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絲汀娜
在此我要鄭重聲明:以下所言全部屬實,絕無半句謊言。如果你並不想知道有些男人在工作之餘都幹些什麼(放心,我不是要在這裡談足球、啤酒或是撲克牌),如果你還想保留一些對男性的正面看法,那我建議你不要再讀下去了。
其實,每當我聽到別人在談論那幾位脫口秀主持人時,都不禁會想:其實有那麼一點「戀物癖」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們甚至可以說,一個本性善良的戀物癖者,要比一個有暴力傾向、喜歡綁架人、或是只喜歡和動物在一起胡搞的傢伙要好多了吧?再說「戀物癖」也不像某些疾病那樣會傳染,所以一般來說,不管這類人「迷戀」的是什麼,都不會有什麼危險性。
當然,要說它是一件美好的事,也絕對稱不上。試想:假如我的男友會對其他女人身上的東西產生性幻想,就像其他男人對我一樣,那我不瘋掉才怪呢。我相信「英雌所見略同」,所以敢大膽地說,不管是「戀鞋狂」還是「戀足狂」,多半都是未婚的男性,因為如果一個男人成天在街上晃來晃去,到處尋找獵物,想想看有哪個女人能忍受得了?那還不如去談足球、啤酒和打撲克牌吧。
好,我現在就從頭說起。
我是在去科隆念大學的時候,才碰到生平第一個「戀物癖」者。科隆在一般傳統的觀念里是一個包容性很強,相較之下顯得比較重感官享受的城市。那裡到處有來參加嘉年華會的人,思想非常開放,還有從事各種藝術活動的人,以及一些奇怪的政府官員。所以在那樣的人群當中,一個在離地二十公尺處四下搜尋獵物的怪人,是一點也顯不出來的。所以我當然完全沒有注意到那個傢伙。
實在也因為他長得太普通了,大約二十五歲左右,鬚髮黯淡,面孔模糊,反正一點也不起眼,一點也不會讓人覺得危險。當然他的「嗜好」除外,只是當時我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怪癖,直到開始了下面的對話:
「對不起,小姐,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好啊,請問。」
「你可以把你腳上穿的襪子賣給我嗎?」
「什麼?」
「襪子,你腳上穿的襪子。」
「襪子?我腳上穿的襪子?」
我說過,他是我這輩子碰到的第一個「戀物癖」。反應一向靈光的我,一下子突然變得遲鈍了起來。但當我聽到他說「一百馬克,怎麼樣?」時,我的精神馬上一振,腦袋裡像閃過雷電一樣,把剛剛接收到的訊息清清楚楚地又重複了一遍:「—百馬克?」沒錯,因為他又重複了一遍:「一百馬克!」你們必須知道,當時我還不是什麼寫過有關「戀鞋癖」的高薪暢銷作家,我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大學生而已,一個穿著棕靴黑襪再平凡不過的大學生罷了。我腳上穿的那雙黑襪子花了我十個馬克,而現在卻一下子漲到了一百!哇塞!
「好,沒問題。」
「太好了,那可不可以麻煩你坐到台階這邊來。」
我承認當時心裡有一點害怕,但因為事情發生在一個熙來攘往、熱鬧非凡的購物MALL里,而那個傢伙看起來又像是個剛剛上任不久的小公務員,於是我告訴自己:「管他呢,脫吧!」我一邊動手解開鞋帶,一邊假裝不經意地問了幾個問題。
「您買這襪子回去是要做什麼用呢?」(回答:一邊聞一邊自慰。)
「您常常這樣買襪子嗎?」(回答:大概每三天一次吧。)
「為什麼剛好看上我的襪子呢?」(回答:你給我的感覺很好,我已經跟了你大概有十五分鐘了。)
「錢呢?」(回答:喏,在這裡。)
除了一百馬克,他還給了我他的聯繫電話(家裡和辦公室的都有),甚至還附上了一項邀約:「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再做一次交易,通過郵局代收款的方式進行。」說完他隨即轉身離去,一眨眼就消失在人群中了。整件事情就這麼結束了!
我一個人站在原地,覺得一下子有了好多新的體驗:
第一、原來有的男人喜歡和襪子做愛,而且不是穿在腳上,而是湊在鼻子上。
第二、從事色情交易不只是可以通過電話,還可以經由郵局。
第三、光著腳佇立在十二月的科隆街頭,冷啊!
另外還有好幾個問題同時在腦中縈繞:
第一、我是不是變成妓女了?
第二、剛剛那個穿一身灰的年輕人,算不算是一個危險的「強暴犯」呢?
第三、他如何負擔得起這樣的花費?
