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黃鞋人生

蘇菲亞

我承認有時候我很喜歡黃色。和其他的顏色相比,它不能算特殊,不過就是一種普通的顏色罷了。但是,它卻也是一種常常會讓人(包括我自己)在內感覺有點「噁心」的顏色。說起來,這種情況並非偶然。因為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明確一點說就是在八十年代,黃色是非常非常流行的顏色。(許多當年流行的東西,最近又要再度出現了!)

那時,甚至有一家服飾公司,在我看來根本就是在毫無節制地濫用黃色布料和金色鈕扣,再將其堆砌到全身金光閃閃的女士們身上,大賺其錢。特別是在慕尼黑一帶的服裝店,放眼望去幾乎全是這種色系的衣服。當然,有了這類黃色綴著金扭扣的高級洋裝,就需要同色系的鞋子來搭配。(黃色鞋身,鞋尖和後跟貼著黑皮;或是相反的設計,黑色鞋身,鞋尖和後跟貼著黃皮。)當然啦,鞋面上也綴著一顆金色鈕扣,正好和帽子上的那一顆相映成趣!至於前面提到的那家服飾公司,它的女老闆全身上下卻只穿粉紅色和鮮粉色。

黃色很少讓人覺得好看。不過卻有兩個例外:一是已經有二十年歷史的甲殼蟲小轎車(我的,當然!);其二就是我的兩位好友路慈和漢斯—迪特里希?根舍的黃色毛衣。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外界一直懷疑這兩位先生是不是經常彼此互借套頭毛衣穿?當他們兩位都還位居官職,經常出現在公共場合的時候,我對黃色、尤其是對他們身上的黃色,覺得異常刺眼。但後來,當路慈和根舍相繼退出政壇一段時間之後,他們兩人穿著黃色毛衣的身影(我要在此補充一句,他們兩人絕對各自擁有至少一件),卻儼然成為他們在德國政壇史上的象徵。當然,讓人記得他們的原因並不在於毛衣,當時任何人都穿會一件套頭毛衣,而且最流行的顏色是酒紅色,波爾多酒紅色。但有一點還是要提一下:路慈總喜歡打一條酒紅色的領帶來搭配他的黃色毛衣。黃色是一種具有高度「再次被認出」顏色的物質。也就是說,誰一旦穿上或穿過黃色的衣服,總是會很輕易地又被人認出來,即使後來他可能穿的是黑色衣服:「咦,他不就是最近穿黃褲子的那個誰誰誰嗎?」沒錯,對極了,穿上黃色就像貼上了標籤一樣!

說到這兒,又讓我想起一件事:當路慈和根舍穿著黃色套頭毛衣,大搞他們的政治外交秀時,還有一位我的朋友則老愛穿一件緊身的黃色牛仔褲,一個同樣要以「想當年」來「憑弔」的朋友。這個傢伙的黃褲子讓人記憶深刻,倒不是因為上述原因,不是因為偶爾穿一次給人留下的「驚艷」印象。因為他是個非常害羞的人,生怕只穿一次會太引人注目,所以他就天天都穿。真的,天天都穿。至少穿了整整一學年,也許只有半年左右,但真的是天天都穿,而且是同一條!

我猜他老媽都是趁他晚上睡覺的時候,才趕緊把褲子拿去洗,這樣他第二天一早才能繼續穿著去上學。就因為褲子老是半濕半乾的,所以穿在身上更顯出它的緊身和體。黃色穿久了不洗很容易變綠,穿久洗多了又容易變灰,但是半年過去了,那條褲子竟神奇地既沒變綠也沒變灰。

我們經常可以從賣洗衣粉的電視廣告中看到,愁眉苦臉的媽媽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因為她一不小心,把寶貝兒子的那件漂亮的黃黑相間條紋襯衫,洗成了灰條襯衫!因為她沒有用「強效艷彩」洗衣粉!而那條黃褲子一直都保持著黃色,儘管那個朋友一天到晚穿著它,儘管他媽媽當時一定沒有「強效艷彩」洗衣粉可用。它不但始終保持著原色,而且還保持著緊身的褲形,而且好緊好緊!

對了,我說過那位朋友名叫辛普了嗎?一直到今天,只要碰到認識辛普的人,我大概都一定會問:「嘿,你有辛普的消息嗎?不知道他現在怎麼樣了?住在哪裡?結婚了沒有?有幾個小孩……」我敢打賭,每一個問起辛普的人,腦海中一定馬上浮現出他當年穿著那條牛仔褲的身影:緊得要命的一條,最重要的是,顏色很黃很黃!

