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絲汀娜
我總共有121雙鞋,如果一雙接一雙地擺,長度剛好可以擺滿足球場短邊的兩條底線。有人告訴我那叫做球門線。但足球場上並不是收放鞋子的好地方,我想任誰都會同意。不只因為有球滿場亂飛,還有一大堆人穿著釘鞋滿場亂跑亂踩,太不安全。那鞋子該收到哪裡去呢?
我老媽有一個很大的藤編籃子,一直放在地下室里。(我在前面第二章曾經提到過它)她把所有不再穿的鞋子全都扔在籃子里,任其自生自滅,完全不予理會。(我媽是寶瓶座,據說這個星座的人不太重視物質生活。)好幾年前我曾經又一次在籃中東挑西揀,希望翻出些寶貝來,結果竟然被我找到了一雙Jean-Patou木屐。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一邊做工一邊看著電視上的八點檔連續劇,邊看邊罵),用鞋刷悉心將鞋面厚厚的陳年灰塵刷去,終於又讓這雙鞋重見天日。(很幸運地,我的腳和我媽的一樣大。)
在那個藤籃中,確實有很多雙鞋早該送進博物館了。(就在寫這句話的同時,我彷彿聽到老媽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充滿責備:「你答應過要帶我一起去看佛羅倫薩的Terragamo鞋博物館的!」哈,笑死人,帶一個只會把自己的舊鞋全丟進籃子里保存的人去看鞋子博物館?豈不是天大的笑話。)
我曾絞盡腦汁,花了很長時間思考,如何保存我那些寶貝鞋子,如何才能將它們完好無缺地好好「傳給」我尚未出世的孩子,尤其是我的女兒。可惜始終無解。於是我只好先暫時把它們整整齊齊地排在我的床底下(很幸運的,我從來沒有腳臭的問題),把所有可能搭配衣服的鞋子一雙一雙從鞋盒裡拿出來,再收進去。
我的一個姊妹淘娜妮,曾經在跳蚤市場買到一個有著一層一層抽屜的那種舊式置物櫃。在80年代初期,一般人在購置傢具時,不是全套採用個人風格極強的設計師作品(黑色真皮沙發、鉻金屬嵌玻璃的桌子、鹵素燈、或者有設計師親筆簽名的霓虹燈),就是全數到跳蚤市場搬舊貨回來(硬得半死、坐墊已經破爛不堪的橡木椅子、被油煙熏得黑黑黃黃的廚具、鍍金的邊已經磨掉一半的盤子)。
很多人直到今天還有保存舊貨的習慣,還好,我不必一直留著二十年前的古董傢具,儘管我仍然保存著所有的舊鞋。我承認有些舊鞋的樣式若照今天的眼光來看,真是又丑又土,足夠難看。但我很清楚用不了幾年的時間,那些樣式又都會死里復活,成為最流行的款式。鞋子的造型和後跟的變化能有多少種?再變也變不出太多的花樣了吧?不,每年鞋商都要推出新的款式刺激市場銷售,所以根據我的估算,大概只要再過兩年時間,那種在80年代廣受歡迎的漆皮尖頭鞋,就又會重新站在舞台的中央,獨領風騷一陣子。到時候呢,你們看著好了,一定會有人問起我腳上的鞋子(尤其是那雙黑白格子相間的長統靴,絕對會引起轟動。那是我當年的義大利男友奧拉齊歐送的)。我呢,就會很酷地回答說:「喔,這一雙啊,這是FreeLance很久以前的樣式了。」換成「大白話」的意思就是:「哈,就算你再經常去倫敦,也別想買到這種款式啦!」或是「哼,知道厲害了吧?十年前當你剛剛搞清楚adidas和Nike的區別時,本人就已經有這等品味了!」
就因為鞋子的樣式會一再重複流行,如何將鞋子妥善保存,就變得異常重要而且必要。娜妮的那個多層置物櫃是我見過的最不方便、最難用的一種鞋櫃。第一、她永遠記不得哪一雙鞋放在哪個格子里,所以也永遠找不到她想搭配身上衣服的那雙鞋。於是只好顛倒過來,變成先從鞋櫃里挑好一雙鞋,然後再去找可以搭配的衣服。第二、她的鞋子都是40號的,但格子的大小卻只能放下38號的鞋,所以她的鞋子擠在格子當中,全都走了樣、變了形,很快就不能再穿了。不過還好,娜妮是那種喜歡買便宜貨的女人,她的鞋子雖多,但都不是什麼好貨。所以每當她的鞋子出了狀況,通常也不會送去修理或保養,而是直接丟到垃圾桶里了事。而我是絕對不可能這樣對待我的鞋子的。
我一向講究品質,穿就要穿最好的,這是我從小獲得的教育。這話聽起來好像有推卸責任之嫌,但想當年在我們家,向來只用真正的黃油(當時人稱「純正黃牛油」)做菜,從來就不用人造假黃油。自家烘焙的蛋糕里,至少都有兩、三顆雞蛋。吃的都是新鮮蔬菜,罐頭食品絕不上桌子(豌豆和小胡蘿蔔除外)。在我身上你只會看到正品的「藍歌」牛仔褲及美國原裝進口的真皮短外套,絕不會有什麼冒牌的「綠歌」牛仔褲,或滾著白邊的人造假皮外套。
雖然我們家並不富有,擁有自己的房子但沒有游泳池,一年安排一次度假,沒有什麼奢侈的消遣娛樂,情況就如一般的同學一樣。但從小的經驗,從小的教育,卻讓我比同年齡的孩子懂事早得多,至少早知道(不管對不對)什麼叫做有「品質」的生活,而這正是我媽非常重視的一點:真牛油、正牌牛仔褲、當然還有——真正的好鞋。她曾經對我說:「你可以穿破牛仔褲或是舊T恤,但記住,鞋子一定要穿高貴的。」三歲時穿Grasshoppers,十歲穿Kickers,十四歲穿DanskeLoppen(還記得這個丹麥名牌嗎?黃色真皮的寬頭鴨嘴形鞋),我就是穿著這些鞋子一路長大的!