針對第一個問題,我很快就有了答案:不是,我不覺得是。我很快就下了這樣的結論,因為我向來不喜歡多花時間和精神在「想也知道不會有什麼了不起的答案」的問題上。(這裡所謂多花時間,大約是指兩分鐘左右吧。)
至於另外兩個問題的答案,則在這個故事的續集中才得到了解答。
故事的續集發生在兩年以後,當時我已經從學校畢業,在一家評價相當高的婦女雜誌社工作。有一次,幾個要好的同事約了一起聚餐(我相信大伙兒都喝了一點酒),我向她們提起上述的經歷。哇啦啦,有意思啊,這個故事!他竟然把電話號碼都給你了,真不簡單。「你一定要把這個故事寫出來!」
你們首先要知道一件事,和「性愛」主題有關的文章,在婦女雜誌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這方面的文章內容,有很多都是出自女主編、女記者們的親身經歷。(譬如有一篇文章叫「倒楣性事一籮筐」,就是一位女同事精採的親身體驗:她在和情人翻雲覆雨完事之後才發現,整個做愛過程中她的衛生護墊竟然一直都黏在她的屁股上!)
於是乎就有了後續的訪問。訪問的對象除了前面提到過的那位來自科隆的青年馬丁(對了,順便提一下,他受訪的酬勞是一雙襪子),另外還有一位心理學家,他們共同幫我澄清了當年未獲解答的兩個問題。
針對我的第二個問題,受訪的兩位表示了相同的意見:有「戀物癖」的人決不會像強暴犯那樣危險,因為基本上他們已將發泄的對象由活生生的人轉成了沒有生命的物。說得更直白一點就是:這種人寧願強暴我的鞋子和襪子,也不願意強暴我!好深的寂寞,不是嗎?而且真是只豬,好可悲的豬!
對於我當年的第三個問題,受訪的兩個人倒有不同的意見。
當事人馬丁覺得,他對「腳下之物」的迷戀與熱愛,不過是一種嗜好罷了。「這其實和其他的人花錢在旅遊上或是衝浪上是一樣的。」對於這種講法,心理學家卻認為大有美化和「粉飾」原意圖之嫌。有「戀物癖」的人,其性格多有易上癮的弱點,而這種癮頭通常會愈演愈烈,必須要用愈來愈強的劑量才能使其滿足。換成大白話就是:向女人買鞋子和襪子是會讓人墮落以至於走向犯罪的!這點我絕對可以作證。
新的疑問來了:我是不是也有「戀鞋癖」呢?答案是:不知道。真的搞不清楚。但有一點卻是不爭的事實:自從那次事件之後,我和這類人突然就變得牽扯不斷、糾纏不清起來。
我的雙腳好像從此失去了它們的「貞操」,總是不斷有新的「戀鞋癖」者尾隨在後。噢,不只在後,跟在腳前的也有。尤其是在我參加過一個當紅的電視訪談節目之後,情況就變得最為嚴重。當時我是以「專家」身分受邀在節目中談論相關的主題(因為製作單位看過我的文章),結果節目播出後的迴響大得不得了,電話、信件、不同的邀約如雪片般飛來,簡直讓人應接不暇,而我的雙足壓根兒還沒給任何人瞧見過呢!我不禁暗自慨嘆,世風日下,如今男人真是愈來愈難懂了。
就拿下面這個例子來說吧。有一天,我在慕尼黑搭乘地鐵的時候,碰到一位身穿牛仔褲、名叫佛寇?布盧門的年輕人。他看起來大約三十歲左右,硬要將他的名片塞給我。地鐵駛過火車站,朝歐殿翁廣場開去,一路上他滔滔不絕地對我說,他是國家劇院的特約演員,最近剛剛寫完了一個劇本。他一邊談著他的戲,一邊偷偷地、色迷迷地、充滿渴望地瞄著我的雙腳(上面穿著Gucci土耳其藍蛇皮露趾高跟鞋),並且開始遊說我擔任他戲中的女主角,因為這齣戲叫做「會說話的腳」,他認為對我來說再合適不過了。
故事內容是講述一個女秘書為了要讓自己的工作能力達到完美,遂將兩枚電腦晶片植入到自己的體內。不料這兩枚晶片竟然從體內滑落至腳底,結果她的雙腳從此就有了自主的意識,不再聽命於大腦。
「你想,兩隻腳就像一個獨立有生命的個體一樣,」佛寇情緒激昂地說,「比如當它們在餐廳時,突然就自行跳到餐桌上去了,不是太幽默了嗎,真是太瘋狂了!」對他最後說的那句話,我是再贊同不過。委婉拒絕了他的邀約,我在地鐵下一站到站的時候趕緊跳下車,小跑著快速離去。
老實說,事後我還留意了好一陣子報紙上藝文版的消息,想看看到底有沒有一齣戲名和「腳」有關的舞台劇要上演。我一邊翻閱報紙,一邊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