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十八公分是騙人的,但有誰穿過更高的?

克莉絲汀娜

高跟鞋容易引起「邪念」,一看就會和「不正經」聯想在一起。就好像巴夫洛夫著名的「制約反應誘因」一樣。穿上鞋跟超過十公分的鞋子,鐵定會被所有旁觀的男人議論紛紛。有位設計師曾經這麼說過:「前胸顛顛,後臀顫顫,左晃右晃,搖曳生姿。」女人穿上高跟鞋,還真是如此。當然他的用詞不一定真如我所寫的,但意思絕對一樣。穿上高跟鞋會讓渾身的肉都「顫巍巍」的!我很慶幸自己只有一百六十四公分高,即使穿上二十公分高的鞋子,也比大部分的男人要矮。但蘇菲亞就比較慘了,她的身材非常高大,所以幾乎只能穿平底鞋。她自己都說:「寧可看著對方藍色的眼睛,也不要老盯著對方擦滿髮蠟的腦袋殼!」不然她對男性僅存的一點尊敬恐怕也要蕩然無存了。

前不久,我差點就讓住在樓下斜對門的紐瑟先生滾下樓去,只因那天我穿了一雙比平常高「一點」的鞋子,大概十二公分左右吧,從樓上一搖一擺地沖著他走下去。(就像紐瑟先生沒事兒在陽台上裝個小耳朵一樣,任誰都猜得出是為了看什麼節目,誰叫紐瑟太太這事還一直都沒著落咧。)

從高處往下走,那種「肉顫顫」的感覺會更加凸顯。可憐的紐瑟先生,真是不能怪他。連老婆都還沒娶,迎面遇上我那副架式,那可真是進退兩難了。面對有困難的人如果不能施以援手,那至少可以給予充分的體諒吧?所以當紐瑟先生目不轉睛,死盯著我看的時候,我反而有一種像在「行善」的感覺。

唉,可憐的傢伙!現在回想起來,還真得感謝他老兄當時反應夠快,伸手一把抓緊了欄杆,沒真的一頭栽下樓去。不然就憑我當時踩著四寸高蹺,可怎麼救他?要我先脫掉腳上的鞋子去救人,想都不要想。我當時穿的可是一雙綁了非常鞋帶的長統靴,而且計程車還等在門口呢!反正我只是從高處對他友善且仁慈地一笑,再沒多看他一眼,就一扭一扭地繼續走下樓去。

人的心情往往會隨著周遭環境的不同而改變。那天我才一出大門,整個情況就變了。都是因為那個等在門口的計程車司機!那個大塊頭,我相信至少有一百公斤,他正興趣盎然地看著我,看著我向他一搖一擺地晃過去,一副等著看笑話的樣子。

在這裡我要先聲明一點:我是屬於那種可以穿著高跟鞋「跑」甚至「沖」的人。這裡指的可是真正的地跑,就好比趕在商店打烊前搶進店裡一樣。我個人覺得穿著高跟鞋跑還挺好看的。像我在跑的時候,臀部的擺動大概都保持在向左七公分、向右也七公分的幅度,就跟瑪麗蓮?夢露一樣(不簡單吧!)。但據說她小姐兩隻腳需要穿上高度不同的高跟鞋,才能跑得那麼「搖曳生姿」。我可不需要。當中的竅門是我老媽傳授的:穿高跟鞋走路就跟穿平底鞋走路一樣,要腳跟先著地,即使走不太出來,心裡也要想著這麼走。反正重點就是:千萬不能像踩高蹺一樣,整隻腳板同時著地。按照這種走法,通常鞋跟一直穿到十五公分高都不成問題,但惟獨在我家門口例外。

我住在一條非常舒適而且絕對整齊乾淨的巷子里,但是從巷子里走上大街之前,必須先穿過一段由一塊塊大圓石頭鋪成的路面。那段路不僅坑坑窪窪,還布滿狗屎,車子也是到處亂停,可說是充滿路障。所以就連我這樣的「高蹺好手」走在上面,都不免東躲西閃,左搖右晃。

就在我一邊努力保持平衡,一邊向計程車扭過去時,我發現那個大塊頭臉上正帶著一抹訕笑,面露嘲諷地上下打量著我。突然之間,我的心情掉入谷底。我覺得自己就像腳底下的爛泥一樣(幸好不是鞋子上的!如果我的鞋子上沾上什麼污點,那不如一槍打死我算了!),簡直像一個穿著高跟鞋的低賤女人,任人笑話。而這都只是因為一個可惡、無聊、無禮的計程車司機!不行,我絕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抬頭挺胸縮小腹,盡量伸直雙膝,儀態萬方地走到車旁,跳上車,一聲令下:「馬克思-布勞爾大道。快一點,我趕時間!」

在車上(因為覺得屈辱而未發一語)腦袋裡禁不住一陣胡思亂想,最後就只剩一個大大的問號出現在眼前:「我為什麼要這樣折騰自己?」

想來想去,始終不得其解。為什麼一定要穿高跟鞋呢?於是我決定列出一張表來,將所有我想得到的優點和缺點都列在單子上。心理學家向來推薦這種作法,不是嗎?再說,不論結果如何,反正也不會對我的玉足造成什麼傷害。以下就是在我腦袋裡列出的單子:

優點:

一、個子看起來比原來高挑,看人可以看得更清楚。

二、看起來顯得更苗條,腿顯得更長。

三、男人覺得你性感。(高興這麼被覺得!)

