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絲汀娜
我再講個故事。
從前有一個很特別的賊,他專偷女人的鞋子,而且是直接從腳上取走。受害人多半是年輕漂亮的小姐,發生的地點都是火車站候車室、或是鐵路咖啡屋、或是車站裡任何一張長凳上。只要有年輕漂亮的小姐一坐下,兩腿那麼閑閑地一交叉,蹺起纖纖玉足,「倏——」的一聲,那個賊就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衝上去,將她們腳上的鞋——不管是平底鞋、涼鞋、拖鞋還是高跟鞋(此賊對品牌及樣式沒有特別的偏好)——順手一脫,然後一溜煙似地就跑得不見了。
這是真人真事,是我在義大利威尼斯法院的檔案中查閱到的個案。此賊在犯下近五百起類似的「盜鞋」事件後,終於在八十年代末被捕,並經審判定罪,被判刑入獄。
我承認自己沒有碰到過類似的經驗,就像我也從未有過像灰姑娘被王子找到的經驗一樣:他手裡捧著玻璃鞋,好像現在的人比對DNA一樣,穿梭在皇宮附近的大小村落中,一心想找到他這一生的至愛,找到他得以婚配的對象。不過這種事絕對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因為我不會為任何人遺落任何一隻鞋子在任何一個地方,就算是西班牙的菲力普王子也一樣,雖然他是我惟一覺得勉強還可以接受的皇室貴族。
雖然沒有上述經驗,但因鞋子在我身上引起的騷動,可絕對不少,應該說是天天都有!不過比較起來,冬天要比夏天來得少一些,因為冬鞋和夏鞋在本質上就有天壤之別。不論是用色還是用料,夏天和冬天本就有一定的限制,像布料、羽毛、亮片,這些質料因為既不防水也不防雪,所以多半只能用在乾爽的夏季,而這些正是可以把鞋子裝飾得既時髦又花俏的東西。
不過每當我一想到自己那雙「超級時髦鞋」時,就立刻推翻了我的上述理論。那雙「超級時髦鞋」是一雙橄欖綠色的短統馬靴,米色的高跟加上米色的鞋底,鞋尖部分縫著一塊閃亮的蛇皮,短統的上緣及兩側用的是鮮艷的綠色塑膠布料,就是常用於登山背包的背帶材料那種,或一般比較粗壯結實的提袋所用的布料。整雙鞋極盡花俏之能事,但非常適合在冬天穿。
對了,英國《時尚》雜誌曾經批評過那款鞋「太誇張」!我可一點都不覺得。當然,不然我也不會咬牙買下那雙超級妖嬈但超級昂貴的鞋子。過沒多久,當流行服飾界的女皇,也就是義大利《時尚》雜誌的主編安娜?琵雅姬,穿著那款鞋出現在米蘭的服裝發表會上時,那雙鞋馬上就成了媒體爭相報導的寵兒。要知道,那天她穿著的可是一雙螢光橘色的哪!
好,我們現在再回到剛才的話題。我那雙「時髦鞋」所引起的反應一般來說差異相當大,但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都非常激烈、大聲、外加一點歇斯底里。
譬如男同事甲:「天呀,你腳上穿的是什麼?太離譜了吧!你可真敢!」
或是女同事乙:「天啊,你怎麼會有這種靴子?在哪裡買的?多少錢?可不可以也幫我買一雙?」
或是男友人丙:「瞧你那副德行,搞什麼啊?這種鞋子你也喜歡?」
當然還有我的死黨蘇菲亞:「太——酷了!走,我們今天晚上就穿出去招搖一下!」
再舉一雙涼鞋為例:後跟系帶、前面鏤空、鮮亮的紅色漆皮配上黑色的細高跟。而我通常都是以一條牛仔褲來搭配這雙鞋的。
男同事甲:「哇塞,漂亮!你的鞋,正點!」
女同事乙:「喲,幹嘛,早上去哪裡啦?腳上穿的是什麼噁心的東西?」
男友人丙:「嘿嘿嘿,今天要和誰約會呀?」
當然還有我的死黨蘇菲亞:「你神經病啊?這種鞋也穿去辦公室?你想被老闆開除啊?」
上面舉的兩個例子乍看之下好像沒什麼差別,其實中間大有文章。那兩雙鞋獲得的評價,是依性別不同而有完全兩極的反應。為什麼?
一般說來,男人喜歡的鞋子,女人討厭;而女人為之瘋狂的鞋子,男人卻受不了。不過請注意,不管是喜歡還是不喜歡,這裡所說的鞋子都不包括自己腳上穿的,而是指別的女人腳上穿的鞋子。
男人喜歡高跟、尖頭、紅色、看起來性感、細跟並且腳露得多的鞋子。而女人最恨高跟、尖頭、紅色、看起來性感、細跟並且腳露得多的鞋子。當然凡事都有例外,譬如我有一位女同事,她先生就不准她穿前面會露腳趾的鞋,而我這位同事的腳丫既沒有灰趾甲也沒有長雞眼。我相信這位老公之所以這麼堅持,和觀念傳統保守以及是否贊成「裸露」,一點關係也沒有。他就是單純地不希望別的男人「窺視」他老婆的腳趾頭罷了!
