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絲汀娜
買鞋的慾望來自「視覺」的刺激。確切一點說:是因為「看見」而產生「慾望」。這是個不變的定理,周而復始,一再發生。事件發生的變數有兩個:第一、
在哪裡看見?第二、
目前我有多少錢?
這兩個變數經過排列組合,會產生下列四種狀況:
狀況一:在鞋店看見,口袋裡有錢。
狀況二:在鞋店看見,口袋裡沒錢。
狀況三:在雜誌上看見,口袋裡有錢。
狀況四:在雜誌上看見,口袋裡沒錢。
最理想的情況當然要屬「狀況一」。我只需要挑選出那雙寶貝,付錢了事,提著鞋子就走人。乾脆利落!
但是其他三種狀況就比較麻煩了,而且愈是排在後面的愈難辦。我們就從「狀況二」開始說起吧。
碰到「狀況二」的時候,你最需要的就是所謂的「個人魅力」。你走進店裡,請導購小姐把你中意的那雙鞋拿出來試穿。你一邊在鏡子前面走來走去,走去走來,一邊在腦海中想像家裡有哪些衣服是可以搭配的。結果又驚又喜地發現,那雙鞋不僅好穿、好看,還可以搭配自己衣櫥中好多套衣服,真是再理想不過了。你不動聲色地脫下鞋子,告訴導購小姐你要再考慮一下,然後走出鞋店,回家後乖乖上床睡覺。當第二天早上醒來,你滿腦子裡只會有一個念頭:那雙鞋你非買不可!
每當碰到這種情況,我都會儘快再回到那家鞋店去,懷著自欺欺人的想法,告訴自己那雙鞋其實根本就沒有記憶中的那麼美好,再看一眼也許就不會想買了。有時也暗暗抱著希望,希望那雙鞋已經被別人買走了,那樣的話我只需要忍一時之痛就好,不用再受長期的煎熬了。但算了吧,全都是騙人的!這些想法沒一次有用的,那雙鞋還是好端端地擺在店裡,完美無瑕,好像就是為我的腳而訂做的!
當然,這又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但有這種想法的人可不只我一個。你沒瞧見那麼多太太小姐們全都站在櫥窗前,鼻子都快貼到玻璃上去了,你以為她們在幹嘛?還有那些跟我一樣在店裡晃來晃去、就是不肯離開的女人,為什麼怎麼看都好像做了虧心事似的?
我很想知道那些鞋店的導購小姐是否注意到了我們這些「渴鞋者」的窘境。我們真的沒有辦法控制自己不去鞋店徘徊,就像小狗沒辦法離開賣香腸的肉品店一樣。我相信她們是知道的。她們是那麼地權威,以致於讓她們比其他的售貨員要強大,至少強過賣香腸的小姐!不想也知道,賣香腸能有什麼權威?就算有吧,對象也是錯的。面對嘴角流著口水、在窗戶外頭眼巴巴地瞧著你的小狗們,你的權威該如何施展?出錢買香腸的又不是它們?
但是對付有「鞋癮」的人就完全不同了。她們進得店來,雙手捧著錢,臉上清清楚楚地寫著:我要買鞋!然後低聲下氣地對導購小姐說:「對不起,小姐,請問一下,那雙擺在櫥窗里的印地安軟鞋,還有38號的嗎?」
我總覺得當導購小姐回答「哎呀,真的非常抱歉,只剩下36號半的了」;或是「哎呀,真對不起,沒有耶,只剩下42號的了」,都是故意這麼說的。因為99.99%的女人都是穿38、39和40號的鞋子。(我只認識3個穿37號的女人,包括我自己在內。而我的好友瑪里歐得穿43號半的,所以不管她買什麼東西,只要是女性用品,都得到特別專賣店才買得到。)
只要稍微有一點生意頭腦的人都知道,店裡99%的鞋子應該都是這幾種尺寸,怎麼可能每一次我看中的鞋子,店裡就剛好沒有我的大小呢?怎麼可能只有我的尺寸總是、都是、永遠是賣完了的呢?這就是鞋店小姐的權威,她們只需淡淡的一句「抱歉,沒有了」,買鞋的人就如同被宣判了死刑一般,毫無轉圜的餘地可言。這種「看臉色買鞋」的情形,通常是有程度差異的,一般來說愈貴的名牌鞋情況愈慘烈。
因為以一個鞋店店員的角度來說,她們的薪水根本買不起自己店裡賣的名牌鞋。所以,她們也看不得別的女人有能力來消費。但矛盾的是,如果鞋店的生意不好,鞋子賣不掉,那她們的飯碗也就跟著保不住。如此一來,她們不就連便宜的鞋子也買不起了嗎?可惜她們根本想不到那麼遠。
還有,店員小姐因為站著的時間很長,腳踝很容易腫大,不論她們穿什麼樣式的鞋子,鏤空涼鞋、普通女鞋、休閑鞋、還是窄腰的靴子,都不是很好看。所以她們心中很不平衡,因此心中充滿了嫉妒。