我從來沒有提過這些事,並不是因為我不愛吹噓,而是因為小時候曾在一次滑雪冬令營里學到一個教訓。當時有一個名叫達格瑪的小女孩,科隆人,營中所有的小朋友都討厭她、不理她,因為她一直不停地跟別人說:這個東西她家裡的比較好、那個東西她家裡的更漂亮、一些有的沒有的東西她家裡的都更昂貴!結果她完全被其他同伴排斥,陷入完全的孤立。
這件事讓我學到了一個詞:「品質母牛」,儘管是一個罵人的詞。但一直到今天我還是不明白,講究品質哪裡不對了?我就是一隻「品質母牛」啊!(其實我覺得達格瑪滿好的,所以曾經把我媽親自烤的「純正牛油雞蛋糕」分給她吃,她也很識貨地大加讚賞。)
這段插進來的故事,和我原本正在討論的主題「鞋子的收藏」好像沒有多大關係。不過我們或許可以說,它至少證明了我的鞋子是不能放在一般的置物櫃或竹籃里的,沒有辦法像一般人一樣,一股腦兒全塞進柜子里了事,我常會趁人不注意的時候四下留意,發現現在已經沒有多少女人還使用那種醜醜的鞋櫃,或是類似弔掛在牆上的置鞋布袋了,因為這類空間最多只能放下二十雙左右的鞋子。當然也有些人乾脆把鞋子一雙一雙地並排放在地板上,直接讓落塵覆蓋,讓光線侵害。
我有一個朋友叫薩莎,根據我長年來的觀察,她的鞋子數量絕對不會比我的少。但在她的屋子裡,除了穿在她腳上的那雙之外,我從來就看不到第二雙鞋子的蹤跡。一直到今天我還是百思不得其解,她把那麼多的鞋子藏到哪裡去了呢?地下室?閣樓上?還是放在一家專門替人保管鞋子的公司里?
我有一陣常常想用透明的壓克力做一個巨型的柜子。那個柜子是我在一篇關於伊美黛?馬科斯夫人的報導中看到的,這位菲律賓獨裁者的夫人擁有四千雙鞋子!。不幸的是,光是要建造能放下一百雙鞋子的空間,所需要的金錢就已經等於那一百雙鞋子的價值了。這樣的柜子又不可能大量生產,讓人如何訂做得起?
理想的存放鞋子的地方,必須要符合下列條件:鞋子不會受到光線的直接照射,不會受到灰塵的侵襲,不會受到擠壓,並且拿取要方便。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欣賞到。因為很多鞋子買回來並不一定是為了要穿,只是為了擁有罷了;或為了在想「欣賞」的時候就可以拿出來試試、穿穿,過過癮,想像自己是個電影明星。
上述的理想,在我終於租到一間有更衣室的公寓時得以實現。我的更衣室共有三面牆,其中一面牆上釘有兩條橫杆,我大部分的衣服都可以掛在上面。另一面牆上釘著一個多層置物架,我的毛衣、背心、運動衫等都可以折好放在上面。而靠著第三面牆,就是放置我鞋子的地方了。
我所有的鞋子都好好地躺在它們最原始的包裝中,也就是鞋盒子里。以十盒為一摞的方式疊放在一起。每個鞋盒朝外的那一端,都貼著一張「拍立得」照片。這是我每次買鞋回來後必做的工作:先拍照存檔,然後在照片的背面註明廠牌、購買日期以及價錢。我的鞋子博物館也就這樣誕生了。
不可否認,這樣的存放方式讓我對自己的鞋子收藏可以一目了然,而且取用非常方便。最近因為「館藏」增加,空間變得再度擁擠起來,於是我就把當下最常穿,也就是最喜歡穿的幾雙鞋,大概總數在十雙左右,用夾子夾著吊在一條懸綳在兩面牆之間的繩索上,如此一來就一點也不用擔心它們會被擠壓或擦傷刮壞了。
這些夾子原是用來夾在長統靴的統口、以防止靴統變軟和避免靴統折損之用的。而我是從哪兒弄來這些夾子的?從我的修鞋師傅那兒弄來的。他可是全漢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