孩的家庭里,我一定馬上先進廚房,四下搜尋,看看是否還有「皮麗兒」貼紙。

有一天,我可真走運了。我會時不時地到我老媽的辦公室去玩玩,如果她剛好在忙著,我就一個人晃到公司的餐廳去,給自己買一瓶可樂或芬達喝。因為去的次數多了,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全都認識了我,我也就理所當然地溜到櫃檯後面去到處亂跑。

一天下午我到廚房去探望他們的大廚,當時他正在和所有的鍋子奮戰。笨啊,怎麼早想不到!每天有那麼多人吃飯,當然會有一堆餐具需要清洗。只要有東西需要清洗,就一定會用到「皮麗兒」洗潔劑,只要有「皮麗兒」洗潔劑的地方,就一定會有「皮麗兒」貼紙,哈哈哈!得到大廚的許可,我從瓶子上將兩枚貼紙摳下來,哇,棒呆了!一時之間我不知道該把那兩張意外得到的寶貝貼到哪裡去?我還有一罐芬達汽水要拿呢,而距離回家貼到廚房牆上去至少還要等好幾個鐘頭,怎麼辦?於是我決定把偏黃的那張花仙子貼在右腳的鞋子上,另一張偏藍的則貼在左腳的鞋子上。如此一來,我的兩隻手就又都空出來了,左手拎著汽水,右手拿著大師傅送的巧克力,我真是再幸福不過啦。

「皮麗兒」貼紙的超強黏力,我是事後才領教了的。我娘當然早就知道個中厲害,所以當我興高采烈地從餐廳走出來,迎面瞧見她時,她竟然就發出一連串的尖叫聲。我告訴老媽不用緊張,我只是暫時將貼紙貼在鞋子上,等回到家我就把它們撕下來,貼到廚房的磁磚上去。這樣一來,我們家就比瑪麗塔媽媽的廚房多一朵花了!

但老媽並沒有停止叫嚷,我雖然不完全明白事情到底有多嚴重,但一句「這下可好了,蘇菲亞,你這雙鞋非報銷不可了!」就像打雷一樣,一直回蕩在耳邊久久無法散去。我開始大聲哀號。不會吧,我喜歡「皮麗兒」有什麼錯?我熱衷收集貼紙有什麼不對?為什麼要用我的藍鞋做為代價?不可能的,不可以的!

我哭著哭著倦極而眠,我老媽則整晚沒有停止過嘮叨,因為她正在用她那保養得美美的指甲,一點一點地將黏在我的寶貝鞋上的貼紙刮掉。我娘之所以會那麼堅韌,那麼努力不懈地為我刮掉貼紙,是因為她很清楚自己的女兒,她知道我的睡著完全是在為第二天繼續哭儲備精力。只要等我一醒來,一定馬上又開始大哭大叫,而且拒絕去上課,因為沒有藍鞋穿,我是打死也不會去學校的。所以不知搞到半夜幾點,老媽終於完成了這項艱巨任務,讓我的藍鞋「勉強」再度重生。第二天早上,它端端正正地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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