好了,現在我們來綜合整理一下:賣鞋的小姐都會和「購鞋狂」過招,她們因此感受到了「權力的滋味」。但由於經濟及其他種種因素的限制,她們必須時時壓抑自己的購鞋欲,忍受「只見他人消費、不見自己花錢」所帶來的痛苦。結果是,賣鞋的小姐都毫無例外地痛恨她們的顧客!情況雖然不是百分之百,但絕對占相當的比例。所以,她們總想贏過買鞋的客人,比如現在的鞋店,早已不再用那種低矮的試鞋小凳。從前她們必須坐在顧客的腳前(羞辱啊!),等待試穿的鞋子則放在小凳一側的斜板上,當客人把腳伸入,導購小姐就用大拇指按按鞋頭,鑒定一下鞋子是否真正合腳。而現在鞋子是不是合腳,買鞋人要靠自己去判斷了。
洞悉了解鞋店「專業」售貨員的心理是非常必要的,如此一來才能在碰到狀況時,做正確有效的應對。
我這裡所談到的「施展個人魅力」,換一種講法其實就是:逢迎巴結、討好諂媚,對賣鞋小姐卑躬屈膝。你要讓她覺得她正主宰著你的命運,你這整個夏天的歡喜和悲傷就取決於她的一念之間了!要不就採取另一種辦法:撒謊!千萬不要讓人覺得花三百馬克買一雙鞋,是輕而易舉的事。你其實很窮,幾乎一文不名,就像鞋店的店員一樣清苦。這麼做很容易引起同理心,賣鞋小姐馬上就會和你同仇敵愾起來。
實例一:
有一次我看中了一雙Jil Sander的長統皮靴,貴得嚇人。我知道那時買不起,但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拿來試穿了半天。當我萬般不舍終於要將它脫下來的時候,眼淚幾乎要奪眶而出。就在這個時候,我腦中靈光一閃,決定抓住時機,好好利用一下我的眼淚。我滿腹委屈地對小姐說,我的錢包被扒了,而這雙鞋我非常喜歡,這雙鞋——我、我、我非買不可!但我不住在附近,我是從柏林來的(很遠哪!),恐怕要三個禮拜後才會有機會再來。現在社會這麼亂,壞人比好人還要多,我的錢包就是這樣當街被扒走的。而小姐你、你看起來是那麼和藹可親,我可不可以請你幫個忙,請你幫我把這雙鞋……「什麼?保——留——起——來!這恐怕不行吧,三個禮拜太長了。我們通常沒有辦法幫顧客保留這麼久的。」「拜託、拜託,求求你啦!你看,我身上就只剩下這二十馬克了。喏,全都給你拿去當做訂金。我想辦法看看能不能攔到計程車,讓我搭便車回去……」「好啦,好啦,可是下不為例喔!」哇賽,成功啦!
另一個成功的例子:
「小姐,我外公答應要給我一百馬克當做畢業考試的獎勵。我算過了,加上我自己存的錢,剛好夠買這一雙涼鞋。你知道嗎?我已經想了好久,我要穿著它去參加我的畢業舞會!可是,我要四個禮拜後才考畢業考,你可以幫幫我的忙嗎?」
或是:
「我的男朋友竟然為了一個幼稚的美眉而拋棄我。因為那個女孩的腳和我的腳一樣大,那個爛男人不但把我戶頭裡的錢全提光了,還把我所有的鞋子都拿去送給了那個小妖精,真是存心想把我給氣死!我現在急需一雙鞋,但我的薪水要再等兩個禮拜才會進來。」
怎麼樣,了解這種模式了嗎?如果這一關過得了,那剩下的部分,也就是設法在說好的限期之內籌到錢,應該也就不是問題了。去向你的乾媽借錢、向你的老闆預支薪水、想辦法和你開戶銀行的職員約會、提前四個月慶祝你的生日。相信我,如果你可以說服鞋店的小姐,那你也絕對可以把剩下的問題解決好。
也許你會覺得這麼撒謊騙人好像有點卑鄙,有點太不光明正大。但事實是,第一、那些錢你是借來的,不是偷來的。而且你也打算粗茶淡飯、節衣縮食,好攢錢還債,不是嗎?在我年輕的時候,遠比現在拮据的時候,曾經為了滿足我的「購鞋欲」一連幾個月只吃陽春麵、啃白麵包、喝綜合果汁(為了攝取足夠的維他命)過日子;如果到「迪斯科」舞廳去跳舞就自己帶可樂去;每天走路回家,好把搭公車的錢省下來,日子還不是照過。第二、你讓一位賣鞋的小姐因此有了行善的感覺,讓她覺得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曾經因為她的善心而得以解困,有一個人會因此感激她一輩子,多棒!而我說的也都是實話,一點都不誇張,不是嗎?
至於碰到狀況三及狀況四的時候,你就不需要撒謊,只需要朋友了,最好是散居在世界各地的朋友。如此一來,當你在報章雜誌上看到令人怦然心動,極度渴望擁有的鞋子時,就可以將撕下來的廣告頁寄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