缺點:

一、不方便走路。

二、每到晚上腳就會又酸又痛,長久下來腳趾頭還會變形。(我每天至少做五次伸展腳趾的運動,以防腳趾內弓、腳關節凸起的發生。)

三、男人覺得你性感。(討厭這麼被覺得!)

結果三比三平手。結論是:要解決心理方面的問題,這種「心理分析評估表」或許有用,但要解決穿著的問題,算了吧。

我老媽近來一直反對我穿高跟鞋(真是奇怪了,她自己穿了一輩子高跟鞋,現在年紀大了,怎麼突然變聰明了?),她覺得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你試試看一天穿高跟鞋、一天穿平底鞋,試它幾天就知道啦。」

我決定照她的建議試試看,以便挽救我日益被啃蝕的自信。(我是不是瘋了?)因為天天穿高跟鞋,早已深知箇中滋味,所以「高跟鞋日」自然可以跳過去了。

於是我直接展開了「平底鞋日」。要選出一雙適合的平底鞋來穿並不困難,因為我的平底鞋幾乎和高跟鞋一樣多,我只是平日不穿罷了。除非遇到星期天出去散步,或是坐船出海遊玩,才偶爾拿出來穿一下。

那天我挑了一雙黑色小羊皮的平底涼鞋,底是防水的橡膠底,看起來有點兒像潛水時穿的蛙鞋一樣(當紅款式!)。我輕手輕腳地從樓上「溜」下來,並不是蓄意想隱藏今天個子較矮的事實,而是穿上平底鞋,走路想出聲都難。這個事實讓我第一次意識到穿平底鞋的「雙面效應」:當你走進一家小酒館,想引起別人注意時,簡直起不了一點作用;但在店裡想順手牽羊時,那就再理想不過了。

我一腳踏進辦公室,迎面碰到同事布麗姬特。

「喲——平底鞋!嗯,你今天看起來很不一樣喔,怎麼好像胖了很多……。呃——我是說,你整個人的比例怎麼好像完全不一樣了!」高跟鞋加一分,布麗姬特,你給我記住!那女人結結巴巴自顧自地還在一旁試圖圓場。「或許是因為褲子的關係吧?」掰就掰吧,我沒辦法就這麼原諒她,人可是都有自尊心的。不一會兒我聽到老闆在問:「有誰看到放大鏡在哪裡?」我跳起身,輕巧無比地就將它拿了來。就在這個當下,我覺得自己簡直既愚蠢又無聊。為什麼該是我去拿放大鏡?他不能自己去拿嗎?就因為我今天穿了平底鞋跑得快?這種事幹嘛要我來做?

中午休息的時候我出去買東西,發現平底鞋果然適合跑路,尤其手中提著很重的袋子時,更感覺到它的舒適和方便。但也有缺點,水果攤的老闆不再優先幫我服務,不過在我前面的那位太太,穿著一雙看了就讓人噁心的白色漆皮高跟鞋,我眼睜睜地看著她在我面前絆了一跤,心裡覺得爽極了!

當我的好同事叫我:「嘿,小不點兒!」我還可以接受;但如果我們辦公室里那個身高180公分的實習小女生這麼叫我的話,可就有點兒不自在了。年輕一代怎麼個個都長得這麼高?當我和老闆面對面談話時,我盡量保持兩人之間的距離在15公分左右,而不是30公分。我真地很驚訝地發現,辦公室里所有的同仁(「天啊,你怎麼這麼矮啊?」)四年來竟然如此理所當然地把我的鞋跟高度視為我身高的一部分,或者說,他們至少把高跟鞋當做我的固定和基本配備。

在回家的路上,雖然沒有像往常一樣有那麼多男人對我投以注目的眼光,但我覺得還好,沒那麼嚴重。更重要的是,我的腳一點也不覺得酸痛,看樣子每個月花十四塊半泡「秀樂醫生療腳浴」的錢可以全省了。積少成多,算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呢。為了對「平底鞋日」那天做一個回顧與反思,當晚我沒有走進浴室,而是進入了我的「鞋室」。在我的「儲鞋室」中我得出了如下結論:

穿上高跟鞋會讓人變得比較「高品位」,你不必自己去倒咖啡,自有人會端來給你。你高高在上,可以縱覽一切。至於引人注目嘛,那當然更是不在話下。所謂「婦女平權」,到此真正達成。

而穿上平底鞋則是另一番風貌:你會變得不起眼,不引人注目,即使穿上全世界最短的迷你裙,還是會被當成男孩。說得哲學一點:穿上平底鞋會讓你不在乎自己的性別,而這是一件相當讓人愉快的事。

當晚我和好友妮古拉通電話,想請教一下她的意見。妮古拉非常睿智地對我說:「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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