還有我的好友絲蒂菲,她從來不嫉妒我的鞋子,就算她看到一雙鞋身僅只用幾條蛇皮組成、鞋底是用金絲銀線編織而成、穿在腳上會讓所有女人嫉火中燒的超炫鞋子,也會興高采烈、誠心誠意地說:「啊呀,這簡直就是專門為克莉絲汀娜訂做的鞋子嘛!」
說了半天,其實我是要告訴你們,在這個世界上,有男人穿的鞋子也有女人穿的鞋子,有男人喜歡的鞋子也有女人中意的鞋子,但是從來就沒有一雙能同時讓男人和女人都喜歡的鞋子,一雙也沒有!
當你走在大街上,有女人轉頭看你,我敢保證你腳上一定穿著一雙超級昂貴的名牌鞋,那種最流行而且曾在全球婦女時尚雜誌中都被介紹過的新款鞋。但真正的重點卻是:這雙鞋全城沒有任何一家鞋店有得賣。就算它看起來其笨無比,鞋跟粗重得像塊黑炭,上面還印著一座艾菲爾鐵塔,也完全無損它受注目的程度。
你可能會碰到這樣的情況:一個完全陌生的女子突然拉住你的手臂,目光渴切、聲音顫抖、充滿期待地問:「小姐,請問,你腳上這雙漂亮的無後跟拖鞋,是在這附近買的嗎?」你向來是個一說話就臉紅的人,好比有一次,你表姐的一個無聊的鄰居,執意要請你吃晚飯,你以「胃痛得不得了」為由婉拒對方時,臉紅得就像豬肝一樣。但是這一次,當你循聲轉身的時候,耳邊響起一個聲音,聽起來一點都不像你自己的,而是一個驕傲無比的聲音:「哦!不,很抱歉,那是我從紐約帶回來的!」但事實上,你買到腳上那雙鞋的專賣店,就在一條街之外,而你最後一次到美國去旅行,根本就是三年前的事了。
反正我想說的是,你絕不會把自己心愛鞋店的地址隨便告訴在街上碰到的人。而且,現在正逢換季大拍賣,她很可能會買到一雙和你那雙一模一樣超炫的拖鞋,但卻比你兩個月前買要便宜二百馬克!(毋庸置疑地,提前那兩個月絕對值二百馬克,因為盯著你的鞋子看、對你嫉妒又羨慕的女人,至少已經是第四十個了!所以,千萬不要再說什麼女人打扮都是為了男人那樣的俗套話!)
要讓男人注意你腳上的鞋,並不困難,我們在前面已經舉過例子。真正需要功力的,是如何讓女人對你腳上的鞋印象深刻。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就證明你擁有正確且敏銳的判斷力,能完全掌握流行的趨勢,而且清楚地知道,在哪家店可以買到什麼樣的鞋,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能做到這件事並不容易。一般來說,只有極少數的男人,真正懂得欣賞這種需要高智慧的能力。
說到這種「稀有男人」,其中一個目前正居住在慕尼黑。他是我第一份工作的公司的大門管理員,年紀大約五十歲上下,有一頭灰色的頭髮,挺著個大肚子,聲音低沉陰鬱,帶著濃重的巴伐利亞口音。這位門房先生是在無意間修習了一門早課,使得他在不知不覺當中變成了一位「品鞋大師」。他修習的對象正是我,而且是打從我一進公司就開始了。
我在一進公司的頭幾天,乃至於頭一、兩個星期,每天進大門時,都只是跟他點頭致意,頂多互道一聲「早安」而已。由於我總是急著趕上十點鐘打卡,所以始終是行色匆匆。不管我是穿著平底鞋劈哩啪啦地跑進大樓,或是踩著高跟鞋嘰嘰歪歪地扭進大門,或是趿著拖鞋踢踢拖拖地衝上台階,這位門爺總是不發一語地緊盯著我看(我喜歡叫他「門爺」,不喜歡稱他為「門房」),而且很明顯不是滿臉笑容、滿心歡喜。他的表情大多是充滿驚異、困惑、有時甚至到了受驚嚇的地步。
我相信他一定覺得我神經有問題。老實說也真不能怪他,因為有時候我全身上下百分之九十是穿黑色、深藍、米色或咖啡色,但腳下那百分之十,卻可能是一雙釘滿釘扣的黃色鹿皮木屐,或是一雙白底黑斑像乳牛一樣的平底鞋,或是鮮綠色的西部拓荒者型涼鞋,或是有著銀色鍛子鞋面的高跟木屐,或是原木鞋底的粉紅色涼鞋,或是透明鞋底藍灰相間的布鞋。最重要的是,我每天都換穿不同的鞋子,讓那位典型的南部鄉下保守的好好先生,完全沒有辦法習慣我的穿著打扮,也完全沒辦法預期我會以什麼形象出現。
有一天,當我穿著一雙紫色和咖啡色相間的鱷魚皮T型鞋跟的鞋子走進公司時,門爺先生突然將上身伸出警衛亭之外,大聲地對我「說」:「呃,小姐,請問現在流行穿這種鞋嗎?」
我當時嚇了一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