辛普會和一條褲子如此密切地聯在一起,絕不是因為他「老穿同樣一條褲子」,或是因為褲管太緊的緣故。因為當時大多數人都有「老穿同樣一條褲子」的毛病,而大多數的牛仔褲也都緊得要命。有的人必須坐在床上,屁股扭來扭去好幾個鐘頭,才勉強將自己塞進褲子里。有的人則是穿著已經緊得不能再緊的牛仔褲,先躺進洗澡盆里,讓整條褲子透濕,然後筆直地站幾個鐘頭不動(千萬不能亂動,不然膝蓋的地方會凸起一個包,褲管會起縐褶!),讓褲子在身上直接晾乾。

那時候所有的年輕女孩都和他們的老媽起過爭執,所有的老媽都是同一個想法:褲子太緊了,你的骨盆還在發育!(意思是:我將來還想抱孫子呢!但同時也表示:穿成這樣,到時候大著肚子回來,還不是給我找麻煩!)或是:褲了太緊了,小心得膀胱炎!(意思是:我將來還想抱孫子呢!但同時也表示:即使得了膀胱炎,你還是得給我去參加期末考!)或是:褲子太緊了,讓鄰居看到像什麼樣?你看起來活像個小妓女,一個養小白臉的小妓女!(意思是:我將來還想抱孫子呢!而且是要能抱去左鄰右舍炫耀的,因為他爸爸是律師、是醫生、是大學教授!)

我一直把我的「藍妹六道石洗牛仔褲」改得緊緊的。這裡所謂的「一直」,也就是「不斷」的意思。因為褲管實在太緊,所以只要在蹲的時候稍不留神,縫過的地方就會裂開,褲子就又變得鬆鬆垮垮的,於是只好從頭再縫一次。有時候我懶得動針線,乾脆就用膠帶把褲子黏緊一點。這樣做的效果其實一樣,只是聞起來會有點異味,但事後只要用水一洗就掉了。聽說也有人就用大頭針那麼一路別下去,但我沒敢嘗試。對了,其實沒什麼好說的,只是順便提一下,我老媽到現在還沒抱孫子,我也還沒找到什麼律師、醫生或教授之類的老公。

好,我們再回到辛普和他的褲子上。我想你們會翻看這本書,是因為你們想對所謂的「戀鞋情結」有所了解。而這一篇要講的,正是一個關於鞋子伴隨人生成長的故事。它算是一段回憶,一段屬於我個人的非常特別的回憶。那是當路慈穿著他的套頭毛衣、辛普穿著他的緊身牛仔褲的時代(好像他還有一件黃色T恤或是一件帶帽子的運動衫搭配),當時所有的東西好象都是黃色的,那種鮮艷的黃。路慈是上半身黃,辛普是下半身黃,而我呢,是腳上黃。沒錯,就是那樣。

我曾經用我自己的錢(這裡我一定要鄭重強調是我「自己」的錢,因為我老媽雖然是個「購鞋狂」,但她從來不給我買任何被稱為「鞋」的東西!),買過一雙純正的黃色鹿皮靴子。那個時候,鹿皮靴子非常流行。當時大多數人都流行穿學生鞋,現在的人稱這種鞋叫休閑鞋。

我的靴子可是黃色的,不是那種染得半黃不黃,但都通稱為黃色的黃,而是真正的「正黃」色,配上灰色橡膠鞋底,一雙名副其實的鹿皮靴。我老媽卻被她十七歲女兒所作的決定結結實實地嚇了一跳。「買的這是什麼鞋?你休想我幫你出一毛錢!」(早知道了,還用得著等她說!)

當我第一眼看到這雙靴子的時候,我們好象互相交談了幾句。我不太確定它是否真的值我花那麼多錢,因為在我認識的人當中,沒有一個人穿類似的靴子。而且我想我多少也有點心理障礙吧,雖然我一直都不肯承認。試想,當我一踏進學校操場,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集中到我的腳上,尖銳的口哨聲隨之四起,竊笑聲不斷從四面八方傳來,這場面恐怕不是一下子就經受得了的。

我把腳伸進靴子里試穿了一下,剛剛好!不大也不小,正好是我的尺寸。不過,黃色?我心裡忖踱著,真是雙好靴子,可就是黃色!店員小姐把左腳那一隻也拿了過來,仍然剛剛好!我就說嘛,一雙超級棒的靴子——可就是黃色!我穿著它在店裡走來走去足足有十幾分鐘,站在鏡子前面一照、二照、三照,不斷地照,那面擺在地上剛好及膝的鏡子中,凈是一片黃色。

我脫下靴子,拿在手裡掂著。店員小姐在一旁微笑地看著我,她認識我和我老媽已經有一陣子了。最後,我將手裡的靴子轉了個身,端端正正地放在我面前的地板上,心裡告訴自己:這雙靴子來的真是時候,可是……

就在我猶豫不決、三心二意的時候,突然聽到店員小姐說:「這可是最後一雙39號的。」沒有什麼比這句話更管用的了。我決定買下。就用我省吃儉用存下來的錢。在那個時代,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可不像現在,伸手一掏就是一張信用卡,愛怎麼刷就怎麼刷。那個時代,沒有任何一家銀行的經理敢大聲疾呼:「我們應該讓我們的孩子儘早學會使用現代化的付款方式!」所以我只好先讓那雙靴子留在店裡。「這雙鞋我一定會買!你等我一下,我馬上就回來!真的!你千萬別把它賣給別人,好嗎?」

話音剛落,我就朝著電車站飛奔而去。花了彷彿好幾個鐘頭的時間苦苦等候「3路」公車的到來,然後再坐著它搖搖晃晃至少又花了幾百個鐘頭,才終於到達了我存錢的那間小銀行。在那裡我出示了學生證之後,將我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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